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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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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說的是‘你們妖怪不需要休息嗎’只是在這個對話場景,說‘妖怪’二字,是不是對人家有些不尊重的意思?!

因為我忽然想到,對於妖怪來說,我們人類也是一種妖怪,一種不會法術但擁有強大科技的妖怪。

“到夜晚的時候我可以變成一朵花,就睡在樓下草叢裡”林子夜這樣說道。

居然變作花,真虧你能想得到,不過,誰讓人家是妖怪呢……

“咦……你是不知道啊,我們這雖然是大學生宿舍,可也是有采花大盜的,萬一把你給採了怎麼辦?”我為接下來更加輕鬆的聊天環境,故作幽默地說道。

“不會的,我變的是很普通的花,不會有人採我的”林子夜認真回答道。

“額……”我沉默了。

看來這女妖真的一點都不懂幽默啊……

總之,儘管目的沒達到,但我對女妖意識上的東西有了些許的認識。

直面女妖,我或許是人類第一個與外界生命體直接交流的‘外交辭令官’,放著中華民族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不說,就我自身而言,讓一個女孩子(雖然是妖怪一隻)在外邊過夜,自己卻在宿舍裡舒服地睡大覺,那我豈不是很沒面子,如果說來者是客,那麼,我或許應該採取一些措施才行。

“林老大,既然你不遠千里來到地球,定然是為要緊的事來的,那麼你一定會在地球上生活一段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呢,你應該按照地球人生活的方式來,如果你一意孤行的話,小則暴露你的身份,而至大呢,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騷亂,後果很嚴重呦!”

我近乎威脅的言語,讓林子夜頓感為難,一來自己已經習慣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二來要按照地球人的生活方式來規範自己很是不便。

其實我也不是危言聳聽,萬一在林子夜變化的時候,正巧有人看見,而那個人並沒有像我一樣瞬間淡定的技能,大呼小叫地弄出一系列的麻煩……如果只是林子夜的話,作為妖怪,她大可以隨意遁去,萬一當時還有我在旁邊的話,一起被發現就不妙了,一個弄不好被稱為‘養妖人’那罪過可就大了。無奈我上有老,下……將來有可能還有小,被執法部門給捉住審判就不好了。

“好吧,既然這麼嚴重的話,那就聽你的,不過,住所你要幫我找!”林子夜仔細想想最後還是妥協了。

住所,住所,我想到了這一步,在我提出林子夜不可以以妖怪的身份進行活動時,就已經想到了這個問題。

呵呵,現在我所為林子夜想的一切,難道不是讓林子夜越來越靠近自己了嗎?我不知道林子夜是為什麼黏上我的,而且我居然還下意識地接受這種‘黏’,這到底是為什麼……

算了,還是先解決眼前的問題吧。

第七章 我要報復

三國時候蜀國有個叫諸葛亮的軍師,一直以來是我的偶像,我懷疑現在的我已經有了他那十分之一的過人的謀略。

也許是天意如此,一旦關係到女妖林子夜的事,我的思維就開始暴走,無論對錯,遇事先把其因果,以及演變的方向,發展的未知數等等考慮周到,以備做出萬全之策。似乎我之於她正如諸葛亮之於劉備一樣,這關係?!

這不,說到住所了,我首先便想到臨近富順區水叔的房子。

那個地方離這裡比較近,打車也就5分鐘左右的路程,水叔的房子一般都租給讀附近小,中學的學生,因為水叔本身就是搞房地產的,所以富餘的房子應該是有的,再加上老爸與水叔關係不錯,房租也能便宜個七八折的。

看來為解決住所問題,儘管儘量少了不少,可又是一筆花銷,感情黏上我的林子夜是個冤大頭啊!

不過這都是我自找的事,怨不得別人,雖然我現在還不懂為什麼要這樣做,正如先前我買那麼多飲料一樣,或許是個鋪墊也說不定。

總之,自己的生活開銷再加上女妖的吃住費用,現在我口袋裡的錢只能維持一個人的,如果不管父母要的話,自己就必須想辦法來籌到這筆錢,可,乾點啥好呢?

當然,眼下的問題還是,搞定房子。

在我仔細琢磨這件事時,林子夜再次來到我的宿舍,和我說了一個對我來而言不著調的事。

“我要報復!”林子夜唑著一罐飲料,眼神裡充滿著怒意。

“林老大,還有誰能惹到你呀?”我不可置否地說道。

事實上也是如此,人家是妖啊!

“一個道士,我到現在還能嗅到他身上的臭味!”林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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