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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人不再是明星的附庸,而是明星幕後的推手!
在上世紀80年代之前,華夏的演員還都只是演員,並沒有明星這一概念。這些演員的終身事業便是鑽研每一部作品,如何使角色更加精益求精,他們一般是國家文藝單位的職工。直到90年代伊始,內地的文化事業開放,才漸漸出現明星配備經紀人的現象。
從最老牌的王晶華起,因為被程道明看中,一個個大牌藝人像滾雪球似地找她做經紀人。這種保姆型經紀,是內地最初期的經紀形式。保姆型經紀人為藝人服務的內容十分龐雜,從介紹工作機會到生活細節,照顧其家人生活事項、甚至為藝人裝修房子。
這類保姆型經紀人是內地最早期的經紀人,他們說是經紀人,其實更像是私人方面的助理,不過這類經紀人跟明星之間的關係也是非常的緊密,比如保姆型經紀人裡的代表性人物王晶華,在2005年,她出走華誼並帶走一批實力藝人,造成當時娛樂圈大震動。
從這裡就可以看的出來,這類經紀人有多恐怖,可以說,王晶華是許多內地經紀人學習的榜樣,但是盧德雙自己知道,自己做不到王晶華那個地步,所以他更傾向企業管理型的經紀人,簡單說,便是一個明星會有專門掌管其接戲、廣告業務的經紀人,一到兩名負責維護其個人形象的媒體宣傳,一名生活助理(目前國內多數明星的身邊人,四到五名助理不足為奇)。
所以人們都以為明星身邊擋駕開道的助理都叫經紀人,實際其中有等級之分,藝人接戲、廣告等事業發展,涉及到錢與時間的,才叫經紀人。
一個真正的金牌經紀人,只需要瞭解藝人性格、優勢和劣勢,設計合適的造型,規範的言談舉止、研究是否有合適的受眾市場等;並尋找創造藝人出鏡的機會、媒體平臺。
盧德雙只要做到上面幾個條件,就可不必跟王晶華一樣,對每個藝人掏心掏肺,來保障了跟藝人之間的關係,可是這何嘗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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