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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還不止於此:在什麼程度上模型結構的轉換不僅使作為主體的物理學家能夠發現自己的思想已反映在關係或定律的網路中,而且也實際而有效地同在事物中出現的那些客觀的真實的轉換,因而也可以說是“實體的”轉換符合一致,那麼,這個模型也就恰恰在同樣的程度上發揮了它的解釋作用。正是在這個階段,在事件的恆常性和因果解釋之間的兩個基本區別可以清楚地看出來。第一個區別是,恆常性可以看作是處在“現象”水平上,因而用不著提出基體的真實或謬誤問題,而因果解釋則要求“客體”是實際存在的;從而在一切水平上都永遠存在著追求客體的要求。這種追求的歷史上的開端把我們帶回到希臘人的時代,希臘人雖則沒有實驗的幫助,甚至連實驗方法的影子都沒有想到,卻提出了關於原子世界的大膽假設,以原子的組合來解釋現實的質的多樣性。恆常性和因果性之間的第二個區別是由第一個區別派生出來的:形成恆常性概念的運演只是應用於客體上,而關於歸屬於客體的結構或模型的運演則是在下述這個意義上“歸屬於”客體的:這些客體是因為他們本身的存在才變為影響體系的轉換的運算元的。因為這些歸屬於客體的運演本質上跟觀察恆常性時的運演是相同的,只不過它們已被協調成了一些“結構”,又因為這些結構同邏輯-數學建構成的那些結構相似(除了由於時間背景和物理背景的不同而產生的差別以外),因果歸屬就由於客觀運算元在物理上所起的作用跟主體在其演繹推理中所能作到的這兩者的會合而使我們能夠“理解”物理現實。從這個非常一般的觀點來看,在具體運演結構和形式運演結構——在第一章中已舉出了幾個例子(例如,傳遞性和轉移,乘法性合成,INRC群)——直到新的力學所使用的群結構和微觀物理學所描述的互相依存的運算元等的多重歸屬中,存在著因果解釋過程的一些在機能上相類似的形式。
D。從邏輯-數學運演的觀點來看,這些運演和因果性運算元之間的會合引起了一個普遍問題(在本章第二節C段中已經討論過)即為什麼它們之間這麼密切地符合一致;但從物理學的觀點看來,它們彼此都使對方產生了困難。
要是邏輯經驗主義果真是正確的,那麼,由於主體跟客體在知覺上可能存在的關係,主體的客觀性就應該既是直接的又是普遍的,只是隨著研究的深度和廣度日益擴大,證明困難在逐步地出現並逐步地被克服。從這樣一個物理主義者的觀點來看,邏輯-數學運演就應該歸結為一種簡單的同語反覆式的語言,其目的在於重述觀察到的材料;而物理運演這個術語將只能適用於布里奇曼所描述的那些運演,在那裡觀察者有能力去發現或再發現一些關係,特別是由於尺度不同而不能直接觀察到的一些量度關係(比較估計兩個城鎮之間或兩顆星星之間的距離所用的方法)。然則問題是要搞清楚,為什麼這樣簡單的一種描繪從歷史上說會是不適當的;這就是問,為什麼物理學(實驗物理學和數學物理學都一樣)的發展同純粹是演繹性質的科學①相比在時間上是如此嚴重地落後了,因為根據邏輯實證主義的觀點,物理學的發展應該是超過純粹演繹科學的,至少是應該與它們並駕齊驅的。
①指數學。——譯註
正如我們在《研究報告》第五卷和第六卷中所提示的那樣,客觀性是作為一種過程而不是作為一種狀態開始的;客觀性是透過逐步接近而困難地達到的,它必須滿足下面兩個要求:第一,因為主體只是透過自己的活動(不僅僅是透過知覺)來認識現實的,達到客觀性要以解除自身中心化為先決條件。當然,解除自身中心化,這不僅是從童年到成年的過渡所特有的現象:天文學的整個歷史就是從連續不斷的自身中心化中連續不斷地獲得解放的歷史,從天體被認為是追隨人類的活動的時代(指引三個先知探尋耶穌誕生的星星)起,到仍然相信我們的時鐘和量杆可以普遍應用於一切現象的哥白尼和牛頓的時代為止,都是如此。這還只是一個例子。主體是在運演結構的種類日益複雜而無所不包的情況下,透過協調自己的活動,才能做到解除自身中心化的。但是,客體首先只是透過主體的活動才被認識的,因此客體本身一定是被主體建構成的。因為這個緣故,客體就具有永遠被接近,但又永遠不能達到的極限性質,因此,客觀性的第二個要求就是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