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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國慶刑事拘留,並派出三位處長趕赴安陽市檢察院,傳達省裡的意見,溝通思想、統一認識。
2月18日,安陽市檢察院簽發了對裴國慶的刑事拘留決定書。
2月19日,裴國慶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4日,裴國慶被以涉嫌翫忽職守和私放罪犯轉捕。
然而,查處裴國慶的問題為何拖了四年多沒有進展?這不能不讓人們疑惑。
安陽市檢案院的主管副檢察長彭海林向《法制日報》記者任東傑解釋,從檢察院自身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辦案人員水平有限、素質不太高;二是此案難度較大,30多個脫逃的犯人有外省市的,有的脫逃後又多不在家而是跑到外地打工去了,人難找;三是責任也難劃分,比如,裴國慶講,在他放某些犯人時曾對當時公安局一把手侯順香說過,而現在,侯卻不承認或講他記不清了。
侯順香,曾任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前不久又當選為縣政協主席。在1993年9月至1994年10月,舉報人曾將裴國慶私放罪犯等違法犯罪問題,向這位當時任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政委的領導口頭彙報多次,後又以書面材料的形式做了反映,但卻沒有引起他的重犯,他僅僅認為是舉報人與分管領導裴國慶鬧不團結,提出讓二人搞好關係。
在此次接受記者採訪時,他告訴任東傑,他認為裴國慶的問題屬工作上的失誤,是經驗不足的問題,是前進中的問題,是需要總結教訓的問題。
侯順香還告訴記者,他認為檢察機關向新聞單位提供的材料是虛假不真實的,對裴國慶的問題哪個也沒有查實,檢察機關是不負責任地向新聞界亂說,檢察機關實際上是在含沙射影地影射他老侯。記者從他這裡還了解到,檢察機關1996年曾準備對裴國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當向縣委徵求意見時,他認為公安局根本不存在私放犯人的問題,所以堅決不同意。
當任東傑問及他前往北京找《焦點訪談》一事時,他辯解說,主要是為了防止《焦點訪談》報道片面,去反映一下情況。
而《焦點訪談》的記者透露,他們的目的很明確,是“不讓播片子,然後遞上一份替自己開脫的材料來”。
任東傑還從湯陰縣得到訊息說,登有《裴國慶被抓起來啦)一文的1998年2月20日的《法制日報》到湯陰後,該縣個別的領導竟向郵電局下令暫時緩發,原因是縣裡政協正在舉行選舉,害怕對侯順香當選縣政協主席有影響。儘管如此,仍有人將2月15日、18日、20日登有裴國慶問題的這三天的《法制日報》影印了送給與會的代表和委員,致使出現了幾個政協副主席都是滿票當選,而侯順香當選為政協主席卻有反對票和棄權票的局面。惱羞成怒的侯順香找到縣委書記楊六生,要求以散發傳單、破壞選舉為由追究散發《法制日報》者的責任,後被有關部門告知散發《法制日報》不是散發傳單,構不成破壞選舉才罷休。
1998年7月2日,裴國慶案正式開庭。在庭審中,儘管審判長多次宣佈了法庭紀律,然而,參加旁聽的裴國慶的親戚在庭審中多次起鬨,雖經多次制止,仍不予收斂。下午休庭後,被告人裴國慶的親戚10餘人在法院院內,又對證人及記者進行謾罵和圍攻。
7月3日上午,裴國慶案繼續開庭審理。當審判長宣佈開庭後,公訴人向審判長提出,昨天有人嚴重違反庭審紀律,建議法庭對這些人給予制裁。此時,被告人裴國慶未經審判長批准突然站起,大聲指責公訴人對他進行人身攻擊,要求公訴人迴避。當審判長制止他時,裴國慶宣佈拒絕律師為其辯護,拒絕回答問題。
四、“6·18血案”:歹民警槍殺9人
民警趙林執法中主觀、武斷,多次有動槍解決問題的舉動。為解決民
事糾紛,受到圍攻之時趙林開槍打死9人,又騎摩托車追殺死者親屬,釀成
重大血案。
1998年6月18日,四川省瀘定縣得妥派出所民警趙林,在他所供職的派出所門前——得妥鄉政府大院及大街上,拔出“五四”式手槍,製造了全國罕見、舉國震驚的血案——10發子彈使9個活生生的人頃刻死亡,另外3發子彈又使2人鮮血淋漓、身受重傷。而在被槍殺的9人裡,還有2個孕婦懷著3個未出生的孩子(其中一個孕婦懷著雙胞胎)。
6月18日上午10時許,得妥鄉農民楊懷富、王萬英夫婦夥同子女、親戚等10餘人與派出所民警趙林發生爭吵、打鬥,趙林掏出手槍,當場射殺了楊懷富、王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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