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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之後,眼睛上的那塊皮並沒有存活,才不得已進行了植皮手術。只要稍有些醫學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任何比較嚴重的傷疤從癒合到平整都需要至少半年的時間,更何況是植皮?我想鄧醫生從專業的角度是不會作出這樣的判斷的,況且離開嘉興之後,我們便沒有再見過面,痊癒之說憑據何在呢?文中提到,鄧醫生處有一張我術後的照片,並且讓大記者一睹了我的“風采”。若鄧醫生真有我的照片,試問,他會隨隨便便就把病人受傷的照片拿給記者看嗎?大記者可以拿本小人來寫事兒,但我希望不要損害到他人的形象,更不要以為天下人都與自己有一般的品行準則。
第二:眾多受訪者,是否確有其人?
本小人上學時寫文章,總喜歡引經據典,引不到就編,明明是自己寫的,偏要說是某某偉人曾經說過。如今恍然大悟,原來這般雕蟲小技是可以成為大記者,成就大事業的。
文中多處出現“據朋友說”,“小姑娘說”,“居民說”,“不願透露姓名的同學說”,就差“胡歌自己說”了。當然了,大記者真要採訪了那麼多人,受訪者有權利匿名,即使留了名字也沒有必要寫出來。但是,看看受訪者說的話就太離譜了。文中引用了一段所謂胡歌朋友的話:“胡歌住在經紀人家附近。小區環境不錯,很安靜,除非有事,他一般也不太下樓,偶爾會去公司轉轉。”我看了哭笑不得,如果採訪屬實,那麼有兩種解釋,一是這位老兄很多年沒見我了,二是哥們兒聲東擊西,故意讓大記者找不到我。若是後者,我還要替哥們兒向大記者道歉,害她“在胡歌的新住所外等待了一天,並沒有發現胡歌的行蹤。附近的居民也不知道她們有這樣一位明星鄰居。”這應該是真實的,居民當然沒見過我,要見到那真叫見鬼了。隨後大記者在我哥們兒的忽悠下“來到胡歌所在的經紀公司‘唐人電影’瞭解最新情況。不巧,公司裡沒有人。”公司除了休息日天天有人上班,而且各個部門加起來幾十號人吶(大公司啊)!這所謂“不巧沒有人”很難解釋得通啊。在自己製造的“萬般無奈”下,大記者只能採訪了在附近玩耍的小學生:“他比電視上要胖”繞了這麼大個圈子只為了證明本小人發福了。
我若真像大記者假設的那樣轉型作了導演,一定要請她當大編劇,寫情節複雜的武俠劇。本小導演說到做到,除非大編劇把楊過寫成了楊康他爹。
第三:身為記者,豈能不懂得尊重?
尊重科學,尊重事實是每個人都應具備的生活態度。何謂“記者”?是記錄東西的人,只有根據真實的記錄發表評論才會深入人心。我想大記者更適合去搞文學創作,小說裡的主人公可不會像本小人這般發這麼多牢騷。
車禍至今,很多人都在默默的付出,大家都齊心協力想把損失控制在最小的範圍之內,想盡快回到原來的軌道。大記者當然有自由言論的權利,然而你一句“人們將質疑這個行業的真誠度”卻把大家都深深傷害了,你把所有人的努力看作是玩笑嗎?你說,“很多時候,娛樂圈就是這樣被葬送的——孰真孰假的訊息,模稜兩可的回答。”我不禁拍案高呼:“頗有自知之明!”
其實我本可以對這篇文章置之不理的,畢竟人家也要養家餬口,不寫點標新立異的東西出來怎麼能成為“大記者”呢?況且人家還說:“胡歌有權保持沉默。”可我實在有些坐不住,“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胡歌必須在力所能及的範疇內,給公眾一個真實。”這也是大記者說的。不管是不是激將,我就甘願做一回小人,來和這位名字貌似小姑娘的大記者討論一下什麼是真實。
很高興自己做了一回易中天先生嘴裡的“真小人”,比起某些人的“偽大”,那可是痛快得多!
胡思
窗外是晴朗的夜空,點點繁星遙掛天際,那微弱的星光在黑夜的陪襯下倒也算得上璀璨。
童年的夏夜,總是對星星充滿了幻想,關於星星的故事也是百聽不厭,還聽說若能夠看著流星許願便能心想事成。我曾親眼見到流星劃過,願望還在心中默唸便已經實現了——想再看一次流星。這段幸福的回憶猶如童話般埋藏在我內心的深處,即使現在我已經很少許願。
流星雖美卻只是一瞬之光,恆星的光輝才構成了我們眼中的浩瀚,但永恆並不一定就是真實、、、、、、這些星星距離地球少至數十萬光年,遠則可上億,它們散發的光傳到地球就需要數十萬年甚至是幾億年,所以我們眼中的滿天星斗是屬於另一個時空的,可能某些星星早已不存在了,但在我們的有生之年卻仍然可以每晚看見它的光芒。不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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