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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張曉萍向該廠廠長黃致富提到自己有幾個大酒桶被廠方扣押著,那些酒桶價值不低於她的欠款,還有一些白酒未給貨,她建議雙方所欠兩相抵消。黃致富沒有表示異議。
兩年過去,張曉萍和丈夫壓根兒沒再想過這事,他們認為自家的酒桶已經抵了酒廠的債,誰也不欠誰。誰知岳陽縣第二酒廠在1990年11月把黃德滿和湛新良告上了汨羅市桃林法庭。1991年4月,法庭在被告未到庭的情況下缺席判決,認定兩被告拖欠廠方貨款1300元、利息810元、運費300元,合計2410元,扣除廠方非法扣押白酒給被告造成的經濟損失410元,尚欠2000元,由黃、湛兩被告共同承擔;同時法庭責令酒廠將扣押的酒桶立即歸還被告,並指定由廠方送至湛新良家。
然而,桃林法庭的這份判決書一直未送達黃德滿夫婦手中,酒廠也一直未將扣押的酒桶歸還,這紙判決實際上雙方都沒有執行。
不久,岳陽縣第二酒廠向汨羅市法院狀告火田鄉村民雷長保,因為雷將酒廠價值2萬多元的白酒批發到江西上高縣,長期不能收回貨款。1992年4月中旬,汨羅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郭建亞、法官李衛東帶著原告黃致富、黃細軍和雷長保一同驅車直奔江西上高縣,打算執行判決催收欠款。他們出師不利,收穫極少,甚至抵不了一路上的開銷,於是郭建亞下令轉戰豐城。撇開酒桶抵債不說,黃德滿欠款充其量不過千元,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只有不由分說抓走他,逼著他的家屬交鉅款贖人,法官們這一趟才不算白忙。
黃德滿被李衛東一頓悶棍打昏過去,甦醒時發覺自己在飛馳的警車中鐐銬加身,不由驚恐萬狀。李衛東等人用毛巾堵住他的嘴,亂拳齊下制止他掙扎。混亂中,車窗玻璃不知被誰撞碎了,郭建亞大怒,喝令停車整人。李衛東等遵命把黃德滿拖到公路上輪番毆打,直到他昏死過去不再反抗才重新上路。4月17日晚上,警車返回汨羅,郭建亞吩咐把黃德滿投入拘留所,剩下的事就是通知湛新良籌款贖人了。
聽了湛新良帶來的訊息,張曉萍連夜乘車趕往汨羅找到郭建亞,要求見丈夫一面。郭打著官腔說:“見面可以,不過,你看見丈夫一定要保持冷靜。”
這話中隱含的可怕暗示使張曉萍不寒而慄,她作好了最壞的心理準備。然而,當法院幹警把一個渾身是血的人攙扶到她面前時,她的兩腿一下子癱軟了——天哪,這是她生龍活虎的丈夫嗎?他瘸腿彎腰,腦袋腫得像大皮球,耳朵鼻子全無法分辨,兩眼發直,形神俱沒有了人樣!“德滿”張曉萍顫抖地迎上前,他木然看著她,沒有任何反應,他已經不認識自己的妻子了!
儘管黃德滿被打成這副模樣,李衛東和郭建亞都沒打算就此罷手。張曉萍一路哭著回到江西,她的哀哀求情、丈夫的悲慘傷痛都無法打動那兩位執法官,3000元是他們開出的罰款價碼。經過這一陣子折騰,張曉萍已經花光了家裡的積蓄,她哪裡籌得齊這筆贖夫的款呢?
5月2日,黃德滿的法定15天拘留期滿,由於張曉萍沒有籌足罰款,郭、李兩位法官毫不含糊繼續關著他。5月11日,張曉萍湊出2700元託湛新良交到李衛東手中,黃德滿才被釋放。
黃德滿回家後昏睡不醒,第4天中午,黃德滿終於開始動彈了,可是他漠然瞪著妻兒,既不認得自己的親人,也不能回答任何問話,他失去了記憶!
接下來的幾天,黃德滿不吃不喝也不睡覺,整天哭哭笑笑如痴如狂,時不時渾身顫抖,還不停地嘔吐。張曉萍情知不妙,趕緊帶著丈夫上醫院求診。幾家醫院都懷疑黃德滿的腦部因外傷引起精神病變,而這種病變必須由權威部門鑑定。張曉萍向汨羅市有關部門投訴,遇到的不是拒絕便是敷衍,無奈何她只得告到岳陽市檢察院,檢察院把黃德滿送到岳陽市法醫檢驗所進行檢查、鑑定,結論為外傷性腦皮層萎縮、外傷性器質性精神障礙,屬重傷。
好端端的一個人竟被粗暴的法官打成了“瘋子”,郭、李兩法官打人抓人的行為合法嗎?他們把黃德滿司法拘留25天合法嗎?抓人時他們沒有出示任何司法文書,25天后黃德滿獲釋時,他們出示的拘留證上有關案由、被拘原因和辦案人欄目均是空白,其回執單註明對黃德滿執行拘留15天,時間從1992年4月18日起至5月2日止,而事實上他們在拘留證開出的前兩天便對黃實施了拘禁,這合法嗎?張曉萍請求檢察院為她受害的丈夫主持公道。
岳陽市檢察院馬上指示汨羅市檢察院查處此案。經查,雷長保行兇系李衛東指使,而郭、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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