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3/4 頁)
公務人員不拿薪俸,就會產生一個富有和獨立的公務人員階級,就會形成一個貴族核心。
這時,即使人民還保留有選舉權,它的行使也必然受到限制。
如果一個民主共和國把公務人員的薪俸制改為無償制,我可以十拿九穩地推論,這個國家正在走向君主政體。而在一個君主國開始實行公務人員的無償制時,這一行動無疑是在走向專制政體或走向共和政體。
因此,在我看來,用薪俸制公務人員代替無償制公務人員,這本身就是一場真正的革命。
我把美國全無不付薪的職位這件事,看成是民主在該國發生絕對統治作用的最明顯標誌之一。為公共服務,不管屬於什麼性質,都領報酬。因此,每個人不僅有權為公共服務,而且服務時有生活保證。
在民主國家,雖然每個公民都能出任公職,但也不是全體公民都有希望出任。這不是因為候選人的資格不夠,而是因為候選人的人數和當選條件,在選舉時總是有限制的。
在一切方面都實行選舉原則的國家,嚴格說來沒有終身公職。人們就任公職,多半出於偶然,任何人也無法永久保住職位。當每年進行一次選舉時,情況尤其如此。因此,在
279
262第二部分
平安無事時期,公職對野心的誘惑力不大。在美國,混跡於政治圈子裡的人,都是抱負不大的人。
懷有大才和大志的人,一般都遠離政治而去追求財富。由於覺得辦不好自家的事業而去負責領導國家事務的,倒是大有人在。
平庸人士之所以有很多人擔任了公職,正是由於這些原因和民主的不良選擇。
在美國,即使卓絕的人士希望當選,我也不知道人民會不會選舉他們,但我肯定他們不會出來競選。
美國民主治下的行政官②的專權
為什麼行政官的專權在專制君主國和民主共和國比在立憲君主國強大——新英格蘭行政官的專權
有兩種政府對行政官授予很多專權。這兩種政府是:只由一個人統治的政府,和民主的政府。
這個同樣的結果,來自一些幾乎相同的原因。
在專制國家,人們的命運沒有保障,官員的命運並不比私人的命運有保障。
君主掌握著他所僱用的人們的生命財產,有時還有他們的榮譽。他認為這些人沒有什麼可怕的,還讓他們有很大的行動自由,因為他確信他們不會濫用這種自由來反對他。
②我這裡指的是廣義的“行政官”
,凡負責執行政府法令的一切官員,均包括在內。
“多數每年都能從他們以前委託的人們手裡收回權力。”
關於每年選舉的E問題,可參閱奧格和雷著作第249頁。——法文版編者
280
第五章 美國的民主政府362
在專制國家,君主甚愛自己的政權,以致害怕自己規定的制度給政權帶來麻煩;他喜歡把他的臣民的輕微越軌行為看成是出於偶然,相信這不是出於存心反抗他的願望。
在民主國家,多數每年都能從他們以前委託的人們手裡收回權力E,所以他們決不害怕那些人濫用職權。
多數每時每刻都能使執政者知道他們對政府的意見,所以他們喜歡讓執政者發揮自己的能力,而不願意用一套死規矩去束縛執政者,因為這樣的死規矩既限制執政者又限制他們自己。
但是,只要稍微深入考察,就會發現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的專權還要大於專制國家。
在專制的國家,君主可以立即懲治他所發現的一切犯法行為,但他不能確信自己可以隨時發現應予懲治的一切犯法行為。而在民主制度下,執政者的權力不僅極高,而且無處不在。比如,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公務人員在法律為他們規定的範圍內,其行動的自由比歐洲的任何官員都廣泛得多。
一般只向他們指出應當完成的任務,而方法則由他們自己選擇。
比如,在新英格蘭,規定由各鄉鎮的行政委員負責提出陪審員名單。但應當指出,他要從享有選舉權和名譽良好的公民中選擇陪審員③。
在法國,如對一個公務人員授予如此可怕的權力,不管他怎樣去執行,人們必定認為老百姓的生命和自由處於危險
③見《馬薩諸塞州法令彙編》第2卷第331頁:1813年2月27日法令。
應當補充一點,陪審員的最後名單要用抽籤辦法決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