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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家在拯救人類靈魂之前要先不擇手段地講定價錢,既然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在救死扶傷時要以二十塊錢和一瓶酸奶為前提,既然這一切現在已是那樣普遍那樣合理那樣天經地義,難道還有必要再去爭論墮落的含義嗎?如果說我的墮落是人的原罪,那麼他們的墮落,是不是人的異化?原罪是人固有的,異化卻已失去人的本義。
醫院樓前的廣場被晚霞照射著,使人墓然振奮。我不知該怎樣描述這個黃昏,金色?安詳?深沉?都是,抑或都不是?不過這確是一個令人清醒的黃昏,房屋、樹木、行人,都那麼清晰明 了,似乎一天嘈雜,此時才漸入清靜。也像人的生命,一生搏 鬥,如潮頭拍岸,不能自己,暮年時才把一切看清。
晚風徐來, 已有秋意,告訴人暑期將盡,山裡學校的老鍾又 該鳴響了。我把肖琳給我的律師的地址慢慢展開, 一點點耐心地 撕碎,向微涼的秋風灑去,紙的殘片在夕陽下飄飄揚揚,就像祭奠亡靈時灑向空中的金箔,輝煌無比。我覺得這片金箔忽然把我和過去,和過去的親人毛京,拉得很近,很近,很近,不由雙眼溼潤。
曾經有一片黃昏屬於我嗎,曾經有一次約會屬於我嗎,曾經有一個親吻屬於我嗎,曾經有一句誓言屬於我嗎?
都沒有了,似乎只留下養育了毛京也養育了我的毛家集。永遠屬於我的,只有這片多雨的山區。我確信毛京的亡靈,也將飄向那裡。
第四章
都愛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卻很少有人想到行行都有“職業病”,更不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職業病”。要不是葛建元的“窩贓案”,徐五四也許還得“當局者迷”下去。警察就是專和犯罪打交道的職業,不知不覺地,眼睛總愛往那些能夠認定犯罪的證據上盯,而對犯罪的管定證據則一向不怎麼感興趣。這當然僅僅是一種心理而已,然而流風所及,以至於對證據的厚此薄彼越來越“合法化”,幾乎在刑警隊裡形成了一種固有的偏見,徐五四覺得,這就是“病”!看看於英雄那副愁眉苦臉的德行吧,從早上他們一起上了火車到現在,一路上就沒露過一絲笑模樣。他老是認定到清河農後的這趟差事全算白跑,卻從不前反過來想一想,假使他們蹲在大京城圈子裡不出來,又怎麼能這麼有把握地確認葛建元並沒有犯那個窩贓罪呢?說到底,還是偏見作怪。
當然,他也完全知道於英雄的那點顧慮:“你想想嘛,隊里人手這麼緊,鄭媛的案子又正在要勁兒的節骨眼兒上,凌隊長還肯叫咱們倆這麼老遠跑到清河農場來取馬有利的口供,明擺著,那就是專候佳音了。回頭要是按你的說法彙報,他不竄火兒才怪呢,好嘛,這不等於白浪費三天功夫?”
於英雄愁眉苦臉也好,誇張地嘆氣也好,徐五四就是硬著耳朵根子不神他那根弦,他得照著自己的轍印子走車。“凌隊長怎麼啦,也不能黃口白牙,出入人罪呀,你怕什麼?”倒不是怕,我的意思是,既然凌隊長能那麼肯定葛建元窩了贓,總有他一定根據吧,據說他以前和葛建元打過好幾次交道呢,就光憑人家吃刑偵這碗飯的年頭,辦這號小案子還不是輕車熟路嗎?不會沒有數。”
徐五四可不是個能輕易被說服的人,“關公有過五關斬六將的時候,也有走麥城的時候;凌隊長以前多麼能耐我管不著,這次說人家窩贓,拿證據來呀!別老搞‘事出有因,查無實據’那一套,一掛掛人家多少年。”
“咳,你沒聽懂我的意思”於英雄究竟是什麼意思,他自己看樣子也無從說清,只是無可奈何地咂嘴,“這下,凌隊長非說咱們不會辦事不可,準的。”
火車離北京越近,於英雄就越顯得心事重重。過了豐臺站,車廂的大部分座位空出來了,他一個人佔了一趟長椅,沒精打采地把已經見了點發胖苗頭的身子橫在上面,看見徐五四從提包裡拿出條毛巾來,便懶洋洋地拿眼睛問:“幹嗎?”
“快到站了,不洗把臉去?”
“晤,”於英雄心神不寧地應了一聲,卻答非所問:“回頭見了凌隊長,還是按我的主意得了,算我欠你的行不行?”
瞧,又來了。這小子還是不甘心放棄他那個餿主意。於英雄只是誕臉苦笑。五四說話,或諧或遊,他都不在乎。十年前他們並肩走進公安學校的大門,畢業後分在同一個派出所,去年又一塊兒調到分局刑警隊;可廝混了十年的朋友,卻常常尿不到一個壺裡去。於英雄的立身之道,五四是早就領教夠了的,你就是把大道理、小道理、歪道理、不講理,把正經不正經的法兒輪番用盡,也改不了他那個明哲保身的本性。 見徐五四並未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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