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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溢濤(廣東汕尾)
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的大小群魔日前受到了國法的嚴懲。對於“地頭蛇”、“碩鼠”陳同慶,某報的一篇文章寫道:“陳同慶從一名黨的高階幹部淪為階下囚,對晚節不保的他而言,無疑是人生的悲劇,那麼,是誰製造了這場悲劇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陳同慶自己。”
答案只有這一個嗎?非也。在我看來,這個答案,只是答對了一半而已。另一半是什麼呢?就是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的軟弱無力或曰名存實亡。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才是我們今天從這一重案中應該重點汲取的教訓!
據報道,大規模的團伙走私是陳同慶到湛江擔任市委書記之後發生的。被當地人稱為“XO書記”、“藍帶書記”的陳同慶,結交的“八大金剛”個個都是吃喝玩樂之徒、趨炎附勢之輩。他從“什麼人的酒都敢喝”,發展到“什麼樣的錢都敢收”,進而發展到“什麼樣的人都敢用”。向他行賄的包工頭搖身一變成了市建委主任,經常陪他一醉方休的酒徒無一例外身居要職,“衙內”是走私大王,他是後臺靠山一手遮天,天日無光;紀檢監察,撂在一邊。
在湛江,老百姓給陳同慶編了這樣的順口溜:“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平級調動;勤跑多送,提拔重用。”市委市府班子、陳同慶的同志們難道一無所聞?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不是我們組織生活的一條原則嗎?但不知道有誰出幹維護黨的利益、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對“陳同慶同志”的危險傾向稍加提醒過沒有?
黨政領導班子“全線崩潰”的例子,我們見到的已經不是一個兩個了。問題的要害在哪裡,道理似乎不必多講了。紀檢監察部門對同級領導幹部的監督和制約在實際操作中極其薄弱的問題一日不解決,“湛江現象”恐怕就很難從此根絕,前仆後繼還會有來人。
“焦點訪談”的記者採訪陳同慶時,問他在幹著那些受賄賣官等勾當時是否害怕日後會出事,他回答說當時不擔心,因為他認為這是一種“普遍現象”。我們不能不看到這正是陳同慶之流因手中的權力長期未受有效監督而形成的思維定勢,不能不時時醒覺其它地方是否也存在同樣的危險。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是我們長鳴的警鐘。而實際上,許多案例告訴我們,當亂伸的黑手被捉之時,我們已經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如何讓領導班子之間、讓領導幹部身邊的紀檢監察機關實施強有力的“日常監督機制”,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30公升人乳
馬野(甘肅西峰)
據報載,山西絳縣法院被當地老百姓稱為“閻王殿”,“閻王殿”裡的“閻王”就是法院副院長姚曉紅。這位姚副院長患有糖尿病,聽說人奶對身體好,便命幹警找奶供他喝,輸液用的瓶子每天兩瓶,喝了一個月。
“人奶對身體好”,這是自然的,否則嬰兒如何長大?但人奶是否能治糖尿病,在大學學過5年中醫的我,確實不知道,就姚副院長來說,患病在身,權且一試,倒也無妨。問題是,“輸液用的瓶子每天兩瓶”,一瓶500毫升,兩瓶就是1公升,“喝了一個月”,那就是30公升。這不是30公升水,不是30公升油,也不是30公升血,而是30公升人乳!我不知道當時的絳縣有多少哺乳期的婦女,又有多少婦女願意把乳頭從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嘴裡抽出來,獻給這位副院長大人?當然,這些事情不用副院長大人操勞,他可以命令幹警去找奶。我又不知道每天找齊1公升的人乳需要多少幹警,也不知道這些幹警如向去找,找到了又如何收集?反正,姚副院長一個月喝了30公升人乳!
為了治病,為了“對身體好”,喝了也就喝了。羊有跪乳之恩,鴨有反哺之情,喝了人民的奶,就應該為人民做事。可是,這位姚副院長卻把絳縣法院變成了“閻王殿”,在法院的樹上、水泥柱上、樓梯上經常可以看到被捆綁、背銬、懸吊並慘遭毒打折磨的群眾。在百般折磨之後他還強迫群眾跪下立“感謝黨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嚴格教育”的字據。難怪當地群眾氣憤地把法院對面的縣畜牧局的牌子掛在法院門口,稱法院養了一群畜牲。對於姚曉紅來說,他哪裡配得上畜牲。畜牲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姚曉紅吃人民的奶,擠出來的是毒汁,簡直禽畜不如!
說不清的“其他”
王燕敏
對於“其他”這個詞,詞典裡的解釋就是簡單明瞭的兩個字:別的。
在不久前召開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柳隨年委員建議,中央財政的賬必須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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