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將,為什麼如此看重新聞記者的人文意識,批判意識和精神意識
面對社會上的“險風怒號,濁浪排空”,稍有正義感的新聞記者都會有范仲淹的“憂讒畏譏,滿目蕭然”之憂傷感;面對日甚一日職務犯罪的猖獗,記者當然不可能像俠客義士那樣,尋一劍封喉,將那些為非作歹之徒斬於馬下,記者只能舉起手中之筆,義無反顧地用黨和人民所賦予的監督權力對之進行監督和批評。
因為揭開了一些黑幕,因為替弱者說了一些真話,我曾被人稱之為俠客。但我慚愧、汗顏和彷徨
五年前,當我因為揭露了太多的黑幕而遭受南方有關部門的打擊,當我遭受到在同一條戰線上的同行惡意的傷害和誣衊,當我帶著滿身傷疼被迫流亡京城時,我依然沒有能夠掙脫那由黑白道編織的網。
新聞記者不是在風平浪靜的時候“瞭望”,他們“瞭望和監測”的不是一馬平川,而是激流險灘,更多的是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最具危險性的事件。
以新聞的責任,為老百姓搖旗吶喊,是有危險的,這也就使我在十年新聞之旅中多次歷經了威脅、侮辱、封殺、誣陷、流亡、追殺和非法拘禁,讓我透徹地感受到了末路狂奔的孤獨和淒涼。然而,我沒有停滯不前。作為記者,面對黑暗和醜惡,除了犀利的出擊,我別無選擇。
有人說,反腐反黑是“刀尖上的舞蹈”,實施輿論監督的一線記者們,當他們穿梭於新聞第一現場時,記者的職業就在刀尖上開始了。
去年記者節期間,《北京青年報》在一篇題為《幹記者原來挺危險》的調查報道上稱,據京滬穗三地展開的統計結果,58。4%的被訪者認為記者行業屬於高危職業;65。5%認為保險公司有必要推出“記者險”。在當今世界,記者是僅次於軍人和警察的高危職業。是的,也許“記者險”能保證記者的醫藥費,但誰又能保障他們免遭心靈摧殘?
記者挨打受罵早是家常便飯,記者因寫稿而遭受牢獄之災也不是新聞:《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因舉報假水利工程而得罪了當地權要,被羅列了多種罪名而判刑12年;《鄭州晚報》記者殷新生因幫助一被拐賣兒童重返家園,而冤陷圄囹,被中國記協負責人稱之為“這是建國以來最大的、最嚴重的、最典型的打擊迫害記者事件!”;人民日報《大地》月刊社的蔡金海因報道了瑞安山區有“種植罌粟”,而被判入獄中
從去年冬起,從中央到地方,相關政府部門都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來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這當然是順應民意的大好事,但是,我不禁要問:為什麼沒有人來關心新聞記者呢?為什麼至今沒有出臺專門維護記者合法權益的法律呢?
2004年初,中共中央頒佈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一次在黨的檔案中以專門章節的形式確立了輿論監督的重要地位;2004年9月21日,北京市正式發紅標頭檔案要求各級政府不能對新聞記者說“無可奉告”;最近,國家也正草擬“政務資訊公開法”,提出如果媒體記者正常採訪被拒可告官。但這些是否意味著新聞媒體和記者實施輿論監督時就能夠暢通無阻呢?
針對輿論監督的艱難狀況,全國人大代表王維忠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打罵記者,阻撓採訪,是那些腐敗官員最常用的手段,因為他們最怕自己的醜陋和罪惡被暴露,就以愚蠢野蠻的暴力手段對待新聞記者!為此,他更是多次在兩會期間發出這樣的呼籲:中國出臺新聞監督法,很有必要!
我奢望著,憧憬著,我的心靈深處被一束神聖的強光照耀著。
世界一片朗然。
石野
2004年金秋於京郊
第一章 流浪羊城第1節 懷揣83元闖廣州(1)
1994年初夏,當我揹著揹包從中國海軍陸戰隊走出來時,我揹負著美麗的夢想和憧憬,決定闖蕩羊城,以圓我的記者和作家夢。
無法想象之後的十年間,從南國到北國,從羊城到京都,我的新聞之旅竟會是如此的跌宕起伏,雲波詭譎。我在刀光劍影和驚心動魄中演繹著我的職業人生。
那時,剛從部隊出來的我並不知道,在這羊城繁華世界的燈紅綠影下,也隱藏虎穴。自從我踏上這塊被成千上萬的外來工淘得熱火朝天日新月異的羊城馬路,我的生命就開始經歷許許多多的風風雨雨,曲曲折折,坎坎坷坷。
從湛江走出來的我身著一套陳舊的海洋迷彩服,將全部家當裝在揹包裡,坐上了開往廣州的列車。那個時候我愛上了地方上一位畢業於某高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