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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周則減。為所夾之角,求得對小邊之角為初均數,並求得對角之邊為次輪心距地心線。以初均數加減水星平行,引數初宮至五宮為減,六宮至十一宮為加。得水星初實行。
求金、水伏見實行,置本星伏見平行,加減本星初均數,引數初宮至五宮為加,六宮至十一宮為減。即得。
求金、水黃道實行,用平三角形,以本星次輪心距地心線為一邊,本星次輪半徑為一邊,本星伏見實行為所夾之外角,過半周者與全周相減,用其餘。求得對次輪半徑之角為次均數,並求得對角之邊為本星距地心線。以次均數加減初實行,伏見實行初宮至五宮為加,六宮至十一宮為減。得本星黃道實行。
求金、水距次交實行,置本星初實行,減本星正交行,為距交實行。與本星伏見實行相加,得本星距次交實行。
求金、水視緯,以本天半徑為一率,本星次輪與黃道交角之正弦為二率,金星交角惟一,水星交角則時時不同,須求實交角用之,法詳後。本星距次交實行之正弦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正弦,檢表得本星次緯。又以本天半徑為一率,本星次緯之正弦為二率,本星次輪半徑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本星距黃道線。乃以本星距地心線為一率,本星距黃道線為二率,本天半徑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正弦,檢表得本星視緯,隨定其南北。初宮至五宮為黃道北,六宮至十一宮為黃道南。
求水星實交角,以半徑一千萬為一率,交角較化秒為二率,距交實行九宮至二宮用正交交角較,三宮至八宮用中交交角較,仍視其南北用之。距交實行之正弦為三率,求得四率為交角差。置交角,用交角之法與用交角較同。以交角差加減之,距交實行九宮至二宮,星在黃道北則加,南則減;三宮至八宮反是。得實交角。
求黃道宿度及紀日,同日躔。
求交宮時刻,同月離。
求金、水晨夕伏見定限度,本星實行與太陽實行同宮同度為合伏,合伏後距太陽漸遠;夕見西方順行,順行漸遲,遲極而退為留退。初退行漸近太陽,則夕不見,復與太陽同度為合退伏。自是又漸遠太陽,晨見東方。仍退行漸遲,遲極而順為留順。初順行漸疾,復近太陽,以至合伏,為晨不見。其伏見限度,金星為五度,水星為十度。其求定限度之法,與土、木、火星同,視本星距太陽度與定限相近。如在合伏前某日,即為某日晨不見;合伏後某日,即為某日夕見;合退伏前某日,即為某日夕不見;合退伏後某日,即為某日晨見。
求金、水合伏時刻,視本星實行將及太陽實行為合伏本日,已過太陽實行為合伏次日。求時刻之法,與月離求朔、望時刻之法同。
求金、水合退伏時刻,視太陽實行將及本星實行為合退伏本日,已過本星實行為合退伏次日。求時刻之法,與土、木、火星求退衝時刻之法同。
恆星用數
見日躔。
推恆星法求黃道經度,以距康熙壬子年數減一,得積年歲差,乘之。收為度分,與康熙壬子年恆星表經度相加,得各恆星本年經度。求赤道經緯度,用弧三角形,以星距黃極為一邊,黃赤大距為一邊,本年星距夏至前後為所夾之角,求得對星距黃極邊之角。夏至前用本度,夏至後與周天相減用其餘度。自星紀宮初度起算,為各恆星赤道經度。又求得對原角之邊,與象限相減,餘為赤道緯度。減象限為北,減去象限為南。
求中星,以刻下分為一率,本日太陽實行與次日太陽實行相減餘為二率,以所設時刻化分為三率,求得四率,與本日太陽實行相加,得本時太陽黃道經度。用弧三角形,推得太陽赤道經度,以所設時刻變赤道度一時變為十五度,一分變為十五分,一秒變為十五秒。加減半周,不及半周則加半周,過半周則減半周。得本時太陽距午後度。與太陽赤道經度相加,得本時正午赤道經度。視本年恆星赤道經度同者,即為中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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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憲五
△康熙甲子元法下
月食用數
朔策二十九日五三0五九三。
望策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太陽平行,朔策一十萬四千七百八十四秒,小餘三0四三二四。
太陽引數,朔策一十萬四千七百七十九秒,小餘三五八八六五。
太陰引數,朔策九萬二千九百四十秒,小餘二四八五九。
太陰交周,朔策十一萬0四百十四秒,小餘0一六五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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