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誰在撒謊(第1/2 頁)
“辯護方認為,用體-液來檢測血型,準確度不高,這個結果不能作為證據,至於鞋碼,穿著同樣鞋碼的男人也非常多,不能成為孤立的證據。”姚蕪煙道。
苑丹緊抿著嘴唇,眼中的怒火難以掩飾,她見過很多在庭上針鋒相對的律師,卻從未見過如此強詞奪理的。
“辯護人,請問在你看來,什麼才能成為證據?”苑丹問道。
“當然是現場提取,並且能跟嫌疑人匹配的。”姚蕪煙哼聲道。
“按照你的理論,只要不能在現場抓到,就都可以推卸得一乾二淨了?”
“我沒那麼說,但是,這個案子的證據,都非常牽強,對被告人而言,有失公允。”姚蕪煙寸步不讓。
“不要爭辯了。”方朝陽敲下法槌,制止二人的爭論。
苑丹稍稍停頓了一下,又出示了下一個證據,商再軍在醫院精神科的診斷書,為了這份診斷書,警方用了很長時間才從堆積如山的病歷中找到。
診斷書上有醫生的記錄內容,商再軍自己說,剛剛覺得精神狀態出了問題,每天都睡不好,身體會有莫名的疼痛。
而這份診斷書上能夠證明,他就醫的時間,正是在五年前,餘青遇害不久。
看起來,這份證據似乎對商再軍有利,證明他患有精神障礙,所以,商再軍只是看了一眼,就表示看清楚了,沒有異議。
證據到了辯方律師手中,遲未然卻是眉頭緊皺,立刻表示有異議。
“辯護方認為,這份診斷書,只說明瞭被告人就診之時,精神狀態不佳,不能證明,他之前的精神狀態沒有問題。”遲未然道。
“辯護人,你又如何斷定被告人之前的精神狀態有問題,證據呢?”苑丹火大了,這種說法簡直像是無理取鬧。
“我只是在說明,診斷書不能反映過去的情況,被告人因為父親受辱,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很可能會導致精神崩潰。”遲未然道。
精神障礙這張牌,是律師團一定要打的。
方朝陽明白遲未然為何揪住此事不放,如果這份診斷書成立,那麼,伍蘭芳和餘青之死如果查清,就是商再軍在精神正常的狀態下所為,單單這兩項重罪,也逃脫不了死刑。
“辯護方,請不要用推斷性的說詞,可能,照你所說,每個人都可能存在精神障礙。”苑丹道。
“我沒說每個人,你在放大這個詞彙的波及面。”遲未然道。
語言技巧上,苑丹已經敗了一局,方朝陽制止了兩人的爭論,說道:“公訴方,請繼續出示證據。”
苑丹又拿出一份精神鑑定報告,這是商再軍被抓後,由權威機構開具的證明,上面顯示,商再軍確實患有抑鬱症,但是,未見器質性病變,具有正常行為能力。
就目前的庭審形式而言,這份報告至關重要,證明商再軍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清醒狀態下進行,那麼,他在審訊時的供詞也是成立的。
商再軍看過證據之後,表示看清了,卻提出異議,說鑑定結果不真實,他時常腦子渾渾噩噩,不記得做所的一切。
苑丹冷笑著望著對面的辯護方律師團,看他們如何推翻這份鑑定證書。
“審判長,辯護方認為,這份鑑定報告,只能證明被告人在檢查過程中當時的精神狀況,並不能反映過去的某個時期的精神狀況,希望法庭不予採納。”遲未然道。
“報告上說得很清楚,未見器質性病變,被告人的症狀非常輕微。”苑丹道。
“我們認為,一次檢查不能下定論,申請再對被告人做更詳細的檢查。”遲未然道。
“法庭有權利選擇採用哪些證據,在這個問題上,不用再爭執了,公訴方,還有證據要出示嗎?”方朝陽有些不厭其煩,被告人是否具有精神障礙,要看案情發生的過程,鑑定報告並不決定性因素。
“審判長,公訴方申請證人到庭。”苑丹道。
“允許,證人叫什麼名字?”
“路巨財。”
“傳證人路巨財到庭。”方朝陽道。
法警帶上來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人,體型瘦小,一雙眼睛不停朝著四周打量著,神情非常緊張。
“請坐吧,說一下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方朝陽平靜道。
“路巨財,四十五歲,富餘村人,往上推三輩,也都是農民。”
“證人路巨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要承擔法律責任。聽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