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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折將會經歷的更多,當然也就不會有後來的胡氏家族。為此,胡星宇對李玉東他們非常感激,把他們當作自己一生的朋友看待,為了王照雲,他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製造了讓全國震驚的連環滅門慘案。李玉東他們心知肚明,卻沒有表露出感激的意思,他們都是血性的男人,恨不能親自為朋友報仇,看到他冒如此巨大的風險,都是甚為欣慰的。而他們對胡星宇之所以這麼多年來不離不棄,並最終決定一起組建成為一個家族,這一點兒也是重要原因。胡星宇希望後代子孫不僅僅要記住李玉東他們的深厚情誼,對待他們新結識的朋友也能做到義氣為重。另外,胡氏規定,家族成員禁止恃強凌弱,對違反此條者,家族不給予庇護,對嚴重違反者,給予驅逐出家族的懲罰。胡星宇認為,一個家族能夠贏得社會的尊重,一方面固然與其本身強大的財政能力相關,另一方面也和她的社會表現有關,一個尊重別人、謙和待人的家族,才能真正為社會所認同!
胡氏家族的第三條規定,是這麼規定的“財產乃家族之財產,非個人所有,但凡家族之財產,全受一人之管理”。胡氏家族成員,沒有超過千萬私財的,每個人,不管是能幹或是不能幹,都可以從家族長那裡得到足夠的生活費用,即使是用來供養女人,家族長也必須從家族財產中給予“支援”,只要不違揹人情,都得支付;當然,不準拿家族財產支付不適當的支出,比如一個直系男性的女人在外養小白臉,這可是極為不允許的,胡氏家族上下也都不會答應。胡氏的直系男子有的妻子也有不少孃家身家鉅萬的,但是無一例外,她們本人都不能擁有財產繼承權,要麼放棄,要麼直接轉入家族的共有財產中。曾經有人不願意接受這條規定,家族長毫不吝嗇的行使權力,揚言若要結婚,就將他們驅逐出家族,如果他們要將財產傳給下一代,只要被下一代接受,其下一代也不能受到家族的承認和庇護。為此,曾經引起了和另一個富豪的激烈衝突,但是胡氏家族絲毫不退讓,迫使對方不得不把其財產併入了胡氏。其實,從胡氏的第一代起,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陳海麗為此把父親傳下來的財產直接轉給了丈夫,梁佳怡把辛辛苦苦積攢的錢當作家庭開支,林詠琪更是把東林集團轉入了丈夫的名下,都沒有傳給她們的親生子女。之所以如此做,一方面是為了保證胡氏的產業統一,不被分割,更重要的原因是要確保每一代人的公平、團結,誰也不比誰更具優越性,因為他們從他們的父親、母親以及外公家裡都得不到任何的財產支援,使他們能在很大程度上和家族其他成員友愛相處。這是一條相當重要的規定,從根本上保證了胡氏不會出現所謂的嫡系、旁系尤其是系中有系的現象,維護了家族的穩定和繁榮。實際上,胡氏家族的直系成員,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是一群窮光蛋,身在家族,有花不盡的錢財,卻一分錢也帶不出去,而且只能向家族裡面注入,成為眾家族中的一個奇特現象。曾經有人透過法律手段想分割胡氏的財產,但是胡氏的個人都不擁有財產,其每一代僅有一個繼承人,而所謂的繼承人更是被剝奪了擁有私人財產的權利,讓那些人徒勞無功,成為社會上的一時之笑談!
胡家的家族族規之第四條規定,也是很有特色的,這樣寫道“凡胡氏直系成員,不要求姓氏統一,但作為家族長必須姓胡,家族長必須是胡氏的直接血緣關係之人;凡胡氏直系成員,必須在高中生活及大學生活階段以外姓身份出現,必須離家獨居”。這一點也是很有趣的,胡星宇的幾個孩子,在高中階段,都被父親送出了家門,使用孃親的姓氏,一直到大學畢業,才改會原來的姓氏;十幾個孩子,無一例外的都以身為胡姓為榮,一有機會,馬上恢復了原來的身份。雖然其他三甲病沒有這麼多孩子,但是也都在某人的慫恿下被送出了家門,情況也都和胡家的孩子差不多。但是在後世,也有人不願意以家族姓氏出現,以他們的父親或者母親甚至祖奶奶的姓氏在社會上生活,相當混亂,當然,更多的還是以家族姓氏生活的。胡家的女性直系成員中沒有做家族長的,但是她們的後代,只要願意成為胡氏家族的族姓成員,照樣有權利成為家族長,但是也有人自願放棄這個權力,轉成為胡氏家族的分系旁支。屈服於他們老祖先的安排,也為了體驗他們祖先們獨自生活的經驗,每一個胡氏直系成員,都在15歲左右離開家庭而獨立生活,直到大學畢業,有許多父母捨不得孩子們離開身邊,但是又無能為力,誰讓他們生活在一個怪異的家庭呢,上天註定了他們與眾不同;這也使得他們對其他還沒有離開家的孩子異常的親熱,畢竟都是胡氏子弟,轉移一下情感也是很好的(胡氏內部琪氏有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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