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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並沒有停止。
就在停火協定生效時,1月28日以後,西貢當局連續出動軍隊進攻解放區,並先後佔領越門和沙瑩地區,還出動整師兵力,重新打通一號公路,搶佔地盤,控制戰略要地。人民軍方面有力地揭露了這些違反協定的事件,要求派人調查,但美國和西貢方面故意拖延,不了了之。甚至還有這樣的事情,美萩省第四號公路沿線一些村莊,1月28日前為人民軍所控制,1月28日以後,西貢連續出動軍隊進攻,並深入解放區建立據點。由於當地人民武裝怕開槍還擊違反協定,致使敵人佔領了這些地方,並且在會議桌上蠻橫無理,硬說這些村莊本來就是他們的。
他們在1973年的“李常傑計劃”中提出5大戰略措施:第一,把蠶食和綏靖計劃作為中心措施。第二,建設強大的軍隊和政權作為支柱,5年內使“越南共和國軍隊年輕化、有效化和現代化”。第三,破壞關於越南問題的巴黎協定中不利於越南共和國的條款。第四,在經濟上包圍封鎖對方的同時,在1973—1974年恢復經濟(1973—1978年長期經濟計劃的一部分),特別是工業,尤其是軍事工業。第五,依靠美國在東南亞地區的海軍和空軍,保持威懾力量。
西貢政權還加緊進行所謂“擴充套件領土”戰役、“插旗”戰役,出動步兵和直升飛機到處插旗。他們為此準備了160萬面西貢政權的三條旗,越南戰爭罪行調查委員會1973年4月6日發表的通報初步總結說:“從1973年1月28日到3月28日的兩個月時間內,西貢政權共違反巴黎協定的事件達7萬多起,其中包括蠶食行軍19770起,炮擊23000起,出動飛機對解放區進行轟炸和掃射3375起,在偽政權控制壓警察搜捕行動21000多起。根據西貢的材料,到1973年10月止,他們在整個南方增設據點1180個,比1973年1月28日以前多控制7253個村莊。
十分明顯,儘管美國和西貢政權已經在巴黎協定上簽字,他們仍然毫無顧忌地按其既定計劃,竭力進行“綏靖”和蠶食活動,增強其軍隊實力,企圖改變力量對比,以利於他們獨佔整個越南南方。1973年3月,在南方兩方代表團團長的一次會議上,西貢代表團團長餘國棟中將在陷於窘境時說穿了真相:“我不贊成巴黎協定,因為它只對你們有利。”南方臨時革命政府代表團團長陳文茶中將嚴肅地批判說:“這就清楚了,連越南共和國為履行巴黎協定而派出的代表餘國棟中將都不贊成協定,反對協定,那你們違反協定和破壞協定就毫不奇怪了!”
這樣一來,餘國棟十分驚慌,連忙辯解說:“我個人不贊成但是因為協定已經簽訂,我們還是履行,沒有破壞呀!”
眾所周知,巴黎協定簽訂之前,美國加緊為西貢政權運送武器和軍事裝備,彌補越偽1972年的嚴重耗損,並竭力為偽軍提供充足的儲備,一旦美軍撤走,使偽軍能保持強大的力量,基辛格博士曾在美國舉行的幾次記者招待會上宣佈:“美軍撤走後,越南共和國仍然必須保持強大。”巴黎協定生效後,這一工作仍在加速進行。所有這方面的情況,各國新聞界,包括美國新聞界,都作了大量報道。
不僅如此,美軍及其僕從軍雖然被迫按照協定全部撤出了越南南方,但他們卻把最新式的裝備、武器、軍事基地、後勤倉庫全部交給了阮文紹軍隊。
巴黎協定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協定簽字後60天內,將完成自越南南方全國撤出美國軍隊和其它國家軍隊、軍事顧問和軍事人員,包括軍事技術人員和與綏靖計劃有關的軍事人員、武器、彈藥和作戰物資的事宜,拆除美國和其它外國的所有軍事基地,有關停火的議定書第八條也說:“美國和協定第五條中所述的其它外國撤出時,應帶走他們所有的武器、彈藥和作戰物資”
為了保證正確履行上述各項條款,協定第三條明確指出,一俟停火協定生效,美國軍隊在撤軍計劃實施前留駐原地,其方式由4方聯合軍事委員會決定。4方聯合軍事委員會負有配合、觀察和檢查上述第三、五、六條實施的任務,特別是國際委員會必須監察和監督上述各條款的執行。
在新山一舉行的4方代表團團長的歷次會議上,越方代表不斷要求美國告知撤軍和拆除軍事基地的計劃,以便派聯合小組前往觀察和檢查。但是,美國代表團團長伍德沃特將軍總是支吾其詞,轉移話題,一拖再拖。直到半個多月後,1973年2月16日,美方才正式同意讓4方聯合軍事小組視察美國和南朝鮮軍隊撤退情況。誰都知道,美國和南朝鮮軍隊,當年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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