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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林楓,說了聲:“謝謝老闆!”
是她,就是水綾。
只不過,她已經不認識林楓了。
“我以前路過這裡,聽到你清唱過一首歌曲,你能唱給我聽聽嗎?”林楓禮貌的說道。
“什麼歌啊?”
“我聽見風來自……”
“哦,遇見啊?當然可以。”
“你為什麼只清唱呢?那麼好的歌,你要是一邊彈曲,一邊唱,肯定更好聽。”
“我沒有曲子,只有歌詞。不過,我會輕輕的彈琴相和,不是很協調。”
“哦?那你先唱一遍,我聽聽。”
水綾的歌喉,果然是一流的。
林楓聽了一遍,點了點頭:“你叫水綾?”
“你怎麼知道?”
“你以前不是在酒吧唱歌的嗎?怎麼出來了?我看過你的表演。”
“唉,一言難盡,我也不知道怎麼就得罪了一個客人,那人權勢很大,買通酒吧經理,把我給開除了。”
林楓訝道:“還有這種事情?那人叫什麼名字?”(未完待續。)
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是賣小女孩的吧?
水綾撥弄一下琴絃,搖搖頭:“我只知道他姓肖,有財有勢。”
“肖寬?”
“好像是吧,老闆,你認識他嗎?”
“唔,認識。你是哪天從酒吧出來的?”
水綾想了想,說了個日子,又補充道:“那天,他好像剛和人打了架,心情不好,就拿我撒氣了。酒吧經理也說,我倒了八輩子血黴,碰上那太歲爺。”
林楓掐指一算,吃了一驚。
水綾被開除的日子,真是林楓和肖寬在酒吧打架的那天!
沒想到,這個水綾,正是因為他和肖寬之間鬧矛盾,而殃及池魚的!
在他的記憶裡,水綾是在酒吧裡唱歌,這才被星探看中,後來參加選秀節止,一炮而紅的。
現在,她整個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她的人生,還有傳奇嗎?
因為林楓的重生,改變了水綾一生的際遇!
林楓啞然看著這個秀氣美麗的姑娘,湧上一種深深的歉意。
“老闆,你還聽歌嗎?”水綾沒有多想,見林楓發怔,便問道。
“哦,水綾,你從酒吧出來後,為什麼不去別的酒吧唱呢?”林楓問。
“那肖老闆牛得很,市裡所有的酒吧,都被他買通了,沒有一家敢收我的。”
“呵呵,是嗎?肖寬居然這麼牛?”
“唉,算了吧,我不去酒吧也挺好的,每天在這地下通道里唱歌,賺的錢雖然少一點。但起碼不要受人的氣,也不要受到男人的欺負。”
“今天大過年的。這裡又這麼冷,你怎麼還在這裡唱歌呢?你不要陪家人嗎?”
水綾俏臉一暗:“我一個人在江州。”
林楓問道:“那你父母親人呢?”
“他們在山區老家。我爸病重,需要很多錢,我沒有籌夠錢,也沒臉回家見他們。”水綾沮喪的道。
“缺多少錢?”林楓溫聲問道。
“二十萬吧。”水綾隨口答道,又問,“老闆,你還聽歌嗎?你剛才給我了我一百塊,我可以唱歌給你聽。”
林楓掏出支票本和筆,在上面唰唰唰的寫了幾行字。然後遞給水綾。
“這是給你的,你拿著回家過年吧!”
水綾沒有接過去,而是就著林楓手裡一瞧,訝道:“老闆,你這是做什麼?”
“這二十萬,給你的。你拿回去給你爸治病。”
“我不要。”
“為什麼不要?你不是急需用錢嗎?”
“再急需用錢,我也不能要你的錢。我又不認識你。”
林楓摸摸頭,心想這孩子怎麼這麼實心眼呢?
“這樣吧,水綾。我請你幫我唱歌,這錢當是報酬。”
“二十萬?我得唱多少歌啊?我還是不能要,這不是把我自己給賣了嗎?”
林楓見她這可愛模樣,不由得啞然失笑:“我們籤個合同。好不好?”
“什麼合同?”水綾問。
“我們籤一個十年合同,明天就是大年初一,正好從明天開始算。第一年。我給你二十萬。以後你唱歌賺的錢,除去運營費用和公司的相關開銷之外。我和你平分。”
“這是什麼意思?”水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