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2/4 頁)
26日,他來看我,要求我同他打一個電報阻止易寅村的南下。
“此案決不起訴了!”他說,“是我同南京地方法院承辦檢察官孫偉接洽妥當的。”
我問:“甚麼條件呢?”
“這是秘密!”他答,“我不能此時告訴你!”
“我不能聞這個秘密,如何可能會打這個電報?”我氣不忿,當場拒絕他。
他再三地聲說,他絕對有把握,一定可靠!
我說:“那你一個人打,不一樣嗎?我根本不能相信這是可能的!”
終於他把電報獨銜打出,寅村信了他的電報,28日沒有自平動身,30日沒有到京。錯失了先發制人的時機。這個計劃全部被破壞了!到了2月3日,此案毫不客氣地起訴,第二天各報登載了。
又過了幾天,當寅村知道這個起訴的訊息,他南下了。他們把到達的時間告訴我,我正對他們翁婿兩位一致不滿,我不去接。他是夜間到上海,住在當時法租界的飯店。
我到第二天,終究不好意思不去,我去看他,見面之下,他說:“我昨晚一到上海,將玄伯罵了一夜,所以,睡眠都不夠。”
我還說甚麼呢?只有答以苦笑。停了一下,忍不住問他:“究竟玄伯的秘密協定是什麼呢?”
寅村答:“他說:是假使孫偉的飯碗落空,李五爺(石曾)可以負全責!”
“這叫什麼秘密協定,真混蛋!”我想,沒有說出。
“李五爺也後來方知道,大不高興,說他跡近招搖。”寅村又說。
“玄伯這樣幼稚可憐,怎麼任事呢?你讓我幫他這種窩囊肺,讓我怎麼幫?”我說完不住嘆氣。
第四部分:返平受訊記辱我被鄭控走申協議(1)
我受了種種前面經過的鬱勃之氣,回到北平,故宮未了之事,也算告一段落,再也不能忍耐下去。而13口之家,不能一日無事,並且不能不離開不欲離去的北平了。
易寅村瞭解我對他的情份,為他擔待了很多,甚至丟掉了工作,終覺對不起我,也在替我躊躕;他想我加入蔣介石的幕府,但他當時他同蔣早已失和,遠非當年同在孫中山身旁時的交情可比,現在形勢如此又需蔣的力量,他覺得最好有我在蔣之側,於他有不少的便利。他拿這個意見來同我商量。做官對我來說早已厭倦,以我的性格也不適合,況且又是去這種危險的地方,目的是為他自己考慮,又是他的自私作虐,實在是一個壞主意。當初去故宮不過是為了為文習畫,多些閱歷而已,誰曉得惹出這麼多麻煩。
我說:“你還是解決自己為要,不必太用心於我”。
他感到無助,問我事到如今有何辦法。
我說:“求人不如求己!你的力量未必弱於張溥泉,況且加上三個元老?你自己不站起來,甚麼人都無辦法!譬如:這一番的先辭院長,同中途改變應訴的策略,都是最後相信玄伯意見的結果,如此頻頻地聽他的擺弄,以及馬、袁的擔保等等。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他說:“我本不肯辭院長,玄伯鬧了許久,我並沒有聽他的。14日那天晚上,我已經睡了,曾經吩咐傭人不要他進來。他不由分說闖進房來,我是9點鐘要睡覺的,他糾纏到12點還不走。我生氣同時也實在受不了,方才說:聽你去罷!他就替我打了一個電報辭職,我真沒辦法啊!”
我只有苦笑,說不出什麼。
我此時當然還要到院,料理些未了的事,同馬衡、徐森玉還在一間房內辦公。忽然,傳達拿著一張名片進來,我們三個人正在說話,同時看了一下,是朱樹森,說是“見院長”,馬請徐代見。我退回我的坐位,心想:這位寶貝來了,一定又有些花頭無疑。
一忽兒,徐先生去了回來,說是要見我,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就同森玉一同去見。
朱樹森見了我,他毫不愧作地向我說:“是來繼續偵訊那個案子。”他現在是來問金器處分的有無情弊?
他說:“我已經查過全部金砂、金器的處分收入,有70餘萬元,這數目我疑心他們是不是可靠?”
“我不知道,”我說,“這個應該問會計,怎麼問我呢?數目是會計上記載,你是從他們記載上查出,我想是應該可靠,我也是監察委員之一,你們北平地方法院檢察長也是。每次處分金砂、金器,都是正式投標,我們只監視投標有無情弊,至於數目字,我們過後都不會記得。要知道符不符,你追究他們好了!或者到各得標的金店查對。”
他語塞了,問東問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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