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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盡有蒼綠,可是非常的美。
為她這句話,我知道,這場邂逅,是人生至美。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長,我還會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應該是邂逅自己,因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
豔俗的心
更新時間2009…7…3 14:50:52 字數:1585
張愛玲說她喜歡聽市聲,非得聽見電車響才睡得著覺。我覺得這句話極其可愛,可愛到了詩意的地步。
一個人,沒有煙火的心,不做豔俗的人,怎麼可能快樂?
我們每天呤詩作畫紅袖添香麼?每天不食人間煙火麼?每天陶醉在想象中的愛情中生活麼?當然不。我們每天活色生香地活著,想著紅燒雞翅的好和麻辣粉魚腸湯的香,還想著絲綢店裡那塊布,如何做成一條曼妙的裙子?
我承認我有一顆豔俗的心。
俗到願意和女友滿街亂逛,已經買了夠多衣服了還要轉著小店問人家,這個多少錢,哪個多少錢?不停地打價還價。我覺得如果買東西不還價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還下去一塊兩塊,心裡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論是一樣的,她說,直接就拿錢的,一是智商有問題,二是在表現自己多有錢。這兩者,都沒有什麼勁。
我另一個女友說,我從來去燕莎塞特買衣服,這句話很嚇人,也很讓人有恐懼感。總之,我覺得她沒有煙火氣,我更願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後去涼皮攤,酸辣粉攤上吃兩塊錢一碗的涼皮,總之,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雖然難免被人罵惡俗。
另一個俗的地方表現在吃上。
如果有人問我,想去哪哪嗎?我第一句話大抵相同,那裡有什麼好吃的?我對吃的興趣之大讓很多人不理解,後來我說,如果一個人,連吃這件事情都可以湊合,都覺得沒什麼意思,那麼人生還有什麼有意思?至少,溫飽才能思*吧。
所以,很多時候我到了一個城市,會滿大街找當地的小吃,沒有吃過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種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發生在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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