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開始,他就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當初救她只是本能,沒想過要她回報,可是她卻找到他,對他好。那時她性格乖張,字典裡沒有低調兩個字,對他示好的方式簡單強硬又粗暴,讓他感覺很不自在。
她總是張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年輕富有朝氣的面龐上神采飛揚,一口一個我喜歡你,那是他覺得肉麻而難以啟齒的話,卻被她用得如同一個平常的問候。他下意識地就排斥她,也不覺得她是真喜歡他,只是對救命恩人的錯覺罷了。
救她那年他二十五歲,研究生畢業,剛參加工作,她就常來他的單位等他。那個年頭手機還沒有彩屏,能用得起的,已經是家境還不錯的。
她卻天天搭著或賓士,或保時捷地來他們單位樓下,穿一身時髦的衣裳,露著兩條修長筆直的腿,倚在車邊塞著耳機百無聊賴,引得樓上他的同事都起鬨調侃,讓他趕緊從了她。
於是他更反感了,就嚴肅地批評了她。自那以後,她聽話地收斂了很多,他也就沒再多說什麼,放任她出沒在自己身邊。
可他怎麼也沒想到,之後事態就像脫軌的火車,失控地演化到了溫暖嫁人。就像那句話說的,你不知道什麼時候你的生命裡會闖入一個人,然後這個人徹底地改變了你的一生。
在他最痛苦消沉的那段時間,林夕像牛皮糖一樣地黏著他,怎麼甩都甩不掉,無論他躲到哪裡,她都能找到他,無論他用多麼惡毒的字眼告訴她,他對她根本沒興趣,她還是鍥而不捨,百折不撓,她還是張著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告訴他,她愛他,神情專注而認真,像在述說一件重要的事。
那時他絕望地想,也許只有殺了她,才能擺脫她了。
可是他不能。
最後僵持角力的結果,是她贏了,他終於不再反抗,因為那根本沒有用。
而且一部分的他已經被她軟化,她就像個妖精,披著張天使的皮,卻專行魔鬼的事。她總是能在那雙清澈無辜的眼睛裡,放射出妖嬈魅惑的光來,輕易地就勾動他的慾念。而她的身體就像最上等的罌粟,散發著誘人的媚香,令他迷失其間,流連忘返,停不下來,也根本不想停。
既然他控制不了自己身體的反應,那部分機制根本就不存在於理性裡,他就只能控制自己的心。反正他也不想再愛上任何人,反正像林夕那樣身份的女人,根本不可能跟他有結果,他也不認為她真的愛他,只是一時貪圖他新鮮好玩,貪圖她征服不了他。
既然如此,那就在一起吧,互相利用,互相壓榨,不再去想明天。
然後就轉瞬十年。
誰也沒有想到,兩人竟會糾纏了那麼久,他已經說不清對她是什麼感覺。
什麼是喜歡?什麼又是愛?
他分不清楚,也許對她只是習慣。
現在還多了恨。要是沒有她,他的生活也許會是完全不同的光景,溫暖也不至於被他連累,嫁給一個不愛她的人,平白浪費十年光陰。
苦澀地勾了下嘴角,跟林夕的這筆糊塗賬,也許早就算不清了。
落地窗外,夕陽正在慢慢沉降,最後一抹餘暉也逐漸被黑暗吞噬,像在走入什麼結局。
向南在窗前枯站了許久,直到他的手機響起,拿起來一看,是溫暖。自從上次他一時衝動,說出要兩人交往的話之後,她就時常會打電話給他。
他接起來,語氣平仄:“什麼事?”
“……”那頭頓了頓,才答:“你忘記了麼?今天是我生日,你說過要回來陪我過的。”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主要是南叔內心獨白,從他的視角看一下十年前的事。今夏已經出場了,離虐南叔還會遠嗎?
ps:看到有美女在問,會不會發生男主女配睡覺的情況,77大聲地說,必須不會啊,如果睡了,歡迎你們來把作者的頭摁進豬糞裡。
下次更新,明晚八點,不見不撒喲╭(╯3╰)╮
第26章
cartier旗艦店。
接到溫暖的電話之後;向南才想起來今天是她生日;但他忘記了準備禮物,所以臨時去買。自從十二歲認識溫暖;他從來沒有忘記過她的生日,今年是第一次。而她打來電話的時候;他腦子滿滿地塞的都是林夕。
人都歸了位,恢復成他想要的樣子,怎麼心卻開始漂移?
疲憊地捏了捏眉心,他步入店內;店員認識他,熱情地前來接待:“向先生,請問今天有什麼需要?”
向南情緒不高,口氣很淡:“生日禮物。”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