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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她。
如果不是張秋的特殊性,他這樣的吊絲,的的確確與黎嘉敏有著天壤雲泥的差別。按照常理,他們倆是怎麼樣都沒有可能的。
然而現在,黎嘉敏卻是張秋的女朋友,至少名義上是這樣的。
還絲毫不嫌棄的摟著他,帶他來名牌區逛街。
張秋搖了搖頭說:“是我覺得配不上你,來這種高檔的地方不習慣。不如咱們分手吧?我做你男朋友也做過了,還給你擋過一次箭了,也算是完成我的承諾了。就算是真正的男女朋友也有個分手的時候吧?你不如就把我甩了!以後你做你的女神,我做我的吊絲,互不相干。”
“張秋,你說什麼呢?是不是想反悔了?”黎嘉敏道,“確實是可以分手!但是你答應過做我男朋友的,你別想主動毀約!除非我把你甩了!”
“我有說過要毀約嗎?我這不是在提議,你把我給甩了嘛!”張秋摸了摸鼻子道。
黎嘉敏白了張秋一眼道:“好好的,我為什麼要甩你?我才剛獻出了初吻,這就把你甩了,多虧啊!再說了,我看你是越來越順眼了,一時半會是不會甩你的!所以你就乖乖的做我男朋友吧!”
張秋臉上露出苦澀的表情,道:“真的要逛街嗎?你穿個高跟鞋,腳多累啊!要不咱們找個地方坐一坐吧!”
“噗……”黎嘉敏看到張秋的表情,突然笑了。
“想不到你也有怕的時候!怕逛街就直說,裝作那麼關心我的樣子。”說完,黎嘉敏撇了撇嘴道。
不說撇完了嘴,她又是一臉的笑容,聽著張秋剛才關心的話,感覺還不錯,雖然知道那只是他不想逛街的藉口,但是總比連藉口都沒有要好。
之前張秋對她可是冷冰冰的,一副很嫌棄的樣子,說話也絕對不會這麼客氣。
她知道,一切的改變,就是因為自己的初吻。
由此可見,張秋卻是一個頗有責任心的小處男。至少佔了她的便宜,知道內疚,同時會改變對她的看法。
時常說女人容易因為身體的關係而慢慢愛上一個人,這就是所謂的日久生情,所謂的“通向女人內心最短的距離是x道”。而男人則會不管愛不愛,只要有上就上。
然而卻有一種男人,會因為跟女人發生了關係,而開始嘗試著去喜歡這個女人。這樣的男人,有人解釋為單純解釋為傻,也有人解釋為有責任心。
現在感覺到了張秋對自己的變化,黎嘉敏對張秋心裡更是打了好評,認為這是他有責任心的表現,會因為跟自己親吻了,就嘗試著來喜歡自己了,這是想要負責的表現啊!
如果沒有責任心的話,又怎麼會想要負責呢?只怕巴不得吃幹抹淨,裝傻充愣,把她逼走了吧。
“切!我怎麼會怕逛街,笑話!只是不想浪費時間而已,我時間很緊的,不想做無謂的浪費。”張秋道。
“你若真時間緊,只怕也不會過來了。”黎嘉敏道,“我在你心裡還沒那麼重要吧!”
張秋無語了,這妞兒心裡還真跟明鏡似的。不過張秋總不能說自己心裡有她吧?所以乾脆就不說話了。
“放心吧!不會浪費時間的,我是想來給你挑一身合適的衣服。然後跟我回家吃個飯!”黎嘉敏道,“家宴,不會有外人在場。”
“家宴?”張秋更加無語了,“這算是見家長嗎?”
“算是吧!你不是覺得我想拿你做擋箭牌嗎?見家長才是終極擋箭牌!家長就是最大的箭!”黎嘉敏道。rs
第二百六十一章想嫁給你(第一更)
第一次比較正式的穿了一身西裝革履,襯衣外套褲子鞋襪皮帶領帶,全身上下一套換下來,花了十萬軟妹幣。水印廣告測試水印廣告測試當然都是黎嘉敏出錢的,張秋接受得也心安理得。自己打拳幫她贏了十億軟妹幣,花她些錢根本就不算吃軟飯。
張秋雖然一直覺得男裝的款式基本不變,沒有什麼花樣,不像女裝那樣千變萬化。
但是款式還是那些款式,穿上去氣質就是不同。只是那價格,也就更加不同了。
先不說衣服值不值那個價格,但是不考慮價格,光從衣服上來說,這身衣服,確實讓張秋渾身上下變了個樣。
張秋相信,即便是再吊絲的人,穿上這麼貴的一套衣服,也能立刻變身高富帥了。
不過現在錢對張秋來說,已經是一組數字了。雖然他自己不會去買這麼貴的衣服,然而黎嘉敏給她買了,他倒也不會穿得渾身不安。
本來他的內在氣質,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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