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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起更多的“保護傘”,以方便其實施犯罪企圖。
僅用了10年時間就從一文不名的小混混變成福州市首富、黑老大的陳凱,數年間,用數千萬元行賄當地官員,令其成為自己的保護傘,其中廳級6人、處級17人、科級12人。
令陳凱犯罪路上一直順風順水的35頂“鐵桿保護傘”,個個都是“實權派”:包括原福州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宋立誠、市委常委兼市委秘書長方長明、市公安局局長徐聰榮等。另外陳凱還刻意拉攏公檢法機關要害部門關鍵人員,包括福建省公安廳治安巡警總隊政委周剛、福州市中院副院長王餘漢、鼓樓區法院院長劉瑞廣、市公安局副局長吳玉霖、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於鋒、前後兩任的溫泉派出所所長等。
自1994年3月起,陳凱先是靠著“保護傘”們的庇護壟斷了福州市賭博機業,透過經營賭博機賺來的錢進而涉及經營酒店、桑拿、遊戲機廳、迪吧、夜總會、房地產等行業。慢慢聚集了大量錢財,犯罪所得分別達人民幣1209萬餘元和1。5億餘元。
“保護傘”成了陳凱最有力的工具。而劉湧的手段也大同小異。
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頭子劉湧惡行累累,身上卻籠罩著一道道眩目的光環:瀋陽市人大代表、致公黨瀋陽支部副主任委員、嘉陽集團董事長。劉湧的“保護傘”最直接的是3個人:瀋陽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是他的“乾爹”,和平區勞動局原副局長高明賢是他的“乾媽”,原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市政協原副主席焦玫瑰是他的情人。正是在其“乾媽”的活動下,劉湧在1996年順利地成為和平區政協委員。
在劉湧的“保護傘”中,官職最高的兩人則是當時瀋陽市的市長慕綏新和副市長馬向東。1998年,劉湧請某著名相聲演員吃飯,並請時任瀋陽市副市長的馬向東坐陪。飯後劉湧拿出2萬美元透過馬向東的秘書轉交給馬向東。劉湧順利地攀上了馬向東這棵大樹。劉湧第一次與之交往,便用10萬美金博得慕綏新的青睞,此後慕市長便“盡職盡責”為劉湧黑社會組織服務,為該組織的“茁壯成長”立下了“汗馬功勞”。
一位專門研究黑社會犯罪歷程的專家這樣分析:“保護傘”的主角們是在能夠保護自己的前提下保護那些黑惡勢力,當黑惡勢力逐漸感覺到尋求“保護傘”不如自己手中有權的時候,他們便會親歷親為或者向權力部門安插“真正聽自己話”的人。
第三步:直接滲透
2006年1月6日,山西省呂梁中級人民法院在交城召開公判公處大會,對稱霸中陽一時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燕子幫的老大郝兵鎖執行死刑,同案犯綽號馮燕子的馮曉春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燕子幫涉嫌故意殺人、強姦、黑社會組織罪等多項罪名。然而“燕子幫”案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最重要的因素卻是前幫主馮曉春處心積慮策劃並實施的現實版“無間道”。
2001年,在其手下成員面臨中考時,馮曉春大力提倡手下成員報考警校。最終共有15名成員在公認“高瞻遠矚”幫主的鼓勵下進入警校,馮曉春邁出了他紅黑勾結的第一步
馮曉春派出如此多的臥底進入警察隊伍,自然是以備自己的“燕子幫”將來幹“大事”用。案發時,這15名考上全國各地警校的“燕子幫”成員經過幾年學習,大多已返回中陽公安機關實習,有些已被分配到中陽縣一些單位工作。雖然這些臥底還沒有給燕子幫予以馮曉春理想中的幫助,但他們的作用已經開始發揮。
這些臥底成員不僅將自己在警校學到的知識傳授給幫派內其他成員,還組織他們進行體能訓練,傳授擒拿格鬥等實戰技能。
另外根據警方統計,截止案發前,15名“燕子幫”的“臥底”先後18次通風報信,幫助其成員逃脫。已在山西省中陽縣城關派出所工作的兩名幫派成員曾攜帶砍刀、鋼管等物,與“燕子幫”其他成員一起幫人討賬、打架。另外幾名尚未從警校畢業的“燕子幫”成員,則穿著警服,開著警車,冒充交警上路查車,亂罰款收費。甚至還發生過“燕子幫”的實習警員參與審訊因犯事而被抓的其他“燕子幫”成員,其他審訊人員前門出去,他們就後門放人的情況。
萬幸的是,“燕子幫”的臥底們在還沒有發揮更大作用的時候就因為老大的案發而被一網打盡。
和“燕子幫”有所不同的是廣東“龍興社”的頭目龍傑鋒,他向政治滲透的做法則是自己親歷親為,混入警察隊伍。
1999年,龍傑鋒從廣東警校畢業,分配到四會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