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一十章 證人(第1/2 頁)
海棠其實無所謂這世上是不是真有這麼一個證人。
但對於皇帝來說,要找到這麼一個“證人”,其實也沒多難。
只要有可靠的人證證明,當年金許氏曾經回到過金家在京城租住的宅子,過後無論是傳出死訊,還是再度出走,下落不明,都能將她與“慈寧宮的許宮人”當成是兩個人分開看待了。金許氏在坤寧宮大火後便出了宮,那留在宮裡隨周太后一塊兒封宮不見外人的許宮人,身份自然不會有問題。相應的,許賢妃聲稱自己在宮中遇到了失散已久的長姐,把人藏起來後,又悄悄送出宮去,便不能算是謊言了。
至於金家埋在墳裡的究竟是誰?那並不重要。就算有人聲稱那並非真正的金許氏,也不代表著金許氏就沒有出宮,還留在宮裡做了宮人,如今甚至成了皇妃。
除非有慈寧宮中親歷了這一切的人背叛周太后、皇帝與許賢妃,公開說出當年的真相,否則許賢妃的身份秘密還是可以一直保持下去的。
海棠幾乎是在明示金嘉樹,反正皇帝已經造了那麼多的假,再添一個假證人,也無所謂吧?
金嘉樹卻在聽了她的話後,陷入了沉思。
他其實聽明白了海棠話中的暗示,可他覺得,這樣未必保險。
現如今,除去慈寧宮中周太后的心腹親信以外,皇帝屬下知道許賢妃秘密的人也太多了,再多加一個,風險便會加深一層,萬一哪天有誰在孫家人面前說漏了嘴,那才是禍事呢!
再說,在吳府曾經所在的那條街上,想找個外人能相信的證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吳文安公雖曾貴為國丈,又在朝中任禮部尚書,在士林中享有很高的聲望,但他住的其實不是皇帝賜宅,而是吳家世代所居的祖宅。別人以為吳家的鄰居們都是達官貴人,事實上,那一帶因為靠近貢院,反倒是尋常讀書人家更多些。
吳家發家已久,世代書香,祖宅的佔地面積極廣,除了祖傳的主宅以外,還買了一大塊地修建花園,又在花園外圍建了一長排房屋,都是不大的院子,用來收留親戚或家在外地的門生。吳家人不擔任科舉主考官的時候,還會把其中空置的院子租給外地來赴考的舉子。謝文載參加會試那年,就曾寄居在其中一個小院中,直到他授官後不久就被問罪流放,都沒來得及搬走。他會被座師吳文安公叫去起草奏摺,也是因為他文筆好又住得近的關係。
可見,吳家擁有的房產佔據了那條街一大半的面積,剩下那一小半才是其他人家。而這些人家裡頭,小門小戶的且不提,家中有閒置房產的,也都會出租給外地舉子,賺取租金貼補家用。金舉人當年租的就是這樣的宅子,房東夫婦把屋子租給他後,自己搬到鄉下老宅住去了,每月一次回城收租金,靠著租金就能在鄉下過得很滋潤了。
由於這條街上房屋租賃業務發達,吳家出事時,離得近的不是本身就依附於吳家的門生、親戚或租客,就是外地來租房的學子。前者事後沒少被孫家清洗,幾乎都被慘兮兮地趕出了京城,流落各地;學子們落榜回鄉又或是象金舉人這樣因為怕事而逃離的且不提,考中的人,也都授了外官,極少有留在京中的,留下來的人都不敢做得罪孫家的事。
至於剩下的坐地戶……吳府被燒為平地後,整條街荒了一大半,也沒什麼人敢來買這邊的宅子,哪怕靠近貢院,租憑市場也遠不如從前繁榮,租金收入大不如前。那些心存忌諱的人家,但凡是力所能及的,都賣掉宅子搬離了;無力另行置產的,只能留守原地,卻也過得不如從前滋潤了。
想要在這些人裡頭找一個嘴緊可信的人去作偽證……金嘉樹怎麼想都覺得不靠譜。這些年他時不時會從麻尚儀或吳珂口中聽說吳府舊址一帶這些年發生過的事,越發確定這一點。曾經親眼看到吳家如何在一夜之間被焚燬的人,誰不畏懼孫家的權勢呢?當中還有人自願替孫家做耳目,幫他們監視是否有吳家親友門生跑到舊址來祭拜呢!在這樣的人裡頭選一個“證人”,簡直就是找死!
然而,皇帝若是隨便找個人來冒充“證人”,也是行不通的。孫家這些年一直緊盯著吳家舊址,街上鄰居里還有人充當他們的耳目,找個假的去,一下就會被拆穿,到時候皇帝臉上就不好看了。
所以,如果真要找這麼一個“證人”,那就需得是當年事情發生時,人所共知確實住在這條街上的人,那才不容易被揭穿。這個人還得是堅持站在許賢妃這一邊的,足夠可靠,又足夠聰明,能把事情編得滴水不漏,到了人前也絕不會漏餡才行。
金嘉樹沉默了好一會兒,才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