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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昭,我看了你的簡歷,你十六歲入伍,在部隊十年,還來加入軍區特戰隊,參加大大小小反暴力任務無數,如果稱你為一名人民英雄,我想大家都會認可。”
蔡志昭坐著一動不動,並沒回應。
“你三年前加入濱市警隊,你在警隊的簡歷也很漂亮,你認真執勤,每天最早到警隊,最晚離開。我還從你的資料裡看到一個非常讓人感動的例子,一年前你們在一個任務中救下一名五歲的孩子。孩子跟父母失散,你收養了這個孩子長達半年,直到孩子的父母找過來將孩子領走。現在這個孩子,見了你還叫蔡爸爸,對不對?”
“這件事跟這個案子無關。”蔡志昭回答。
“對,的確無關。審判長,合議庭,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一個人民英雄犯了錯,我們應不應該懲罰他?”
“檢察官,請你快點進入主題。”審判長說道。
“好的。”繆馨起身,緩緩的走到蔡志昭的面前,“這裡有一份報告,記錄著蔡志昭在軍區特戰隊之所以會退伍,是因為一次在執行任務時他眼睛長時間被強光刺激,導致視力受損,你的左眼視力其實只有0。3了,對嗎?”
蔡志昭抬頭看向繆馨:“我是用右眼瞄準的。”
“因為察覺到這兩年你視力一直在退化,每次出任務你們王隊長都是讓你做後援,對嗎?”
蔡志昭臉色極難看:“是。”
“你在部隊表現非常優秀,你是個出色的軍人,在警隊你也想做一個出色的警察。但是因為你身體的原因,你卻要成為被隊友保護的物件,你心裡一定不好受。”
蔡志照呼吸都有些不暢,怒視著繆馨。
“這次任務中,你們有一名警察受傷,現在還在重症病房觀察,沒有脫離危險。而這名隊友,是你的拍搭,對不對?”
“對。”蔡志昭咬牙說道。
“所以在案發當時你非常憤怒,在現場王隊長已經做了手勢讓大家暫停開槍,你想到那名罪犯重傷了你們的拍檔,你想到這幾年你因為身體的殘疾還不能做一名優秀的警察,當罪犯開始放下槍時,你立即開槍。沒想到,你打中了人質。”
“我反對,反對檢察官做不當的推測。”葉思勤立即站起來大聲說。
“反對有效,檢察官,請注意你的措辭,否則我會中止你的盤問。”
“好的,審判長。”繆馨繼續盤問,“打中了人質,你有後悔嗎?”
“我並不想,我也很內疚很後悔,如果我可以我願意把命賠給那個人。我只想擊中那個罪犯,當時他慢慢要放下槍,我看到機會,我認為我可以擊中他。”蔡志昭道。
“他已經要放下槍,你還是決定開槍,是因為他重傷了你的拍檔,所以你覺得他該死。是嗎?”繆馨立即追問
“反對,反對檢察官做出引導性的問話。”
“審判長,合議庭,被告當時開槍的心理狀態是這個案子的關鍵,也是判斷他當時開槍是否適當的關鍵點,有必要問清楚。”
“反對無效,被告需要回答這個問題,但是請檢察官注意你的措辭。”
“我腦海中的確閃過這個念頭,但更多的我是想制服罪犯。”
“我相信你,在坐的都相信你,你是一個好警察。但是我也相信,你們王隊長曾經不止一次找你談過,因為你眼疾的問題雖然給你配槍,也希望你在執勤中不到萬不得已不能開槍,對不對?”
蔡志昭聽著這句問話,一時間如全身脫力:“是。”
“審判長,我問完了。”
上部 前世今生,誰是誰的劫? 第6章 激烈庭審 3
到了最後總結,繆馨開始做案情總結:“審判長,合議庭,這個案子是一個悲傷的故事。被告蔡志昭在部隊是一名優秀表現突出的軍人,在警隊他是一名認真敬業負責的警察。他樂於助人,心地善良,懲惡揚善,非常讓人敬重。然後他因為在部隊執行任務時落下眼疾,後來眼疾越來越嚴重,嚴重到讓他根本不適合再做一名警察。在銀行搶劫案中,在現場已經被控制住之後,他因為拍檔的受傷,因為長久以來做警察被保護的痛苦和壓力,讓他在現場做了一個不適當的判斷,導致一名無辜市民的喪生。”
“英雄需要被尊重,英雄犯錯需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呢?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同時也需要維護。被告因為在執勤中不適當的判斷導致無辜市民死亡,必須受到法律制裁。所以我懇求審判長,合議庭,根據刑法233條規定,判被告人蔡志昭過失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