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3/4 頁)
啊!不尊重我的勞動就是不尊重我本人,就是褻瀆我那些優美的詩篇了。我認為這是種大不敬的做法。但對魏敏我不能那樣做,原因有四:
一、是我主動提出來讓她“練筆”的,我算是“始作俑者”,所以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
二、那些詩只不過是手抄本,還沒有印成鉛字,寫寫畫畫也不算什麼,權當老師批改學生作業。
三、魏敏批改作業批得確實不錯,有她這樣的老師我應該高興才對:說不定將來中國文壇會冒出一對“夫妻作家”,文雅的稱謂法叫“作家伉儷”。
四、最重要的原因,我是那麼愛她,她叫我下地獄我都幹,何況她只是做老師替我批改作業。
當我正憧憬於我和魏敏夫妻雙雙功成名就,比翼雙飛的美夢中時,又聽見老師在耳邊說話了。
她說:本來我不想寫在裡面的,但近段我每天晚上讀你的詩,每讀一首我都大受感動,就像你在我身邊輕聲細語跟我講的那些情話似的。所以我就想跟你對話,奇怪我剛動筆,就寫得接近你詩歌的意味,那些句子彷彿是自己跳出來的。程華,這是不是你常跟我講的那種靈感呢?我來了靈感就立即想抒發,有種表達的衝動,欲罷不能。我就……我就直接寫在你詩歌的下方了,當時好像沒時間再去找本子啊什麼的,抓起筆就寫下去了。我感覺這樣做了,就好像真的和你對上話了似的,心情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輕鬆;每次再往下讀你的詩歌時,我又故伎重演了,又開始來了靈感……程華,你真的不生我氣嗎?瞧我把你好端端的詩集都弄成什麼樣子了!
聽她這席話,我大受震撼,並且也開始感動了,心裡想著“作家伉儷”的宏偉目標已經指日可待,我就回答得更加利索了:請放心好啦!我不會生氣的。我還巴不得你多幫我弄點內容上去,那也是錦上添花的事情啊。
魏敏顯然是相信我了,她又捏了我幾下,把香噴噴的頭靠在我肩膀上。
但她卻說:你真的這麼認為嗎?程華。請告訴我,這是你的真實想法嗎?
我拍拍她,灌了半口啤酒之後我答:千真萬確!如假包換。頓了頓我又說: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她捶了我半拳並說:又扯到哪裡去啦?
得她半拳——幹嘛是半拳呢?因為她下手極輕,還算不上整拳——我清醒多了,突然間想起件事來。我就單刀直入地問她:你寫的那些只是有感而發,不代表什麼……其他方面的意思吧?
她說:啊?什麼其他意思嘛?沒有啦,只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剛才我不是講過嗎?那些句子就像是從筆尖下自己跳出來的。那怎麼……怎麼還能代表其他意思呢?
我說:哦哦,我知道了。現在我想親你。
她說:想親也要等回家呀。看你現在滿嘴啤酒羊肉味的,我才不給親呢!
第三章 天昏地暗
這次回南寧,我連續呆了將近20天。除了偶爾去雜誌社走馬觀花,大部分時間都在忙著應酬。應什麼酬呢?當然是應付飯局啦!吃喝玩樂,聊那些雜七雜八的話題,把日子過得天昏地暗的。在這座熟悉的城市,我已經建立起了自己的圈子,然而比較煩惱的是,我這個圈子的成員在酒桌上個個英勇善戰,當仁不讓,並且油嘴滑舌——把能喝酒的人整倒,把不能喝的人培養到能喝為止。
我是這個圈子的主心骨,自然每次應酬都得出場,除非我不在南寧。偏巧我那些哥們特別能掐算,知道我何時在外地,何時回來了。他們居然掐算得準確無誤,基本上每次都能順利地把我從熱被窩裡逮出來,在我的記憶中好像還未曾失過手。
有時是中午,有時是晚上。應酬應酬,怕的就是這個“愁”字啊!10天20天下來,我不但不見長出半斤八兩的膘,反而面黃肌瘦、目光失神、有氣無力、皮包骨頭。
魏敏非常心疼我,每次見我大醉而歸,她除了幫我清洗餵我喝水,還不斷地勸我:你就不能少喝點嗎?也要想想自己的身體啊!幹嘛老是往死裡喝嘛?這樣下去人肯定會垮掉的!
那時我是枕在她大腿上,乖得跟什麼似的,她怎樣勸我都答應,還信誓旦旦地保證從今以後戒酒,徹底把這該死的惡漿毒液驅逐出我的生活。如果哪次喝到吐了,吐得黃膽水都看見了,那個痛苦勁啊就別提了!我就再次發誓戒吧戒吧戒吧,往下把人家美酒打入十八層地獄,往上把人家佳釀祖宗十八代都罵遍了。感覺還不解恨,就吩咐魏敏替我買幾瓶二鍋頭來,然後恨恨地咬牙切齒地說:看我怎麼收拾它!看我怎麼把它給幹掉!媽的害得我好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