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三寸金蓮(第1/3 頁)
這些都見怪不怪。
懲罰嘛!總該要受點苦。
不然還怎麼叫懲罰?!
但震驚他的是,兩個可憐少女修長雪白的玉腿盡頭,竟然是被裹腳布纏繞得小小的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中國獨有的婦女纒足!被西方視為中國落後愚笨的象徵。而且人們都以為是落後愚昧的滿清帶來的陋習。
多數人認為女人纏足源自滿清,但實則不然,因為清朝馬上得天下,滿族婦女都崇尚大腳,不纏足。清太宗、孝莊皇太后、順治帝、康熙帝、乾隆帝、道光帝在慈禧太后之前都發出過嚴禁纏足的法令。
其實此陋習的的確確源自漢民族。而且起源太早已經不可考,據說在漢人文化中已有千年承傳。
其中有些故老相傳,纒足來源自幾千年前妖族風雲人物,狐妖坦己。
傳說商朝末世大王紂王好色,得罪了女媧娘娘,女媧派九尾狐坦己附身正要獲選入王宮為妃的蘇護之女,入王宮後迷惑紂王,目的是敗壞他的江山。
亦有說妲己她直接吃了蘇護之女,自己化身變成她,但因狐狸腳變化不完全,五根腳趾張不開,只好以裹足布纏足,開創了我國婦女纏足文化。
後世婦女深受纏足之苦,痛罵了妲己數千年。
但有史料或文字字載的裹足或纏足,是起於宋朝。
僅知北宋已有纏足或稱裹足。
惟認為宋代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元豐後是開始流行的時期。
但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要求足形弓彎。
所以,畸形纏足應該開始於明代。
至清代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還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要小至三寸。
反而滿人入關前後,迅速漢化,弄到後來,被漢人文化影響太深,婦女跟著纒足,男人學著留了難看至被老外恥笑的陰陽頭大長辮。
其實兩者皆非滿人原創。
但亦有人抗議,說國人纏足陋習沒有千年歷史,說纏足與裹足大不同,纏足與裹足是有區別的,從名字就看得出來。裹,衣服中間一個果子,軟軟的包在上面,不能用力,否則果子會被壓壞。
而纏,是像木乃伊一樣一圈一圈地纏在上面包紮。
漢人在明朝以前是興裹足的,就像日本少女的白絲襪一樣,軟軟的好看,也許走路會有困難,但是總不至於造成畸形。
明朝選妓女,小腳是一個標準,但這並不代表人們會為了小腳去掰斷腳骨,只是上流社會和身份的象徵。
考古也發現有些明代婦女並未纒足至變形畸形。
說是到了滿清年代,纏足才大流行。
所以這方面爭議甚多。
但明朝真的沒有纒足嗎?
明初文學家陶宗儀在其《輟耕錄》的「纏足」一節說到,「如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可知明代纏足開始流行。
明朝的瞿九思在著作《萬曆武功錄》中曾經提出纏足可以抵禦夷狄外患的說法:「虜之所以輕離故土遠來侵掠者,因朔方無美人也。制馭北虜,惟有使朔方多美人,令其男子惑溺於女色。我當教以纏足,使效中土服妝,柳腰蓮步,嬌弱可憐之態。虜惑於美人,必失其兇悍之性。」翟九思想必是個熱愛女子纏足的小腳控!他認為美人的定義乃是纏足之人,而那些野蠻民族既然不纏腳,那麼一定沒有美人的存在。
女孩的小腳可使步行時「嬌弱可憐」讓邊境的遊牧男兒毫無招架之力,所以才甘心遠離故土南下侵略中原。為了抵禦外敵,就要大力推廣並且讓遊牧女子也跟著纏足,然後「虜惑於美人,必失其兇悍之性」,大明就會得以安全無虞了。
清兵趁明朝內戰時入關,佔領北京並逐步取得統治權後,清廷相繼推行了剃髮、禁止纏足、改變服飾的政策,歷史上有名的「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就是這樣來的。這三項政策目的一致:「男子剃髮、女子放足、衣冠改從清制」,即從最明顯的外觀開始改變漢人的生活,一步步消去「夷夏之防」的心態。
所以明朝女子其實真有躔足陋習,漢人女子纏足的習俗早已深植人心,沒有一雙小腳不但嫁不了好人家還會被認為是家教不嚴謹。
結果是寧可被重罰砍腳也不肯放足。
男子需剃髮易服以保命,漢人女子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