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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道:
娘個逼!老子吃霸王餐?老子又不是討飯的,吃什麼鳥霸王餐!
羅福苟看見這個領頭的警察一張闊臉漲得通紅,兩隻肥胖的手下意識地捏成拳頭,腮幫上的橫肉好像在打抖,知道他氣得不輕,馬上壓低了聲音(他怕自己的話又被客人們聽見,會說出更不好聽的來)說:
要不這樣,今天中午實在騰不出包廂,晚上各位上這裡來,我一定給你們安排一個包廂,怎麼樣?
怎樣個屁!老子要你吃不了兜著走。唐所長說完這句話,把手一招:走,這家店吃不了飯,別家店哪裡就不開張了?爺老子死了,娘就不可以嫁人了?他這幾句話,聽起來兇巴巴的,但意思卻有點前後不著調。他一說完,幾個人便一起跟著他呼呼啦啦往外走,走到門口,唐所長還回過頭狠狠地看了一眼。
等那幾個警察走遠了,羅福苟問大堂領班:這幾個條子是哪兒的,過去怎麼沒見過?
領班露出一臉茫然的樣子:天知道!還不曉得他們是真警察還是假警察呢。
東風路派出所的警察,羅福苟平時與他們打交道不少,逢年過節請他們來吃個飯呀送個紅包呀什麼的,就指望公安能“罩”著一點。這裡的警察確實也還守信用,偶爾自己有個把特別好的朋友會帶到這裡來“撮一頓”(當然是免費的),平時從沒來找過麻煩。一般來講,轄區派出所的關係處理好了,就不用擔心會出什麼亂子,羅福苟按照常規這樣想,所以他雖然不知道中午那幾個警察的來歷,但是也沒有往心裡去,認為那不過是一個偶然的事端,過去也就過去了,何況當時自己的處理也只能是那個樣子,可以說做到了仁至義盡,他們要想找茬也沒有理由的。但他沒有想到,在某些情況下,遇到某些人,事情也有可能不按常規發展。
那個唐印來,雖然只是個縣裡面的小小派出所長,但他從十幾歲開始當警察,到現在也有二十年了,在長街鎮乃至整個東陽縣都讓人生畏。當年讀中學的時候,由於成績實在太差,不用說考大學,就是高中畢業都挺成問題,於是,他那個當時在河陽縣當政法委書記的姐夫就給他弄了個指標,安排他到一個鄉里面當了個小警察。後來,他姐夫調市政法委的時候,他找到姐姐,讓姐夫在走之前把他調回城關鎮,也就是長街鎮來。
政界乾坤 第二十七章(3)
長街鎮過去社會治安一直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街頭上有幾個小混混,糾合在一起,自己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叫“哥老會”。他們多年在鎮上偷盜搶掠,欺行霸市,甚至調戲婦女,沒人能管得了。當時,鎮派出所的警力很少,而這幫混混們又分工合作,頗有組織性。警察來了,他們就隱遁起來,警察一走,馬上又出現。街上有些經商的、做小買賣的,常常成為他們敲詐的物件。如果有人膽敢不服從他們,他們就亮出隨身攜帶的刀子。被他們用刀子刺傷的人不是一個、兩個,而且沒有人敢去報案,因為只要報案,下回準要遭到報復。有時,警察突擊行動,“哥老會”的成員被抓獲,但由於無法取得足以量刑的罪證,最多隻能罰點款,拘留幾天又放了。這樣搞過幾個回合,“哥老會”的小混混們更加膽大囂張。他們甚至放言:派出所算什麼?還不和鳥一樣!由於這些人老也得不到應有的處罰,縣城的居民們對派出所又頗有怨言,說派出所和“哥老會”的混混們是“警匪一家”,收了他們的好處,所以不對他們實行嚴厲打擊,任其逍遙法外,戕害百姓。
唐印來在鄉下派出所幹了幾年,開始還覺得穿上警服有些神氣,但沒多久就厭煩了。倒不是厭煩警察這門行業,而是對總在鄉下跑跑顛顛感到憋氣。他自小在學校裡就是打架鬧事的頭,連老師都怕他,他的功課做沒做老師也不敢問。當警察的頭幾個月,還做出一副“人民警察”的樣子,凡事想講究個規矩和形象,可幹了不久就知道怎麼回事了。他經常跟著去辦案子的一個老警長告訴他:警察的工作物件中,多數是那些不講規矩、不太老實,也不肯隨便就範的人,對這些人,你要講什麼規矩和形象,那他倒反過來要欺到你頭上,所以,對付他們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不講規則。他們這些人啊,怕的不是你給他們講道理,怕的是你不給他們講道理。你這邊要是和顏悅色,苦口婆心,他那邊說不定就在嘲笑你婆婆媽媽;你要是聲色俱厲,凶神惡剎,他馬上就會在你面前軟下來。還有那些油鹽不進,軟硬不吃的人,那就必須得動用拳腳了。要曉得,別看這些人刁頭滑腦,他們的骨頭都是軟的。捱得兩下,叫他幹啥都乖乖的了。以後,他親眼看見鄉派出所那些警察對付一些慣偷、地痞,甚至包括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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