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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志狠狠一甩手把辦公桌上的檔案全部打翻在地。
現在逃?
不到四十分鐘後警察那邊就會有動作,一旦發現他潛逃,按照他的作案金額,說不定一天之內就會發出通緝令,到時候他就寸步難行,更何況在這四十分鐘內,他還要去銀行把錢全部提出來!更加縮短了他潛逃的時間!…;
從地上把那個檔案袋撿起來,又把這未知人送來的資料撕個粉碎丟到大煙灰缸裡點燃。
煙火繚繞,張鴻志繞到辦公桌後面,從桌子下面拉出一個抽屜,抽屜只是掩飾,其實裡面是個平放的保險箱,他掏出鑰匙,加上密碼鎖,開啟保險箱,裡面放著十幾萬的現金。
這都是他不到萬不得已時不會動用的救命錢。
現在,似乎真能救他一命。
裝了十萬塊進檔案袋,張鴻志鎖上保險箱把抽屜推進去,整理下情緒,看看手錶上的時間。
從這裡趕去假日廣場,只需要十幾分鍾。
看來那人給他四十分鐘,恐怕以為他要去銀行取錢。
脫下西裝放在手上,掩飾住他手中鼓脹的檔案袋,裡面穿著男士v領保暖毛衣,張鴻志平靜地走出辦公室,給跟著他一起討生活的老鄉莊磊打個眼色。
莊磊是個三十出頭的男人,負責這裡的保安,他不懂張鴻志做什麼,只要有不錯的收入,他就一直跟著張鴻志。
“老莊,叫上三個弟兄,陪我去辦件事。”
張鴻志悄悄給莊磊說了句。
莊磊點頭不問,照他說的做。
張鴻志深刻明白,被敲詐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哪怕這次去不能一勞永逸把幕後的人抓出來,至少也要拖住對方,給自己接下來潛逃贏得時間。
第六十五章 他殺人了!
“張鴻志在金運公司門口攔了輛計程車,後面又出來四個人也上了輛計程車,跟在後面,看這方向,是直接去假日廣場。”
把檔案袋送到張鴻志手上後離開的邱強拐過一條街就上了自家的賓士,然後開車來到六路道旁停下,待跟蹤張鴻志一段路後,才撥了電話給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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