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證人到庭(第1/2 頁)
李春雷再度起身,取出一份屍檢報告,法警交給何茂林之後,他也看不懂,只表示看清楚了。
屍檢報告上顯示,劉柱遭受鈍器反覆擊打致死,頭部傷痕只有一處,但淤痕卻多達八處,導致血管破裂,腦神經中斷並死亡。
何茂林表示無異議,但辯護律師田雲蘇卻再度提出了不同意見。
她認為,不能憑藉這些淤痕來判斷擊打次數,受害人在掙扎過程中,也會碰觸到其它物品受傷,接著出示了一張照片,劉柱死亡現場的附近,堆著一堆磚頭,上面還沾染著血漬。
“辯護人,你在質疑法醫的判斷嗎?”李春雷道。
“我沒有質疑法醫的能力,但是,法醫並沒有寫明,遭受多次擊打,警方和檢方不該主觀推斷擊打次數。”田雲蘇毫不讓步,又說:“另外,對於劉柱是否患有腦部或者心臟疾病,也沒有做出詳細的分析。”
好厲害的一張嘴,李春雷竟然被反駁的啞口無言,使勁捶了一下桌子,坐了下去。
接下來還是繼續舉證,田雲蘇每次都表示有異議,控辨雙方唇槍舌戰,直到上午十一點半,舉證環節仍然沒有結束。
不能不說,這場辯論非常精彩,方朝陽和高亦偉、穆凡相互看了一眼,點點頭,午飯不吃了,庭審繼續進行。
“審判長,公訴方要求受害人的姐姐,證人劉來南出庭作證,陳述事實。”苑丹起身道。
“傳劉來南到庭。”
這個名字非常有意思,諧音就是劉來男,說明父母想要個兒子。
旁聽席上,一名年近四十的女人走了出來,站在證人席上,體格看起來非常健壯,一張圓臉,眼睛很小,面板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勞作。
“請坐吧,講一下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方朝陽道。
“俺叫劉來南,是劉柱的姐姐,今年三十八歲,在家務農。”
“證人劉來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俺聽清了。”
“請你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字。”方朝陽示意道,法警立刻拿上保證書,讓劉來南簽字後,交給了書記員趙芳芳。
“下面,首先由公訴人向證人發問。”方朝陽道。
“證人劉來南,根據你的證詞顯示,事發前半個月,也就是五月十五號,被告人何茂林曾經揚言要打死劉柱,可有此事?”苑丹問道。
“有啊,俺那天經過柱子家門口,親耳聽到的,聲音可大了,還有摔東西的聲音。”劉來南道。
公訴方想要證明,何茂林具有殺人動機,案件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積怨已久的結果。
如果何茂林早有殺人動機,案件造成的嚴重後果就是蓄意而為,藉著維護妹妹的安全,達到報私仇的目的。
“被告人何茂林之前可否跟受害人劉柱發生過激烈衝突?”苑丹又問。
“打過架,俺弟弟胳膊上還被他咬掉過一塊皮,好長時間才好,都留疤了。”劉來南道。
“那跟俺哥無關,是俺被他打急了,下口咬的。”旁聽席上的何茂仙激動地站起來,大聲道。
“坐下,法庭會給你陳述的時間。”方朝陽示意道。
何茂仙坐了下來,胸脯激烈起伏,氣得不行,可能是扯到了傷口,臉上浮現出痛苦之色。
“審判長,公訴方發問完畢。”苑丹道。
“被告人何茂林,你對證人的證言有什麼異議嗎?”方朝陽問道。
“她在胡說八道。”何茂林激動道,“俺其實膽子很小,沒跟劉柱打過架,為了俺妹妹,也不敢說要打死他,要不早就勸他們離了。”
“辯護人可以對證人發問。”方朝陽道。
就在剛才,辯護律師田雲蘇已經不停地在紙上記錄著,聽到審判長的話,立刻起身問道:“證人劉來南,能詳細說明,你聽到何茂林揚言要打死劉柱,是什麼時間嗎?”
“俺記得,下午四點多,剛從田裡回來。”劉來南道。
“天氣情況怎麼樣?”
“很好啊,要不咋能在院子裡吵架。”
“審判長,辯護方認為,劉來南的證言不可信,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今年的五月十五號前後兩天,整個東安市都在下雨,雨水覆蓋了小康村。”田雲蘇道。
劉來南顯然愣住了,眼睛咕嚕轉了幾圈,說道:“那就是俺記錯日子,是五月五號。”
“被告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