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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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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明輝道:“如果普通人主動惹上我們,當然不再受此限制,畢竟這四誡只是制訂出來維護秩序的,可不是拿來捆住我們手腳所用。不過真到了需要使用異能對付普通人時,請參照第一誡,儘量不要在大庭廣眾之下使用。”

“至於特別針對異能者的家人,卻是千年之前就已經形成的規矩了,這卻是避免異能者之間的仇怨牽連到家人,畢竟大多數異能者的親人朋友,同樣只是普通人而已。”

“據說在這規矩未立之前,經常有異能者自覺敵不過仇敵,就專撿對方家人下手,冤冤相報之下,遺禍無窮。之後才有一名為正一真人的大能出頭,定下了這麼一條規矩,最終為異能屆所認同,並推行到了全世界。”

這一誡對於異能屆來說的確為重要,畢竟人在江湖飄,難免避免會結下仇敵,如果沒有這一條規矩保護,家裡面出現一個異能者,只怕反會變成其它家庭成員之禍。

“馬哥,既然有此一誡,我想問一句,我在赤龍的戰友受人屠戮,卻為何無人以此誡去懲誡血剎羅,僅僅是讓對方賠償了事?”

陸站的臉上佈滿了寒霜,他和他的戰友們可都是普通人,血剎羅屠戮餘人卻未受到懲罰,這所謂四誡豈不如笑話一般?

馬明輝長嘆一聲。

“陸兄弟,這裡的情況卻是又有不同,你們雖為凡人,但卻是全副武裝的軍人,而且當時正於戰鬥中,對方完全可以用自己安全受到威脅為理由而出手。”

“這就相當於在現實法律中的防衛過當一樣,雖然同樣會受到懲罰,但卻與故意殺人罪相去甚遠。我們之後的報復行動,也是以同樣的藉口而行動的,所殺的同樣是對方的軍隊,而不能向平民出手。”

陸衝沉重地點了點頭,只要是規矩就會有空可鑽,對方以此為藉口,加上當時他們的確是在戰鬥之中,的確讓人難以找到破綻。

不過!

陸衝如今已然同樣身為異能者,既然明知有這麼一個漏洞,總有一天,他會將這一切還回去。

親手!

提到赤龍之殤,現場的氣氛變得有些沉默,過了半晌之後,待陸衝的情緒稍微平復了些,馬明輝才開始繼續為他講解。

“第誡的意思,不能用顯露異能的方式獲得普通人的信仰。”

“就像正德,他雖然是靠著上清觀賺錢,但卻不能靠著自己的異能去讓人信服,而只能像普通的道士一般,靠著如簧巧舌和自己的識去折服信眾。”

“假如我像先前正德所說的一般,靠著自己的異能去幫他獲取信眾的信服,就是犯了這一誡,‘異俠’立即就會對我進行處置。”

陸衝聽到這裡,心頭卻是一震。

信仰!

這正是他最為需要的力量。

幸好,陸衝一直對自己的異能為低調,從來沒有想過靠展露異能獲得別人的崇拜甚至信仰,不然說不定早就違反了異能屆的規矩了。

“馬哥,我卻知道有不少和尚道士,靠著所謂降魔伏鬼之類的手段讓人拜服,但沒見有人對他們作出什麼處理啊。”

不止和尚道士,卜卦算命的、跳大神的,這些都是以神異的手段去獲得別人的認同,以此獲利。

馬明輝搖頭道:“只要不是靠著真正異能裝神弄鬼,那就不歸這第誡所管。就像正德,他如果以魔術的手法表演點石成金欺騙信眾就沒關係,但是他要是靠著異能點石成金的話,那就屬於犯誡了!”

陸衝聽得不禁苦笑,沒料到在忽悠人這事上,異能者反倒要比普通人受到更多的限制。他唱歌所使用的天簌之音,同樣也屬於異能之一,卻不知道這算不算犯誡……

當然,陸衝可不會傻到去問馬明輝,天簌之音這樣的異能又沒有攻擊能力,只要陸衝不說,誰也不可能發現得了的。

“最後一誡,不可擬己心為天心,這一誡同樣是由當年的正一真人所制訂。但卻沒有推廣開來,只為我們華國異能界所遵循而已。”

“你知道的,在幾年前還處於封建時期,所謂的天,就是天,這個國家的掌控者。這一誡的意思是說,異能者不能凌駕於國家之上,不得靠著異能去控制國家的掌控者,以操縱國家的命運!”

陸衝若有所思。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華國的異能者,在這個國家並沒有什麼特權?所以你們想要喝到母樹大紅袍,也只能從正常的渠道去獲得?”

馬明輝點頭道:“正是如此!當然,也不全然正確,我們既然身為國家的守護者,當然會享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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