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保護你自己。再說了,建哲現在跑到教育學院去了,他可不能隨時隨地保護你了!”
說到建哲,雪梅不由得嘆了口氣,雪瑩說得一點沒錯:襄王有意,神女無夢。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看出建哲對你的心,惟獨你姜子晴感覺不到。你倆的這層紙如果捅破了,又該如何收場。
才入學沒幾天,建哲立馬炙手可熱,各個文體俱樂部爭相邀請他加入。
“子晴,等你腳好了,和我一起加入足球俱樂部吧!”
體育俱樂部裡,子晴唯一感興趣的也就是足球了。
“我們拉雪梅一起加入吧!”子晴提議。
建哲一個勁地衝雪梅眨眼睛,雪梅能讀懂建哲的意思,他希望能和子晴單獨相處。雪梅本來就不喜歡足球,於是就說:“子晴,我就不要加入了,我旁觀。”
子晴有些失望,但她也知道,雪梅是真的不喜歡足球,也就不強人所難了。
扭傷腳後的日子並沒有像子晴預想的那麼難受。雪梅除了上課,其餘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陪她了。姐姐給她把吃的安排的妥妥當當。建哲到了週末會來請她們看電影。
子晴對雪梅說:“你看,我們每次都是三人行,謠言不攻自破!”
雪梅心想:“傻丫頭,我不就充當了你倆的電動泡嗎?至少在建哲心裡,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電燈泡。算了,我還是不要明說了,就看建哲能憋到啥時候。”
有一次,雪梅問建哲,為什麼不告訴子晴他的心,為什麼每次都拉她作電燈泡?
建哲一反常態,不再嘻皮笑臉,而是帶著一些無奈說:“你以為我不想說呀,可我不能。那麼多年了,如果我向她表白了,而她拒絕了我,到時候,我們連好朋友都做不成。如果見不到子晴,我不知道自己會怎麼樣!她能象現在這樣,在我身邊笑,在我身邊哭,就足夠了!”
“痴情如建哲。” 雪梅忽然對建哲刮目相看了。
作者有話要說:
☆、秘密
那是東赫十三歲那年,為了讓自己學會獨立生活,他轉學來到了清一。那天,他碰到了一個女孩,‘那天’也因此在他的生命中變得很重要。
他看到有幾個男孩子搶了女孩的書包,拋來拋去,女孩在一旁又急又惱。好美的女子,就如同從畫中走出來一般。又怎麼會有人忍心欺負這樣的一個女生?
東赫注意到,那個領頭的大個子男生並沒有參與甩書包的行動,他就那樣一動不動地盯著那著急的女孩,從那眼神中流露出來的居然不時幸災樂禍,而是一種濃濃的愛意。東赫有些無語,用這樣的方式去引起一個女孩子的注意,用這樣的方式讓女孩跟自己呆在一起,這似乎有些太不擇手段了,真的很讓人無語!
其實他完全可以不管這事,因為他看得出來,這些男生不會真的去傷害眼前的這個女孩。
可不知怎的,在那一刻,他的雙腿竟然不聽他使喚了。東赫放下腳踏車,衝了上去,搶下了書包,還給了女孩。
他的舉動顯然激怒了領頭的大個子男生,接下來發生的就是他不可避免地被幾個男生揍了一頓。他聽到女孩在一旁用略帶沙啞的聲音喊:“不要再打了!”這句話像是有魔力,壞男孩子們真的不打了,跑開了。
他看到了女孩眼角晶瑩的淚滴,他知道,那是為他而流的。女孩膝蓋朝地,跪蹲了下來。真的好美,如同天使一般。
女孩解下自己脖子上的白絲巾,輕輕地紮在東赫受傷的胳膊肘上,有一滴淚珠跟著滴到了絲巾上。她柔聲問道:“好痛嗎?對不起,都是因為我。”
東赫情不自禁,伸出手輕輕地抹去了女孩臉頰上的那滴淚。就是從那一刻起,他的心迷失了!
後來他知道,女孩叫姜子晴,姜子青的妹妹。他知道子青喜歡他,子青就跟其他所有為他著迷的漂亮女孩一樣,把對他的喜歡都寫在了臉上。可只有姜子晴,讓他有那種情不自禁的感覺。
透過子青,他了解到了一些關於子晴的點點滴滴:姐姐子青和妹妹子晴關係很好;子晴喜歡小動物,是個愛心氾濫的人兒;別看子晴那麼聰明,可她是個馬大哈,有時侯會很迷糊;說她堅強吧,有時侯又很脆弱;時不時還會耍點小性子……
東赫覺得自己其實挺卑鄙的,為什麼不拒絕和疏遠子青呢?明明不喜歡她,卻還答應子青每個星期六去她們家的麵包店吃早餐。
這也給了子青希望,她總覺得東赫的心裡是有她的,要不然東赫怎麼會那麼爽快地就答應了呢?
東赫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