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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呈上有關醫生毛手毛腳的漫畫三張及女醫廣告八則。
七 親愛的H:
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到臺中了。
我要到中部來走動一下。 今天清早兩點鐘就醒了,滿腦袋都是你的幻影(phan-tom),再也睡不著,所以乾脆起來工作。
“君子”說你見過Grace,我倒不記得,你也不記得,大概沒有。Grace是一個快樂型的女人,陰險不足,愛說愛笑,尤其愛翻我底牌。她今年春天,在西雅圖碰到一位教授的太太,這位年輕的太太因為我寫文章罵了她的丈夫,曾經聲言要打我耳光,並且“發誓”研究心理說,用李敖做sample,寫學術論文,用來證明罵她丈夫的李敖有“變態心理”。並且,還是精神病。這位教授太太在西雅圖和orace一起吃飯,兩個小娘們一拍即合,由Grace提供李敖全部秘密資料,“出賣”給對方。這件事,直到現在我還“咬牙切齒”,氣得呼呼作響。(關於這位教授的太太,你可看我的(文化論戰丹火錄)頁四十六一四十七)
Grace就是這樣可愛的女人,她會突然用笑聲嚇倒你,用眼淚淹沒你,然後,又突然做一件驚天動地的事,那種事,什麼女人(包括肯尼迪夫人和赫魯曉夫夫人)都做不出來!
我抄一段八月十五日她的來信給你:
“傅小燕大概九月初來美,看見人家都要團圓,心裡實在不是味道。你一再反對我回臺灣,要我在美國等你,
我真不知道要等到幾時呢?一年也是等,十年也是等。等到我老了嫁不出去,你才滿意。本來寄望你今年九月來,現在看來不可能。但最晚我只能等到明年初,可是你無法來,我只好另作打算。你的朋友都說我太好說話了,一天到晚嚷著要回臺灣使你感到即使你不來美,我也會回去的,有人肯為你做此犧牲,你自然心安理得了。其實,我何嘗願意回去,你也一再說臺灣不是久居之地,可是你現在反而咬定到外國是逃避,你要對歷史文化‘交代’,那當然是另當別論了……不是我誇口,在紐約的女孩中,我是很吃香的。可是我不願那樣做,那樣做對不住自己的良心。” 看了這段爽爽快快的信,你有何感想?我個人實實在在麻木感不出什麼想,我只想睡覺,睡一下再說,睡醒了以後,又覺得那個寫信的多情女人在向我吵架,我只好是:“l’ll thinkof it all tomorrow!
有時候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知道我的人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說:“李敖這小子,罪孽深重!”另一類是說:“李敖這小子,罪該萬死!”總之,不論哪一類,我都是被瑪利亞的私生子拯救的物件,他都要說他被釘上十字架是為了解救罪人,解救我。所以,我硬被別人派定欠了耶穌一屁股賬,真他媽的倒黴!
不管那麼多,有罪就有罪吧!反正在這個世界上,誰都沒有資格上天堂,大家都要下地獄,只是在十八層地獄中有層次高下之分而已。反正我篤定不在最下一層,最下一層一定是你,不是我,除了你以外,還有夏娃、埃及豔后、維多利亞女皇。吳XX夫人和她手上的酒瓶子。
還有李老虧和他的乾媽,也通通都要下地獄,下到最後一層,跟麻將牌擠在一塊兒。
真正該在最上面一層是煤礦工人,他們在“陽間”裡已飽受“人間地獄”之苦,所以應該受優待。我李敖的位置照理該跟煤礦工人相去不遠,這樣才公平。因為只有掌管地獄的閻王爺,才知道我在人間和生前多麼痛苦!
這種痛苦,沒有人會知道,小貓不知道,小松鼠不知道,小白兔不知道,小H也不知道。小H也只知“三缺一,找李敖;胡它個,雙龍抱”。並且不能輸錢,一輸錢,就氣得吱吱叫。 隨手寫來,天又亮了。現在是早上七點一刻,正是你在三輪車上的時候。
敖之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午坐“觀光號”南下,不知能“觀光”些什麼。
八 親愛的H:
剛剛寄了一封九頁的信給你,有一段談到Grace跟我的事。寄出後,忽然想到一篇寫她跟我這段事的文章,也許你會感到興趣。
這篇文章叫(我心伴他同飛),登在今年一月二十七日臺北(徵信新聞)的副刊上。Grace是一月八日走的,她走後十九天,就有人知道,並寫出來了。
這篇文章技巧與修辭都不算好。事實大體尚接近,例如講到我妹妹的婚禮,講到我開神父們性生活的玩笑,講到Grace偷橘子,講到我攻擊傳統,講到我穿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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