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2/4 頁)
過話,誰娶她,誰得當家權。
2,祁繼在和蕭睦暗鬥。那個蕭睦,實際上是祁繼同父異母的兄弟。
為了阻止蕭睦有機會重回祁家,為了得到祁氏掌權之位,他把婚姻當成了一場投資,娶了一個不愛的女人,結婚當日,就把她放逐英國……
待續!
。。
☆、約定,試婚三個月
二十二
原來所謂姻緣,有時,還真是有因,才有緣,不管是良緣,還是孽緣,皆如此。
時檀怔怔思量了一番,緩緩把信摺好。她知道駱叔叔此舉,是好意,皆是因為不想他死後,駱家陷入危機。要是當初沒有祁家出面,如今的駱家,恐怕早已不存在,而以淳,極有可能會被判刑十五年。
“祁家對駱家的恩情,時檀銘刻在心。只是奶奶,我和祁少的婚姻,不能再這樣下去,我不想誤了祁少……結婚八年……我們連路人都不如。奶奶,您和爺爺夫妻情深,難道您想讓你的孫兒有一個不圓滿的婚姻嗎?人生沒有幾個八年。我不敢再耽誤祁少……”
她說的婉轉。
“沒耽誤!”
邊上的男人,突然聲音懶懶的接上一句:“這八年,你讀書,我打江山賺錢,你哪隻眼睛看到你耽誤我了?”
“……”
時檀看到祁繼往沙發上坐下,抓了一個蘋果吃,咬得咯哧咯哧作響,話說的輕描淡寫。
老太太笑了:“聽到沒,沒耽誤,繼之不想離。”
“奶奶……”
“你還是堅定要離呀?唉,那你倒跟奶奶說說必須離婚的理由。”
老太太嘆了一聲。
“奶奶,我和祁少沒感情!”
這理由,夠份量。至少她這麼認為。
吃蘋果的男人,因為這話,明顯緩了緩。
老太太皺眉:“你們一結婚就分開,沒有時間相處,怎麼生得出感情?感情這東西,不光得用心去養,還得用時間去積累。”
“奶奶,祁少,我高攀不起……”
時檀馬上用這句搪塞。
老太太打斷:
“什麼高攀不起?你已經他太太,現在就是你們肯不肯處一處的問題!”
“奶奶……”
頭皮發麻了。
“要是連處都不處一下,兩個就此那麼各奔東西,成了二婚,時檀,你不覺得虧,我還替我家繼之虧……這樣子好不好,回頭你和繼之好好相處三個月,就三個月,彼此放下成見,好好的待對方,等過了這個試婚期,你還是要離婚,那我就不管了……要是檀檀連這個面子都不給我留,強硬離婚,到時候,吃虧的是誰,可不好說。駱氏的大批單子還在祁家旗下的公司捏著……”
老太太這是在威脅她啊!
時檀張了張嘴,鬱瞪,心下明白:真要是惹急了祁家,後果,的確是她不能承擔的。這個婚,必須離的和和氣氣才行。
她的心思轉了幾轉,慢慢緩下來:“三個月是嗎?”
老太太點頭:“對!”
“好,那就三個月!”她看向祁繼:“只是這事,光奶奶這麼同意沒用,祁繼,你說。”
祁繼把核准確無誤的投進垃極筒,回眸,目光閃閃的一瞟:“既然奶奶這麼說了,我沒意見!”
時檀考慮了一下,點下頭:
“好,那就一言為定!不過得籤個協議……三月之後,要是我還是要離婚,奶奶不能再攔,祁繼也必須簽字……”
祁繼扯了扯嘴角,嘴裡應:“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心裡想啊:臭不丫頭,到時候,我要是不簽字,你能拿我怎樣?
待續!
。。
☆、簽定協議,他們各有盤算
二十三
協議是這樣的:
甲方:祁繼。
乙方:駱時檀。
協議內容:
1,甲方和乙方結婚八年,分居八年,由於彼此沒有感情,乙方要求離婚,甲方不肯。經長輩調解,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給這段婚姻一個機會,相約給彼此三個月時間相處。三個月後,乙方要是仍要離婚,甲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乙方在此申明,離婚後,乙方不要甲方任何財產,願淨身出戶。
2,三個月內,甲乙雙方必須共同生活。乙方不得擅自離境,法定規定的工作時間,乙方可以自由支配,業餘時間,得配合甲方不定時出席一些重要宴會。晚上休息時間必須回家。乙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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