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的存摺;是他父親留給他的;但上面寫的是李經方的名字。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他吃不了內地的苦;約了三個好友;想從廣東偷渡香港;至香港後就靠此存款生活;結果後來因事東窗事發;四個人鋃鐺入獄;李國安被判了十年刑;那存摺也在混亂中弄丟了。出獄後李國安重提舊事;並說那存摺被造反派抄家抄去了。他寫信到各級政府部門;並寫信到中央統戰部;要求政府幫忙尋找那存摺;若能把錢取出來的話就捐獻國家;因為那是李鴻章的兒子李經方的存款;一直由其父保管;其父去世時把存摺交給了他。並說;此事李經方的遺囑上有記載的於是;人們找不到存摺;就來上海找遺囑。
原來如此!而遺囑上果真有記載!據分析;這檔子事估計是真有的;因為李經方的遺囑上其他事項;無一項是落空的。那麼這個李國安的父親又是誰呢?他與李家是個什麼關係呢?既然是李經方的存摺;為什麼又要放在別人手裡而不交給長子李國燾呢?何況這個李國安;不可能是李家之後;因為李家老祖宗即李鴻章之父叫李文安;後代的名字不可以與之有重複;更何況;這個遺囑中並沒有李國安的父親的名字。這真是李經方留給後人的一個迷案啊! 李家驍推想;祖父晚年在大連大概生活了九年;由大管家周孟文為其管家;但是要管的範圍很廣;除了上海的房地產收租;還有安徽蕪湖、合肥、含山一帶的房地產管理;也許週一個人管不過來;另有他人協助管理也說不定。或許李國安的父親就是那另外的管家也說不定。問題是眼下那“秘密存摺”在哪裡呢?光靠此遺囑銀行那頭不能算數的。看來哈爾濱公安局仍有很艱苦的工作要做。如果真有這麼一筆存款的話;半個世紀的復息下來;那可真不得了了。
不過李家驍態度很坦然:既然當年老爸在砸銅賣鐵的時候也沒想動用過這筆錢;那我們現在何必又去動用呢?如果真有五百萬英鎊;那也是大家族所共有的;何況此事又歷經“文革”已找不到那存摺;眼下連存款的銀行也講不太清楚;如何能查清呢?於是;人們就只能望著那確有記載的遺囑發呆。 到如今又是二十年過去了;哈爾濱市公安局活兒幹得怎麼樣了;他沒問。而據李國華的兒子劉繩曾先生講;他的母親李國華倒是真的是分到了一輛汽車和在上海成都路上的兩處里弄房產。她晚年的生活;主要就是靠這些里弄房產的出租。李家驍的父親李國燾繼承了蕪湖的大量房地產;臨到解放時還有二百七十六棟房子;這在蕪湖市的房產檔案上都是有據可查的。
由此推想;這份遺囑的主要內容還是得到了落實的。只是這份存款;讓大家大為迷惑! 為了說明問題;徵得李家後人的同意後;現將李經方的遺囑刊登如下。如果將其與前面所述的、李經方等人繼承李鴻章的遺產的《合同》對照來看的話;或許還能看出;其中哪些是繼承來的;哪些是他自己賺來的。
李經方遺囑(諭單·給子國燾收執) 諭子:國燾、國烋,五女國華、六女國芸,孫家驥、家騂等;我一生勤儉成家;所自置各處田地、房產及各項股票並各處存款;今以年老不便管理;因預為爾等分配之;所有分法條列於後:
△ 蕪湖城內外之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金以全數叄成之貳;為吾養繕;又叄成之壹為國燾家用。予身後此全數叄成之貳養繕費;歸國燾承受;又全數叄成之壹;歸孫家驥、家騂、各得其半;他人不得干涉。 △ 予所分授積善堂合肥東鄉公租陸千石左右;臨河集裕豐倉壹所;及集內並附近鄉間房屋;分授與孫家驥執業;惟岐王莊田租伍百石左右;應當為岐王墳地祭掃之用;不歸家驥私有。所有契據即檢交家驥保管之。
第25節 涉及五百萬英鎊的遺囑迷案(2)
△ 上海英界孟德蘭路基地市房;又閘北中興路基地市房;均分授與五女國華執業;此兩處道契均已過戶交其收執。
△ 大連市越後町三十九番地住宅壹所;又沙河口牛家屯永安街市房;均分授與六女國芸;當將各契據檢出交其生母陳氏代為儲存;俟其出嫁時一併由陳氏交其執管;為其私產;他人不得干涉。
△ 南京城內外基地市房;每年所得租利暫全數歸吾養繕。將來身後歸五女國華及孫家驥貳人各半執業;惟花園壹所;專歸五女國華私有;家驥不得干涉。所有南京契據;先檢出交國華、孫家驥公同保管之。
△ 劉四姑太太例給終身月費每月洋叄百元。茲以太平銀行股票柒萬元交家驥保管;以每年所得之利洋;全數付給四姑太太私用;至其終天年之日為止。終天年後;此股票柒萬元應歸重孫即家驥所出之男女美生、滬生、浦生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