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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標準。” 於是,一些劇作家按照邵老闆的口味——也就是大眾口味去炮製劇本, 果然命中率大大提高,這樣,邵氏就有了一批具有票房價值的劇本。邵氏 即對傳媒宣佈:邵氏公司每年要生產20部國語片、12部粵語片。 邵老闆更把他的票房價值論,灌輸於本公司的一切編導演職人員:“我 經營邵氏影城是做生意,如果我要拍一套純藝術的電影,我不敢肯定這種 戲會有多少人中意看!少人看的戲,少得益!所以我寧願專門向大家都中 意的娛樂片著手!若拍藝術片,我寧願捐錢給香港藝術中心或支援藝術節。” 邵逸夫還有更赤裸裸的論調:“曲高和寡的陽春白雪,就是票房毒藥!” “拍電影就是為賺錢,就是做生意。”“要娛樂片。不要藝術片!” 邵氏的觀點,不少藝術家很不理解,更有人說他一身“銅臭味”。 當時影壇的現狀是,親共的左派和親臺的右派,把電影基地當成宣傳 黨派觀點的舞臺,影片便是“生活教科書”、“社會的鏡子”,它應具有“以 正視聽”、“喚醒民眾”的積極作用。而一些勢單力寡的獨立製片商,少數 醉心藝術,發誓拍出“不朽之作”;大多數雖“唯利是圖”,但為了免遭社 會進步人士的指責,便標榜“融藝術於娛樂之中”的中性路線。 唯影片發行商出身的邵逸夫,“俗不可耐”地大肆“褻瀆”高尚的電影 藝術,將其“貶”至純粹的商業行為。 試想,在商業氣息愈來愈濃郁的香港,誰才能最終成大氣候呢? 邵逸夫來港發展的次年1958年就推出黃梅調國語片 《貂蟬》。《貂蟬》 傾倒港人,公映場場爆棚。該片導演李翰祥成為邵氏的金牌大導演;飾女 主角的林黛成為邵氏公司的當家花旦,成為追星族迷狂的偶像。 該片在本年度亞洲影展上囊括五項大獎。邵氏名利雙收,《貂蟬》被影 評家譽為“極具藝術品味的佳片”。邵氏標榜要娛樂,不要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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