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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鋒和周瘋子就是在這次的大搜捕中落網的。他們在外地呆了一段時間,估計應該沒多大事情了,就打算回B市。結果剛下火車就被武警攔住了,主要是周瘋子面相太兇惡。
兩個人根本來不及反抗,就被摁倒在地。然後民警在拘留所裡把他們認出來了,他們是幾起鬥毆的參與者,而且涉及帶有黑社會團伙性質犯罪行為,很快被從重從快處理。那段時間B市的混混紛紛落馬,一時間各個檢察院、法院忙得不可開交。一個多月后王鋒他們才被宣判,王鋒被判三年,周瘋子判了五年。
直到宣判的前幾天,王鋒才在看守所裡瞭解到三二七大案的經過,幾個後來被抓進來的混混道聽途說了此事,是他們告訴王峰的。三二七大案後,城北道上的格局又一次被重新改寫。
關於三二七大案,一般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孫勇在猴王那次伏擊之後,找到中間人約了周老八和劉芳。那時候孫勇和李明亮正打算潛逃,但在潛逃之前,他們想把恩怨了結一下。
另一種說法是兩幫人馬完全是偶遇的,然後引發了三二七大案。但顯然第一種說法更為可信一點。
三二七大案的詳細經過已經很難知道了,因為參與者要麼死了,要麼潛逃中。
不管是孫勇主動約了周老八和劉芳,還是兩幫人馬偶遇,結果都是一樣的。那天在體育場東邊的巷子口引發了槍戰。至於這兩幫人誰先開的槍就不得而知了,但槍戰發生後,二拐當場中槍倒地,方平腿部中了一槍。而槍聲很快引起巡邏武警的注意,巷子很快被十幾個武警堵住。
周老八逃脫了,他逃脫的經歷很富喜劇色彩,武警趕到之後,方平吸引了大家的視線,周老八鑽進了垃圾箱,用垃圾蓋住自己。劉芳很倒黴,剛跑了幾步就被武警攔住。劉芳知道沒辦法反抗,就跪在地上把槍扔了。走過去一個派出所所長上去給他戴手銬,但所長的槍走了火,劉芳當場重傷,還沒送到醫院就死了。後來很多道上的人都說劉芳死得比較窩囊,因為那個所長一直和他關係很密切,很可能是那個所長在滅口。
方平是倒在地上被銬住的,他被捕的時候很平靜。從他出來混的那天起,他似乎就早已知道了會有今天的結局。他的腿留下了終生殘疾。方平涉及販毒、傷害罪等罪行,被判二十年,後來陸續減刑。
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影響的是那天孫勇開槍拒捕,他和李明亮退到了一間民房,退進去的時候有人說孫勇已經有傷了。武警和公安將整個衚衕團團圍住,分局領導趕過去喊話勸說孫勇投降,因為孫勇手上有三個人質。雙方對峙了半個小時,上面的領導發話,可以採取必要的行動。就在武警打算發起強攻的時候,三個人質都被放了,毫髮未傷。分局的領導繼續喊話,但裡面沒有絲毫的動靜。最後為了避免傷亡,武警沒有朝裡面硬衝,而是組織朝裡面掃射。
槍聲震天,孫勇藏身的民房被打成了蜂窩一般。事後據參與包圍的武警戰士回憶,那天至少打了上千發子彈,差不多整個房子都快要打塌了。等到武警踹開房門的時候,看到有個人靠在牆邊上,手持一支五連發獵槍,身上全是血,已經死了。透過辨認,這人就是盤踞在體育場附近的黑幫團伙頭目孫勇。法醫鑑定也證實了這一點,因為孫勇曾經做過闌尾炎手術,另外身上的紋身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孫勇的背上紋了一條鯉魚。
家境貧寒的孫勇,最終沒能靠暴力跳出龍門。
但李明亮沒有被抓住,更奇怪的是,孫勇放出來的三名人質中,很快就失蹤了一個。當時場面混亂,三名人質好像都受到了驚嚇,被送到醫院。失蹤的那個人就是在醫院不見的,他說要去上廁所,民警陪著去的。但在門口等了半天也不見出來,民警進去找了半天沒有找到,而廁所後窗大開,下面的草地上面找到了一串最近剛剛踩出來的腳印。
後來道上的很多人都說孫勇很仗義,是他幫助李明亮逃脫的,而當時孫勇身上有傷,肯定逃不了。
孫勇團伙很快瓦解,很多小賊紛紛落網。那段時間宣判大會一個接著一個,很多道上來不及潛逃的團伙都受到了牽連和打擊。二拐救活後判處死刑,後來改為無期。
周老八是潛伏了近兩個月之後才潛逃的,他身上的案子很重,自首的話只有死路一條,所以他只能潛逃。
三二七大案後,B市城北治安相對好轉。甚至在那年夏天,本來應該是盜竊、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