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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房子,房子所在地是城鎮中繁華的區域,而且他在布朗街還擁有一個倉庫。4年後,他在莫斯利街25號擁有了一個“巨大寬敞”的倉庫,緊挨著倉庫的是他“寬敞、現代且精心構築”的住宅,莫斯利街當時也是曼徹斯特“最繁華的一條街”。鑑於內森在1800~1811年(這年他關閉了位於曼徹斯特的分部)之間的生意額,此類數字比較容易得到,他11年間的生意額加深了人們對他經濟地位迅速提升的印象(見圖1�2)。實際上,如果我們設想一下他僅以最保守的方式,以5%的比例賺取利潤,那麼11年間,他的80萬英鎊的銷售額利潤可想而知;後來巴克斯頓說的經營紡織品生意賺了4萬英鎊的事,看起來並無虛假。另一方面,他做生意的經歷遠沒有他後來描述的那麼順利。正如圖1�2顯示的那樣,從1804年初到1805年秋天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經歷了近兩年的業績低潮期。這種情形後來再次出現,儘管1808年以及1809年他的成交量飛速增長,但在1810年,這一過程卻未能繼續。
圖1�2內森·羅斯柴爾德紡織品出口銷售額,1801~1811年(英鎊)
資料來源:發票冊,第一卷/221/第19~26頁。
這種忽漲忽落的情形不應該讓我們覺得驚訝。內森所經營的業務完全是季節性的,業績隨著不同的時機迴圈起落;而且,內森還得應付斷斷續續的戰爭造成的影響,以及拿破崙時期英國與歐洲大陸貿易的各種限制。即使在1803年英法戰爭再次爆發前,他還一直收到警告稱,跨海峽貿易可能被禁止。生意環境在1805年就已經開始惡化,因此正式的貿易封鎖——柏林有一項法令禁止英國人從法國控制的區域進口貨物(1806年11月)——只是給一場災難性的生意銳減蓋上了封印。早在1805年11月,一個聯絡人就哀嘆道:“現在對歐洲大陸來說,是最為關鍵,也最為悲慘的時刻任何種類的貿易都沒有了,市場被各種貨物擠得嚴嚴實實,沒有一張訂單進來。”至少3家與內森有生意來往的公司,包括漢堡的M·M·戴維公司,在1806年最初幾個月裡到在那年6月貿易禁令出臺前就已相繼倒閉。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一部 金錢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9)
在這之後,諸如內森的各公司的選擇只能在休業與突破貿易禁令之間搖擺,後者則包含了無盡的風險。1806年5月,英國海軍在赫爾沒收了5艘船,並扣押了價值2萬英鎊的違禁品,這些物品是3個曼徹斯特猶太商人訂購的。另外一個猶太人也在斯托克波特被捕,而他只是前往英國與內森結清賬目。與此同時,法國也採取了相同的行動,逮捕了內森在漢堡的新代理人帕裡什,他被迫以蒙受巨大損失的價格甩賣了自己的貨物,以避免被沒收充公。殘存的信件副本集顯示,這個時期對於內森來說是極為艱難的一段日子,他收到的支票也越來越讓林德斯科普夫難以給予折扣優惠。早在1806年4月,帕裡什就向邁耶·阿姆謝爾抱怨,內森已經從他的銀行裡超信用額度支取了2000英鎊。而到同年8月底,他似乎已經欠了林德斯科普夫2�8萬英鎊,這些錢他需要支付4�2%的年息。隨著拿破崙與沙皇簽訂了《提爾西特和約》,形勢有了轉變,1807年7月,內森從哥哥阿姆謝爾那裡聽到了相關訊息,但是跨越海峽的貿易仍然受到了嚴格限制。
在這種形勢下,內森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非法從事他的出口業務——換句話說,他變成了一個走私犯。1807年10月,他利用一艘在美國註冊的貨船以及偽造的德國檔案,經過阿姆斯特丹向瑞典運送了一宗訂單所需的咖啡。運送違禁品其他受歡迎的路線是經德國赫爾葛蘭港以及波羅的海沿岸港口。當然,這類海運都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風險自然非常高。但是,回報也是相當可觀的。到1808年的時候,由於超群的“管理、判斷、遠見和關係網”,內森已經贏得了“總能把貨物運到歐洲大陸的能人”的名聲,儘管“沒有人提及貨物是如何運送的”。但是,他的生意在1808年以及1809年所得到的恢復也是非常短暫的。1809年9月,運往裡加的一大批貨物被扣押,只能透過“賄賂——實際上是一筆沉重的稅收”來換回。另一艘貨船在柯尼斯堡也遇到了相同的命運。
最沉重的打擊出現在1810年10月,地點是法蘭克福。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這天到來時,當年8月5日透過的特里阿農法令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放鬆了對進口的限制,允許進口所謂的“殖民地物品”。但是,大多數法蘭克福公司繼續著走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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