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第4/4 頁)
想有,只想讓她們要多慘有多慘。
而且,三年前,鍾薇失去聯絡後不久,他在家裡的臥室裡還不經意間看到了鍾薇的日記。
看到鍾薇在日記裡記錄的東西,不論記錄什麼,都會提及一下他的名字。
甚至,她今天吃了個鴨脖,都會提及下他。
——“我今天吃了鴨脖,很好吃很好吃。不過,如果我沒記錯,沈臣聞不喜歡吃。沈臣聞最喜歡吃牛肉了。”
他沒節操沒禮貌的翻看她的日記時,看著,只覺得她這日記記得真的挺無聊的。
比如:
——“我今天在路上走著,看到有個人的背影像極了沈臣聞。”
——“我今天跟陸希去逛街,聞到身邊一男人用的阿瑪尼寄情水,沈臣聞也用這個。”
——“在站牌前等公交車時,看到有個小姑娘手裡拿著漫畫書,沈臣聞也喜歡漫畫書。”
……
是不是挺無聊的日記,可是,無聊的卻讓他一陣心酸。
鍾薇真傻,傻死了。
不過,鍾薇日記裡偶爾也有個稍微不是那麼無聊的。
——“今天聽了一首歌,愛你勝過愛自己。我想,我愛沈臣聞也勝過愛我自己。而且,我想,不論他要我做什麼事,我都會乖乖去做的。但是,我想,如果他一直都不搭理我,一直對我不慍不火的,我也總會有死心的那一天。其實我真的挺期待我死心的那天的。哎,如果我死心的那天是沈臣聞動心的那天該有多好啊,虐死那個王八蛋。”
目送著鍾薇越走越遠,直至走到某個拐角,背影消失不見,沈臣聞低頭看看地面,百感交集。
也許,她的期待達成了。
她死心的那天,失去聯絡的那天,他卻真的對她動心了。
三年前,找不到她後,他真的要瘋掉了,只覺得心突然一下子就被掏空了。
愛情,真的毫無邏輯而言。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對一個人動心了,找不到她的時候就覺得世界坍塌了。
不過,她日記裡明明也有補充的——“不行,還是不要讓我死心的時候沈臣聞動心了,我不捨得他難過,不捨得。”
不是不捨得他難過嗎?可為什麼就不給他個彌補的機會就跟顧北淮一起了呢?
= = =
鍾薇拿著書本以及買好的馬卡龍回家時,卻在樓下看到了顧北淮的爸爸顧至尚。
“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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