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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筆者赴美留學,轉攻歐美史。中國封建史之探討遂中輟。然對青少年期之所習,興趣固未減也。因此其後對美洲印第安人歷史之研讀,總以我國三代史(夏商周)與之互比。以後竟至堅信,不讀印第安人在美洲之歷史,便無法真正瞭解我國夏商周之古代史也。甚矣比較史學之不可廢也。
美洲印第安民族之歷史,曾對馬克思(包括恩格斯)主義歷史學派理論之形成有其決定性之影響,而其影響之發生為時較晚,「教拳容易,改拳難」,因此對馬克思主義史學理論,亦有其致命之衝擊。——蓋吾人如細讀美洲紅人史,尤其是近在目前,在十八、九世紀仍有明顯跡象可循之北美各部落之社會發展史,則一覽可知,所謂「封建社會」實直接自「部落社會」轉型而來,與「奴隸社會」並無太多之直接關係也。
蓋「人類」原為「群居動物」之一種,其初民群居之「社會行為」,與群居動物如猴、狼、馬、海狗,乃至鴻雁、黃蜂、螞蟻均有相通之處。群居動物之「群」(herd);即初民之「部落」(tribe)也。動物之群中必有長——蜂有蜂王,蟻有蟻王。猴群、狼群、雁群,乃至野馬、家馬(如蒙古、新疆之馬群),皆各有其主。領袖群倫,初不稍讓。印第安人之部落,必有其「酋長」(chief)。我華裔老祖宗乃有堯、舜、禹、湯、三皇、五帝也。
群居動物之社會行為無進步。千百年(注意:非億萬年)初無變化。而「人為萬物之靈」,其社會行為則有演變,有進化,有型態,乃至「轉型」也。——因此,人類社會發展史中之所謂「封建」(feudalism)者,實自「部落生活」(tribal life)直接演變而來,與「奴隸制」(slavery)無延續關係也。
群居動物從不相互奴役,而人類歷史上之奴隸制,雖無族無之,然其規模大小,時間久暫,各族則有霄壤之別。蓋奴隸源於部落戰爭。以俘虜為奴隸終系暫時現象。把奴隸制度化,形成國際間之「奴隸販賣」(slave trade),而鑄造出以奴工為生產重心的「奴隸社會」,究系反常現象,不可視為社會進化中之通例也。中國古代史,和近代北美洲印第安人之社會,均可反證之。詳論另有鉅著專書,拙篇且「提綱」一下,限於篇幅未能細析之也。
我國史中之封建制,實始於西周(公元前一一二二~前七七一),而盛於西周。至東周則開始變質,且引一段《漢書?地理志》,以窺其大略。〈地理志〉說: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滿為附庸,蓋千八百國。而太昊、黃帝之後,唐、虞侯伯猶存,帝王圖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轉相吞滅,數百年間,列國耗盡。至春秋時,尚有數十國,五伯迭興,總其盟會。夷陵至於戰國,天下分為七,合縱連衡,經數十年。秦遂併兼四海。以為周制微弱,終為諸侯所喪,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為郡縣,蕩滅前聖之苗裔,靡有孑遺者矣。
《前漢書》的主要作者班固(卒於公元九十二年)是一位與耶穌同時的歷史家,這番話雖大而化之,卻很簡單扼要。他說,在西周時期大小分為三等的五級封建小國大致有一千八百多個。經過大魚吃小魚,到春秋(前七七〇~前四七六)還剩數十個;到戰國之末時(前四七五~前二二一)只剩七個。到始皇統一天下(公元前二二一年),他乾脆「不立尺土之封」,把「封建制」完全廢除,改中華政體為「郡縣制」,以至於今日。
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秦始皇「廢封建,立郡縣;廢井田,開阡陌」這段史實。
「封建制」和「郡縣制」的基本區別在哪裡呢?
最直截了當的答案,便是:在封建制下,那統治中國各地區的統治者(多時到一千八百個)都是世襲的封建主(分公侯伯子男五級)。他們屬下的土地,大致都屬國有。但是在郡縣制之下,這些封建公侯被取消掉了,代替他們的則是一些省級和縣級,有一定任期的官吏(政治學上叫做「文官制」,civil service)。同時全國土地,也化公有為私有,人民可以自由買賣,也就是搞農村市場經濟,不搞「公社」了。
秦始皇這麼一來,那就是兩千多年前的中國政治社會制度的第一次大「轉型」——從封建制「轉」到郡縣制。
您別瞧這「轉型」只牽涉到十二個字:「廢封建,立郡縣;廢井田,開阡陌。」政治社會的轉型,是一轉百轉的。——各項相關事物和制度的轉型,例如日常家庭生活、婚喪制度、財產製度都是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