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不該公開審理(第1/2 頁)
“被告人商再軍,東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和開庭通知書,你收到了嗎?”方朝陽問道。
“收到了!”商再軍點頭道。
基本資訊詢問完畢,方朝陽拿起一份資料,起身高聲道:“東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公開開庭審理,東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商再軍,涉嫌犯強-奸-殺人罪一案。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由審判長方朝陽、審判員高亦偉、穆凡組成,書記員由趙芳芳任法庭記錄。東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苑丹、李春雷出庭支援公訴。受被告人商再軍委託,正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喬海洋出庭為被告人商再軍進行辯護。”
稍微停頓了一下,方朝陽又宣佈當事人在庭審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商再軍表示聽清楚了,並且不申請回避。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方朝陽宣佈後,這才重新坐下來。
檢察院苑丹起身,正式宣讀了起訴書,關於案情方面的描述,一度讓沙自強夫婦發出了低低的哭泣,作案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旁聽人員也不由發出了小聲的議論,看似老實的商再軍,內心卻藏著一隻恐怖的惡魔。
“被告人商再軍,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吧?”方朝陽問道。
“聽清楚了。”
“與你收到的起訴書內容一致嗎?”
“一致。”
“被告人商再軍,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有意見嗎?”
“有,都是警察逼我招供的。”商再軍立刻變臉了。
滿座譁然,刑訊逼供是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通常會製造冤案。方朝陽神情卻很平靜,這種事情見多了,很多被告都想透過這種手段,試圖翻案或者拖延審判。
“警方涉嫌逼供,你有證據嗎?”
“他們墊著書本打我,是不會留下傷痕的,另外,還不讓我睡覺!”商再軍梗著脖子道。
“據我所知,警方審訊時,全程都有監控記錄,沒有證據的話,不要說了。”
“你在袒護他們!”商再軍的聲音大了起來。
方朝陽略過這個話題,說道:“被告人商再軍,現在,你可以就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進行簡要陳述。”
“今年九月十日晚上,我出去撿塑膠瓶,遇到一名女學生在夜跑,她把手裡的礦泉水瓶扔個了我,還朝我拋媚眼,勾手指。我是個單身多年的男人啊,經不住勾引,就跟她到了路邊的草坪裡,有樹蔭遮擋,她脫了褲子,然後我們就發生了關係。她嫌棄我時間短,拿出刀來,讓我賠償她十萬塊錢,我不答應,她就拿刀扎我,在爭搶的過程中,我不小心把她給殺了,確實防衛過當了。”商再軍很平靜地說道,像是在講一個故事。
商再軍的說法,等於徹底推翻了以往的供詞,把強-奸說成了自願發生關係,把殺人卻說成了防衛過當。
案件最關鍵的證據,那柄剔骨刀,他居然說是受害人帶著的。
“法官,他胡說,我女兒不可能看上他的。而且,也不會帶著刀出去夜跑!”沙自強也失控了,起身大聲道。
“沙先生,請坐。”方朝陽壓壓手,沙自強擦了一把淚,重重地坐下,將手指插入髮間,使勁地扯著。
“下面,請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方朝陽道。
檢察員李春雷起身道:“被告人,你現在所說的,完全跟供詞不符。”
“我是被逼迫招供的。”
“我來問你,在案發前的十幾天內,你是否在遼遠街附近,多次見到受害人沙梅子?”李春雷問道。
“可能見過,但我沒在意,晚上嘛,是撿垃圾的最好時間,有孩子上不起學,需要資助,我當然要更加努力撿垃圾換錢。”商再軍道。
“別說跟案情無關的,回答我,是,或者不是。”
“是!”
“經法醫鑑定,受害者身上除了刀傷,還有多處淤痕,明顯是強迫發生關係,你對此如何解釋?”李春雷繼續問道。
“法醫當然會向著警方說話,那女孩有怪癖,是她求我掐她、打她,還說……”
“你這個無恥的混蛋,蒼天如果有眼,讓雷把你劈死吧!”沙自強的妻子徹底崩潰了,狂喊了幾句後,頭一歪,昏死在法庭之上。
“立刻將這位女士送往醫院搶救,休庭,下午一點,繼續開庭審理,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進行。”方朝陽重重敲下了法槌。
離開法庭後,合議庭的成員聚集在會議室裡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