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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的民眾。他們於是失去了領導的地位,逗留在這夾縫中間,漸漸感覺著不自由,鬧了個〃四大金剛懸空八隻腳〃。他們於是只能保守著自己,這也算是節罷;也想緩緩的落下地去,可是氣不足,得等著瞧。可是這裡的是偏於中年一代。青年代的知識分子卻不如此,他們無視傳統的〃氣節〃,特別是那種消極的〃節〃,替代的是〃正義感〃,接著〃正義感〃的是〃行動〃,其實〃正義感〃是合併了〃氣〃和〃節〃,〃行動〃還是〃氣〃。這是他們的新的做人的尺度。等到這個尺度成為標準,知識階級大概是還要變質的罷?
1947年4月13、14日作。
(原載1947年5月1日《知識與生活》第二期)
論吃飯
我們有自古流傳的兩句話:一是〃衣食足則知榮辱〃,見於《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為天〃,是漢朝酈食其說的。這些都是從實際政治上認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說從人民方面看,吃飯第一。另一方面,告子說,〃食色,性也〃,是從人生哲學上肯定了食是生活的兩大基本要求之一。《禮記·禮運》篇也說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更明白。照後面這兩句話,吃飯和性慾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這兩句話裡的次序,〃食〃或〃飲食〃都在前頭,所以還是吃飯第一。
這吃飯第一的道理,一般社會似乎也都預設。雖然歷史上沒有明白的記載,但是近代的情形,據我們的耳聞目見,似乎足以教我們相信從古如此。例如蘇北的饑民群到江南就食,差不多年年有。最近天津《大公報》登載的費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潰是癱瘓》一文中就提到這個。這些難民雖然讓人們討厭,可是得給他們飯吃。給他們飯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於慈善心,就是惻隱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們,怕他們鋌而走險,〃小人窮斯濫矣〃,什麼事做不出來!給他們吃飯,江南人算是認了。
可是法律管不著他們嗎?官兒管不著他們嗎?幹嗎要怕要認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沒飯吃要吃飯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兒壓得下的。沒飯吃會餓死,嚴刑峻罰大不了也只是個死,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誰怕誰!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飯吃的人們,他們沒奈何只得認點兒。所謂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慾望,其實也就是基本的權利。但是饑民群還不自覺有這種權利,一般社會也還不會認清他們有這種權利;饑民群只是衝動的要吃飯,而一般社會給他們飯吃,也只是預設了他們的道理,這道理就是吃飯第一。
三十年夏天筆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謂〃吃大戶〃的情形。那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天又幹,米糧大漲價,並且不容易買到手。於是乎一群一群的貧民一面搶米倉,一面〃吃大戶〃。他們開進大戶人家,讓他們煮出飯來吃了就走。這叫做〃吃大戶〃。〃吃大戶〃是和平的手段,照慣例是不能拒絕的,雖然被吃的人家不樂意。當然真正有勢力的尤其有槍桿的大戶,窮人們也識相,是不敢去吃的。敢去吃的那些大戶,被吃了也只好認了。那回一直這樣吃了兩三天,地面上一面趕辦平糶,一面嚴令禁止,才打住了。據說這〃吃大戶〃是古風;那麼上文說的饑民就食,該更是古風罷。
但是儒家對於吃飯卻另有標準。孔子認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為仁政的根本;這因為春秋時代不必爭取人民,戰國時代就非爭取人民不可。然而他們論到士人,卻都將吃飯看做一個不足重輕的專案。孔子說,〃君子固窮〃,說吃粗飯,喝冷水、〃樂在其中〃,又稱讚顏回吃喝不夠,〃不改其樂〃。道學家稱這種樂處為〃孔顏樂處〃,他們教人〃尋孔顏樂處〃,學習這種為理想而忍飢挨餓的精神。這理想就是孟子說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謂〃節〃和〃道〃。孟子一方面不贊成告子說的〃食色,性也〃,一方面在論〃大丈夫〃的時候列入了〃貧賤不能移〃一個條件。戰國時代的〃大丈夫〃,相當於春秋時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勞心的人。這些人雖然也有餓飯的時候,但是一朝得了時,吃飯是不成問題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輩子為了吃飯而掙扎著。因此士人就不難將道和節放在第一,而認為吃飯好像是一個不足重輕的專案了。
伯夷、叔齊據說反對周武王伐紂,認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這也是隻顧理想的節而不顧吃飯的。配合著儒家的理論,伯夷、叔齊成為士人立身的一種特殊的標準。所謂特殊的標準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標準;士人雖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這地步,但是能夠做到這地步最好。
經過宋朝道學家的提倡,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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