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不能糊塗(第2/2 頁)
隨後,方朝陽召集大家,就左飛虎詐騙案開了個會,就一些細節進行討論。
一個上午,大家都在梳理檢察院提交的卷宗,被騙走的兩億八千萬,涉及兩家企業,鼎豐貿易和大程投資,後者還具有國企色彩,專用於路橋建設方面的投資。
其中,鼎豐貿易投資一個億,大程投資則是一億八千萬,左飛虎出具的意向合同上,約定鼎豐貿易佔前進大廈專案收益的三成,大程投資佔五成,而他本人只佔兩成。
值得關注的是,鼎豐貿易以現金形式投資,從銀行取了一個億,交給大程投資的一名叫做岑方的副總,由他轉交給左飛虎。
當年,左飛虎捲走錢款,突然失蹤,去了國外,只留下了一個大坑,大程投資察覺事情不對,立刻向警方報案。
“我覺得,這一個億肯定有問題。”方朝陽道。
“關於這筆錢,左飛虎拒絕承認接收,但是,有兩個證人,都能證明他收了這筆錢。”穆凡道。
“我們審理了這麼多案件,有時,證人是會說謊的。證人之一的岑方,在警方調查的過程中跳樓身亡,除了壓力,可能另有隱情。另一個證人丁鳳,左飛虎當年的所謂秘書,當時以詐騙罪被判了三年,她只想把責任都推給左飛虎,其證言也值得商榷。”方朝陽道。
“我認為頭兒說得有道理,鼎豐貿易為什麼要以現金的方式出資?這麼大的款項,就該轉賬才對。”高亦偉道。
“岑方的證言中,說這是左飛虎要求的,至少一半現金,這個混蛋,那時候就在為逃跑做準備。”穆凡道。
“總之,這筆錢要查清,如果是透過地下轉移,那又涉及另一起案件,在我看來,左飛虎多索要一億現金,多此一舉。”方朝陽道。
“頭,這樣的話,下週就不能開庭了。”高亦偉道。
“聯絡對方律師,下週的開庭取消,什麼時候開庭,另行通知,聯絡檢察院那邊,督促他們,查清這一億的來龍去脈,進一步補充證據。”方朝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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