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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已經穩定了,所以孩子必須歸我,你們也知道,如果打官司,那法院肯定會將孩子判給我,這絕對沒有任何的懸念,如果你們不想打官司,那就把協議改了。”我說。
“袁小暖,你也別太囂張,陳年也說了,就只是半年,半年以後,如果你穩定了,那孩子就給你。我們說話算數。”周紅說。
“我不同意,我現在就要孩子的撫養權。”我堅定地說。
“如果你現在就堅持,那我只能告訴你,孩子丟了,找不到了。”周紅陰陰地說。
“什麼?”我一下子就站了起來。
“當然實際上並沒有丟,但是被我藏在了一個你根本不可能想得到的地方,如果你要是不同意以半年為期,那你永遠都別想見到孩子了。我說到做到。”周紅說。
“我會報警,說你們把孩子藏起來不讓我見到她!你們這是犯罪!”我大聲說。
咖啡廳裡的都向這邊看了過來,我也知道有些失態了。但我真是太憤怒了。
“我既然把孩子藏起來了,我當然就不怕你報警。為了孩子,你最好不要逼我太過了。半年時間,也就是一百多天,到時就把孩子還給你,如果你堅持現在就要孩子,那我是不會給你的,你要打官司也行,報警也罷,到時我就說孩子是被人偷了,那案子一下子就能破麼?有那些時間去消耗,半年期也就很快過去了。你又何必?”周紅說。
第75章 現在你由我接管
周紅真是一個狠毒的人,但又不得不說,她畢竟任了多年的基層小吏,對於人情世故什麼的確實是很老道。在來之前她肯定就已經想好要如何對付我了。她的準備很充分,這一次我要贏她,恐怕確實是有難度。
而且我從自身考慮也確實可以接受半年之期,我現在和安明在一起,但我們畢竟只是同居,等我離婚了以後,他會不會娶我?他家裡的人又會不會接受我這樣一個離婚婦女,這都是未知數。
要真是安明只是玩玩而已,我離婚以後,恐怕那種刺激感就會自動減弱,到時他要是扔我到一邊,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總不能帶著棉棉回孃家去住。
半年時間雖然會讓我飽受思念女兒的煎熬,但為了穩妥起見,我決定接受周紅的條件。她既然早就計劃好的,那我也只能暫時退一步,以便以後更好地進。
“行,那你們要把半年期寫在協議上,如果半年後你們不歸還孩子,我就會告你們。”我說。
陳年又看了看周紅,周紅點了點頭。
於是陳年又將協議拿到附近的列印店裡重新列印,完了以後我和陳年雙雙簽字。
接下來就只差民政局的手續,我說咱們是去離婚,也不是什麼喜慶的事,沒必要一家老小都跟著去,我和陳年自己去就行了。
我讓胡芮先回去,我的意思也就是說,讓陳年把他家的那一群都叫回去。這樣一群人湧進民政局,那算是怎麼回事。
胡芮本來就是我叫來的,那當然巴不得馬上脫身,但陳儀和周紅就不想走,而且攔住胡芮,說你上次幫著袁小暖打我們,那帳怎麼算?
胡芮自然也不懼她,對著陳儀說:“大嬸,這個時代是看臉的時代,不是看肉的時代,豬的肉多有用,可以醃臘肉,人的肉多沒用,最多隻能嚇嚇人,而我恰恰是不怕嚇的那一類,你最好別想著找我的麻煩,因為我一點也不怕你。”
陳儀比我們大不了幾歲,被胡芮叫她大嬸本來就已經氣得嘴都歪了。再加上胡芮的那翻關於肉的理論,更是讓陳儀氣得七竅生煙。馬上就作出一副要打架的樣子。
但這一次陳年勸住了他姐姐,說走到這一步了,難道還要打一架再散夥麼?不要每次都鬧得雞飛狗跳才罷休。這樣也太讓人鬱悶了。
我也勸離了胡芮,和陳儀那樣的人計較,本身就影響自己的形象,胡芮也不想和她糾纏,於是就開車離開了。
把雙方跟來的人都打發走了後,我和陳年一起步行往民政局方向而去。之所以步行,一方面是因為離民政局不遠,另一方面則是我不願意再上他的車。我選擇走過去,他也就陪著我走過去。
這恐怕也是我和他這一輩子一起走的最後一段路,走完這幾百米,三年多的婚姻也就算是走到頭了。
其實我心裡是傷感的。我忽然就想起了當初他迎娶我時,被他的朋友鬧著讓她揹著我在大街上喊我娶媳婦了的情景。
那時我偎在他背上,想著我竟然嫁了一個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心裡是妥妥的溫暖。
不是因為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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