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部分(第4/4 頁)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eva:從龍族歸來的碇真嗣、
輻射海求生,從小木筏到黑珍珠號、
HP就你叫伏地魔?黑魔王?這也不夠黑啊、
區區如懿,打就打了、
港片:拿王炸開局,專嚯嚯女神、
第五人格:各自安好、
火影:從百分百完美虛化開始!、
入住黃金庭院後,愛莉拉我直播、
女扮男裝後,我被校花瘋狂表白、
風流短跑之神、
時空中的深情、
魯魯修凌駕於諸天、
凹凸世界:雷震之女、
網遊之熟女陪我上青雲、
穿越戀歌:上官與夏侯、
【HP】布萊克家族、
莫名其妙的異世界冒險、
英雄聯盟之玩家對戰、
強勢文化手冊、
特種兵張霄回村搞大事,被女學霸、
內笞刑五,以五錢為一等,至笞五十罰銀二兩五錢,杖六十者改為罰五兩。每一等加二兩五錢,以次遞加,至杖一百改為罰十五兩而止。如無力完納,折為作工。應罰一兩,折作工四日,以次遞加,至十五兩折作工六十日而止。然竊盜未便罰金,議將犯竊應擬笞罪者,改科工作一月;杖六十者,改科工作兩月;杖七十至一百,每等遞加兩月。又附片請將軍、流、徒加杖概予寬免,無庸決責。自此而笞、杖二刑廢棄矣。
三十一年,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請刪除重法數端,略稱:“見行律例款目極繁,而最重之法,亟應先議刪除者,約有三事:一曰凌遲、梟首、戮屍。凌遲之刑,唐以前無此名目。遼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之內。宋自熙寧以後,漸亦沿用。元、明至今,相仍未改。梟首在秦、漢時惟用諸夷族之誅,六朝梁、陳、齊、周諸律,始於斬之外別立梟名。自隋迄元,復棄而不用。今之斬梟,仍明制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