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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部在列寧格勒工作的領導幹部判得非常輕,但在1937年把他們都槍決了。可以推測,槍斃他們是為了掩蓋謀害基洛夫的真正組織者留下的痕跡。”要知道,那個死於車禍的內務人民委員部工作人員波里索夫是負責基洛夫的警衛工作的,而據一些材料看,他曾警告過基洛夫可能有人行刺。無論如何,這個在基洛夫必經之路上兩次截住了帶槍的尼古拉耶夫、後來又根據別人的命令釋放了他的人,是被人收拾掉了。
我能看到的檔案中沒有關於“基洛夫案件”的更確實的材料。有一點是清楚的:這次謀殺並不像不久後官方所說的是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或加米涅夫下命令乾的。今天我們瞭解了斯大林,瞭解了他異常殘暴、陰險、奸詐,因此完全可以推測這件事是他一手製造的。間接的證明之一是,把兩三個“層次”的潛在的證人都消滅了,這完全是斯大林的“手筆”。
國外關於這個神秘的案件寫了很多書,但是這些書往往帶有很大的偏見,通常都以假設和推論為依據。例如,其中就有死於美國的老流亡者波·伊·尼古拉耶夫斯基紘紡矠所作的結論。
尼古拉耶夫案件審理得很匆忙。過了27天公佈的起訴書就斷言,尼古拉耶夫是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地下恐怖組織的活躍分子。在起訴書上簽名的有蘇聯副總檢察長維辛斯基(不久之後的許多悲劇和黑暗的篇章都和他的名字有關)和要案偵查員Д·Р·舍寧。不出預料,此案的所有被告包括尼古拉耶夫在內都被處決了。為什麼說是“不出預料”呢?
原來在發案的當天,根據斯大林的提議,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未經政治局討論)就透過一項決定,對現行刑事訴訟法典作了修改。斯大林幹得如此匆忙,這個決定甚至“來不及”送給國家元首、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加里寧簽署。這個踐踏法制的檔案不得不由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葉努基澤簽署。決定說:
1.偵查部門應從快處理被控策劃和執行恐怖行動的案件;
2.司法機關不得推遲執行對這類罪行的死刑判決,以研究是否可以給予赦免,因為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認為作出這樣的赦免是不可容許的;
3.一俟對犯有上述罪行的罪犯作出死刑判決,內務人民委員部機關應立即執行。
第一部第四章 斯大林和基洛夫(3)
在莫斯科和其他城市,在頒佈這些新指示後,許多“案件”的審理馬上加快了。由於基洛夫是在列寧格勒遇害的,偵查工作把這個案件和季諾維也夫分子聯絡起來,早在1934年12月,以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為首的一大批“陰謀分子”(葉夫多基莫夫、巴卡耶夫、庫克林、蓋森和其他一些人)就上了被告席。有關他們參與殺害基洛夫的直接罪證、證據一點也沒有找到。在黨的第十七次代表大會上,季諾維也夫雖然沒有被選為中央委員,但會後他一度重又活躍起來,當時他盤算著,“暴風雨”已經過去,可能還會時來運轉。他甚至在代表大會後寫了一篇題為《過去十年的國際意義》的文章,把他發表在《布林什維克》雜誌上(這是他寫的最後一篇文章)。突然他被捕了。在他從報上看到關於基洛夫遇害的訊息和評論,說“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壞蛋們”同這個案件有牽連之後,他連魂都丟了。他明白他會得到最壞的下場。在偵查部門以及後來檢察官的高壓下,季諾維也夫不得不“承認”,“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原反黨集團可以對已發生的一切承擔“政治上的責任”。有這一句話就足夠了,“司法”部門不需要任何論據、證據。政治審判案進行了第一次排練。季諾維也夫被判10年徒刑,加米涅夫被判5年,其他的人也是5年。這可以說是公開把持有與官方觀點不同的政治觀點跟刑事犯罪等同起來的第一例。
列寧的兩個過去的戰友的悲劇在繼續演下去。他們雖然貪圖虛榮,立場不堅定,認了錯(也許不是出於真心),定不下心,但根本不是罪犯。
基洛夫遇害意味著一個人人自危的時期即將來到。人們相信過去的“反對派”在進行恐怖活動、破壞活動。首先,當時社會上顯然有一些暗害分子、盜竊分子、懷有階級仇恨的人。其次,由於缺乏客觀的報道和起碼的公開性,形成了矇蔽千百萬人思想的理想條件。人們千百次舉行群眾大會,要求嚴懲恐怖分子。在30年代人們都著了魔,一個號召、一句口號就能把他們發動起來,一個虛幻的遠景就能燃起他們的熱情。但是也可以很容易讓他們相信有“敵人”、“間諜”、“破壞分子”、“恐怖分子”。何況他們又不瞭解事情的真相。據30年代受過迫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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