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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利維坦(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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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

這個名字,秦人並不陌生。

在聖經中記載為邪惡海怪的存在。

在舊約聖經之中,是與貝希摩斯一同被上帝創造出來的強大怪物。

而實際上,秦人知道一個說法,迦南神話之中,有一個名為“隆卡”的,流傳於地中海周邊文明的傳說海怪。

而與“利維坦”存在聯絡的,還有古巴比倫神話中的“提亞馬特”。

“隆卡”的形象與古巴比倫神話原初二神阿普蘇和提亞馬特有關,而利維坦的形象也很明顯受到了隆卡的形象影響。

而且,以基督教喜歡把其他神話的神明玩拿來主義,要麼吸收成天使、上帝造物,要麼打成惡魔汙名化的慣例,利維坦這個邪惡海怪的形象,“借鑑”而來的可能比較大。

但到底是直接“借鑑”了提亞馬特,還是借鑑了提亞馬特與阿普蘇的神話衍生出的“隆卡”,秦人就不知道了。

從人偶女巫的嘴裡聽到這個名字,秦人也不由得沉思起來。

被基督教,或者說被天主教與新教汙名化的其他文明的神明並不少,但被汙名化的神明原本也是有各自的規格的。

像迦南主神,迦南神話中的至上天神之子,雷神巴力哈達,在被基督教汙名化之後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在中世紀末期,文藝復興時期成書整合、新添,有沿襲也有重編的《所羅門之鑰》中,這位雷神巴力哈達,在七十二柱魔神中是至上四柱之首的身份。

而他的妹妹,古巴比倫文明的伊什塔爾衍生神阿娜特,也就是被基督教汙名化為惡魔的亞斯塔祿,也有著至上四柱的身份。

大河文明在早期人類文明中,相對於海洋文明和遊牧文明來說,往往是最繁榮的,也是最先崛起的。

文化因勢力的強盛而傳播。

大河文明往往會輻射其他地區,周邊地區的文明要麼吸收一部分,要麼完吸收、要麼毀滅被吸收。

黃河文明如此,印度河文明如此,兩河文明也如此,尼羅河文明、亞馬遜文明也如此。

雖然熱帶雨林給早期的亞馬遜文明提供了豐富的食物,但同樣因為熱帶雨林的阻礙,文明的發展滯後。

畢竟,能夠從雨林中採集豐富的食物,農業的發展也不是那麼必要。

與亞馬遜文明的畸形早夭不同,其他大河文明發展了起來。

但是,相對於印度河文明與黃河之間、兩河文明與印度河文明之間的高山天塹,黃河文明與印度河文明之間的高山遙途,兩河文明與尼羅河文明之間的交流,並沒有那麼困難。

可以說,兩河文明與尼羅河文明的互相交融侵佔十分頻繁。

誰強一點,誰的文明就滲透對方多一點,尤其是在兩文明交界地區。

互相侵佔攻伐、兩個地區間的移居遷徙,都讓這裡的文化都會具備雙方的部分特點。

作為從尼羅河文明中分離出來,進入迦南地區的希伯來文明來說,他們幾乎完繼承了兩河文明的希伯來文明和尼羅河文明。

其他地區就更不用說了。

希臘神話中的雷神宙斯、海神波塞冬、冥神哈迪斯,與迦南神話中的雷神巴力哈達、海神雅姆、冥神魔特的形制幾近相同。

而更巧的是,巴力哈達中的“巴力”,實際上是一個字首的頭銜,意同“主神”、“神王”、“主宰”。

迦南神話的雷神成了主神,希臘神話的雷神也成了主神,這種“巧合”可並不常見。

不同地區之間的神話,神明的存在基本與自然現象相關,有雷神不稀奇,但是各個地區的神話之中,神明的地位是不一樣的。

比如天朝神話裡的雷神並非神王,甚至形成了眾神,掌管一個權能的神明有很多個。

瑪雅神話中雖然有天神、雨神乃至雲神,但沒有單獨的雷神。

古巴比倫神話裡的也沒有專職雷神,但有風暴之神阿達德,雷鳴為聲,閃電為武器,和巴力哈達一樣,因為降雨也有豐收的崇拜,或者準確說,是巴力哈達和他一樣。

而阿達德和迦南主神之名哈達的發音,也有近同。

尼羅河文明的古埃及神話裡也沒有專職的雷神,只有力量之主賽特有雷電相關的形象。

至於這個形象是不是受到迦南地區巴力哈達的形象影響,或者迦南地區的巴力有沒有受到賽特影響,秦人也無法辨別。

利維坦,這個被基督教收入並汙名化的“怪物”,後者還好,是原初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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