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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著現在的情況,自己太年輕了,讓人無法輕易信任,這是人之常情,這個問題也必然會跟隨自己很久。
但他還是會有機會的,經理不敢不給,因為電影業流傳已久的一條祖訓:“做人要有禮貌,永遠不要隨便得罪某人,因為他說不定是下一個斯皮爾伯格,或者就是億萬富翁的兒子。”
聰明人都會尊重它,所以他才敢大咧咧的過來。
果然,蓋爾坐下之後,就照例地問道:“那麼,惟,你對《陽光小美女》有興趣?”
“是的,我在雜誌上看到關於它的資訊,我知道焦點的製片能力,一個讓你們這麼頭痛的專案,肯定有它的獨特之處。”
葉惟的語氣正經起來,年輕的聲音聽不出兒戲。
這讓蓋爾有種怪異的錯覺,彷彿坐在自己對面的真是個製片人,也有點認真了:“《陽光小美女》的確很獨特,我們公司的前身之一‘美國電影’2oo1年底就買下它了,然後讓它變得更好,這兩年裡修改了有3o稿。”
“哇。”葉惟驚呼的一聲,好萊塢製片廠得到一個劇本後,立項之後、投拍之前對劇本不斷修改,是一道必要的工序。
製片廠往往會找來多個編劇合力去重寫和修改,有人擅長臺詞、有人擅長場景、有人擅長角色塑造……在此之上還有一種人叫“劇本醫生”,重金邀請那些著名編劇來工作一兩個星期,把把關,提些意見。
所以一個好劇本和一個爛劇本,背後都有著一大支創作團隊。
但因為編劇工會規定,只有對原創劇本創作達5o%、對改編劇本創作達33%,才有聯合署名權,也許一個劇本全部的修改編劇改動的比例加起來會超過5o%,單獨開來卻不夠,最後署名的就只有原作者了。
外行人不懂的,以為劇本好壞全因為原作者一個人,其實背後不知有著多少的無名作者,幾個、幾十個都有可能。像《查理的天使》,17個;《石頭族樂園》,32個。
這也是好萊塢劇本平庸居多的原因,過於流水線生產了。
當然**影片的劇本一般不這樣,尤其是**文藝片,編劇和導演皆為同一人的電影更是如此。只能說,一旦進入了好萊塢的工業體系,凡事都有一套商業流程。
不過話說回來,不管放哪裡,兩年3o稿絕對是一個極高的數字,簡直堪比歷時十年修改、改了2o稿的《月球漫步》。
這樣有兩種可能,一,越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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