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頁)
,其他食客紛紛退席,場面大亂。
也不知道誰報警的,分局的公安過來很多,好說歹說,那幾個人一定要飯館精神賠償。最後領班只好電話彙報了一下,賠了幾千塊了事。
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第二天中午,飯館一口氣來了十幾個人。其中還有昨天來的那幾個,他們一前一後來的,然後坐到了相鄰的桌子上。
剛上了一兩道菜,這兩桌人就吵了起來,好像是因為服務員上錯了菜吵起來的。但這兩桌人也不打架,就在飯館裡面大聲吵架,聲音特別響,互相辱罵。服務員怎麼勸也勸不開。這十幾個人一直吵了兩個小時,整個飯館中午沒幾桌客人,都被吵跑了。
等到了晚上,中午吵架的十幾個人又來了。還是一前一後進了飯館,然後又藉故開始吵架。
最後廚師和服務員都按捺不住了,飯館裡面發生了口角,繼而發生鬥毆。
但鬥毆的結果一邊倒,這十幾個人根本不還手,而是在飯館裡面來回跑,桌椅板凳被碰翻了不少。等公安趕過來之後,拿這十幾個人一點辦法沒有。因為吵架不犯法,而且他們沒有還手,也不觸犯治安處罰條例。
這十幾個人被勸走了,公安緊跟著也走了。不到半個小時,又來了五六個人。這五六個人都扛著消防斧,動作利落,進去之後一通砸。不到十分鐘,整個飯館所有桌椅被全部砸掉,酒櫃、空調等裝置被砸毀。他們砸的時候,服務員和廚師都不敢動。因為這五六個人領頭的穿著皮衣,進門之後就從衣服下面拽出了五連發獵槍,對著天花板開了一槍。
“都別動,我們今天就是來砸東西的,和你們沒關係,一邊站著。”穿皮衣的說。
這幫人砸完了之後揚長而去,服務員和廚師都傻了。
吳炳生的飯館沒法開了,只好關門重新裝修。忙活了一個星期,吳炳生找了裝修隊,把飯館重新收拾了一下。他到處打聽有沒有想開飯館的,打算把飯館盤出去。
晚上,吳炳生把車停在分局門口,和分局的幾個公安吃了飯。他們就在分局門口的一家川菜館子吃的,這個飯館是分局一個公安的家屬開的,所以分局的人經常過來照顧生意。
“你放心,捲毛那個案子,肯定能辦成鐵案。”一個公安說。
“那謝謝了,來,滿上滿上。”吳炳生殷勤地招呼著,挨個勸菜。
一直喝到半夜,吳炳生結完了賬出了飯館。他送走那幾個公安之後,走到路邊的花壇邊上把酒吐了出來,是自己摳著嗓子眼吐的。喝了這麼多酒,他身體根本吃不消,這麼多年酒色把他掏空了。晚上喝的是五糧液,吳炳生一邊吐一邊心疼。
他吐完之後,蹲在路邊上抽了兩根菸,等了好半天才上了車。
“別動,手搭在方向盤上。”吳炳生後面有個聲音輕聲而冷酷,他的後腦勺上好像頂上了什麼硬物。
吳炳生不想冒險,因為他從後視鏡裡面看到了,頂在他腦袋上的是一支槍。他把手搭上了方向盤,後面那人把安全帶拽了過來,然後為吳炳生繫上了安全帶。
“哥們,明人不做暗事,你得罪了捲毛,就是得罪我大哥,我叫雷小凡,記得了嗎?”
“記得了,兄弟,饒了我,啊”
一根鋼絲繩猛然勒住了吳炳生,因為安全帶困住了他的軀幹部,他怎麼也掙脫不了。鋼絲繩越勒約緊,吳炳生每次呼氣,鋼絲繩就緊一次。大約勒了十幾分鍾,吳炳生最後因腦部嚴重缺氧而死。
現場勘查認定為他殺,但罪犯留下的證據很少,沒有發現可疑指紋。經過排查,吳炳生社會關係很複雜,最近涉及一起敲詐案,他是重要證人。可能是滅口。
拖了大半年,九六年的春天,因為證據不足,捲毛放了出來。
出獄的捲毛恍如隔世,看守所外面停了一輛不起眼的麵包車。拉開車門之後,裡面坐著辮子、陳宇、扁頭。
“哈哈,張哥讓我們來接你,他沒過來,在市裡找了個飯館,定好了位子,就等你了。”
麵包車開向市裡,然後停在一家很大的洗浴城門口。這個洗浴城是魏老六開的,最近很火,他們訂的是大包間,裡面有獨立的池子,還有衝浪、按摩、桑拿等等服務專案。幾個人進去之後,辮子拿起一個包,裡面是一身新買的衣服。幾個人痛快地洗完了,然後挑了個小姐讓捲毛去了去火。
辮子打了幾個電話,這會兒團伙裡面大部分人都用上了手機。當時手機塊頭都很大,通訊同時兼備防身。
幾個人出了洗浴城,直奔當時最好的順帆漁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