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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本會事務。
第四條 本會關於保管籌措經費事宜,應設基金委員會,推定委員若干人擔任之。
第五條 本會關於維持院務一切行政大綱,概由大會決定,由會長、副會長及常務委員,於該範圍內分別執行。
第六條 本會應於每三個月,開大會一次,遇有臨時緊急事項,得由會長臨時召集,其日期均由會長決定通知。
第七條 本會常務,有關於經費事項者,應由常務委員、基金委員,開聯席會議解決之。
第八條 本會議事細則另訂之。其分任職務,依別表所定分別規訂細則。
第九條 本簡章有必要時,得於大會依到會會員過半數同意修改之。
第十條 本簡章於本會成立之日實行。
第二部分:成立故宮博物院維持會(5)
接著,我們一面對於博物院日常事項,照常處理。一面急急編訂兩種必需的章則,著手準備:一為《故宮博物院維持會暫行組織大綱》,一為《維持會常務委員會議事細則》,預備開會透過實行;一面將維持會成立情形以及透過的簡章,暨會員名單,再函內務部請予備案,並分政各有關機關。
公函到了內務部,承辦的還是我自己,不禁心中忐忑,我在故宮真是個尷尬的角色,名不正,言不順,卻能起到別人所不能的作用,簡直弄到心力交瘁的程度,這也是今生今世,我與國家文物大業的緣分所在,命中註定的吧。我親自將我的意見簽註在公函封面上。茲將原函同簽註分錄如次:
故宮博物院維持會致內務部公函:
逕啟者:查故宮博物院,關係吾國文化,異常重要。前於十四年十月,由院組織董理事會,分別職掌一切院務。嗣因政局變更,經各方推蘊寬暫行維持,本年九月,政府更有保管委員會之設立,嗣復因故停頓,大燮等或為董事會董事,或任保管委員會委員,鹹以茲事體大,不得不亟籌繼續維持之策。當經商決,約集各方名流,暨本院先後同人,暫行設立故宮博物院維持會,共同負責典守,一俟該院正式組織成立,此會即日解散,當經函達國務院在案。時逾兩月,未便久懸,復經大燮等一再會商,擬訂暫行簡章十條,並於前開名單加入於此項事業有關之政府地方官吏及各界名流二十三人。業於本月九日假歐美同學會集合全體大會,將所擬簡章逐條討論透過,並經照章舉出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基金委員會委員八人,當場一致贊成。本會即於是日正式成立。除函國務院暨教育部、京畿衛戍總司令部、京師警察廳、京師憲兵司令部外,相應附同暫行簡章暨會員名單各一件,函達查照備案為荷。此致
內務部
(簡章暨會長、副會長人選已前見,會員名單從略)?
基金委員姓氏如左:?
顧維鈞、葉恭綽、潘復、何煜、趙椿年、夏仁虎、胡若愚、湯鐵樵。
內務部責任人的簽註:吳瀛
查此案前準國務院交部,當經呈奉面諭:俟接洽後再定辦法。現據聲稱時逾兩月,該會業經成立等語。複查該院關係重要,既由各名流耆老,組織此會,暫時負責維持,並經宣告一俟該院正式組織成立,此會即行解放,似較久懸不決為愈,擬即准予備案。
事既至此,湯總長也再沒有說什麼了,他簽了名,此案總算告一段落。我卻累的得了失眠症大病一場,晚上怔忡不寧,睡在床上看了滿屋在天旋地轉,渾身無力,水飯不進,人像真要死了一般。醫生說:要休息,只得在家小休了一星期。雖然不曾好,不能不出去料理到院接替的手續,商訂了17日正副會長就職。
到那一天,下午3時,江叔海、王寵惠兩先生先後到院,莊先生還是病不能到,照舊我做代表,一方交代莊先生的個人維持責任,並報告經過,一方同就副會長之職。同人推鐵樵臺代來致歡迎詞,陸續有許多人參加演說,由會長、副會長指定了常務委員15人:
王式通 江 庸 湯鐵樵 沈兼士 袁同禮 陳興亞 刑士廉 吳 瀛 李宗侗 馬 衡 俞同奎 餘紹榮 陳 垣 範殿棟 彭濟群
第二部分:成立故宮博物院維持會(6)
因為會內辦事的便利,必需有的組織同議事細則,商訂了兩個重要的條文:一個是《故宮博物院維持會暫行組織大綱》,另一個是《維持會常務委員會議事細則》。
民國15年匆匆的過了,在故宮博物院正是一個剛滿週歲的孩子,出胎便不健全,你爭我奪,這個小孩正乃多病多痛,多難多災,我們一班看護的庸僕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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