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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姜虎東所說的和電視臺的問題,李準奕也是知道的。
由於韓國有三個電視臺在進行競爭,MNet是收費的有線電視,不算在內。所以,電視臺裡有兩種工作合約,一種是和一個電視臺籤的常年合約,比如說申東燁之前就是SBS的專屬主持人,也就是說,他不能出演MBC和KBS的任何節目,他就是SBS的人,不過現在申東燁的合約如何,李準奕就不知道了;另外一種是和節目簽署的合約,這也是最為普遍的,比如說李準奕和KBS“準奕大人”這個節目簽了合約,對他出演其他電視臺的節目是沒有影響的——今年年初因為“人體探險隊”電視臺對音樂節目下的禁令是例外。
但是,第二種合約一般都是短期合約,其次也和經紀公司掛鉤。簡單來說,第一種合約是人和電視臺簽約,第二種合約是經紀公司和電視節目簽約,所以如果簽了第二種合約,更換經紀公司之後,就必須由新經紀公司去和電視臺重新簽訂合約。這個過程,是十分複雜的,包括了經紀公司、藝人和電視臺三方的利益,每次重新談合約,都是拉鋸戰。
現在,姜虎東就面臨這樣的問題。
Fantom作為一個以演員為主的公司,他們和電視臺的關係本就一般,更多的是和電視劇製作公司、電影製作公司較為熟悉,讓他們去和電視臺談新合約,恐怕將會是火藥味十足。可偏偏,姜虎東目前的情況,是沒有辦法挺直腰板去和電視臺談條件的。
姜虎東目前在三大電視臺都有當家節目,KBS的“兩天一夜”,SBS的“Star。 King”和MBC的“膝蓋道士”,任何一檔節目在利益上的損失對於姜虎東來說都是致命的,所以姜虎東沒有辦法硬氣地和電視臺扯皮拉筋,只能依靠經紀公司了。
也就是說,Fantom在和電視臺的談判中,過硬或者過軟,都會影響到姜虎東以後的事業。成就姜虎東今天的,不是某一個節目,而是三個電視臺三個節目一起共同作用的結果,姜虎東傷不起。
說到這裡,也就不難推斷出,姜虎東選擇“奕家族”的理由了。
“奕家族”目前當家的三位藝人,李準奕是多方面全能藝人,而且每個領域都是風生水起,劉在石和高賢貞分別是主持、演員界的頂尖水平,再加上徐景延的廣泛人脈,可以說,“奕家族”在主持人、演員和歌手各個方面都有足夠的實力發展起來。
其次,如果是李準奕,他肯定是願意以“奕家族”的名義去幫姜虎東要工資的,姜虎東相信李準奕有這個義氣。以“奕家族”的名義去要工資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沾到徐景延這尊大佛的威勢,勢必會更加容易辦好這件事的。
最後,無論是劉在石還是李準奕,姜虎東都十分樂於和他們以後一起共處的。“奕家族”可以解決姜虎東目前面臨的尷尬處境,還能為姜虎東提供一個美好的未來,所以姜虎東今天才會有如此一問。
這樣一說,姜虎東近來的急迫也就解釋得通了。
“虎東哥,想必你也看過我們公司給你的合約了,你確定沒有問題嗎?”李準奕沒有再多問什麼,腦袋裡都想清楚之後,就直接問到,乾脆利落,“我們公司的合約金首先給不起那麼多,而公司的抽成比例是也沒有問題嗎?”
姜虎東這時才爽朗地笑了兩聲,這些問題他在來之前肯定都是考慮過的,“抽成你們公司說是9。8%,這個比例也就是我如今能拿到最好的待遇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
簡而言之,姜虎東每掙一百韓元,就有八韓元是要給“奕家族”的。這就是抽成比。
在目前韓國娛樂圈,演員的經紀公司抽成比是最低的,但因為演員片酬夠高,所以演員經紀公司最後拿得也是最多;主持人和歌手的抽成比差不多,主要還是看人制定,但因為主持人比歌手掙錢,所以主持人經紀公司還是比歌手經紀公司有收入。
當初李準奕簽約YJ公司的時候,原本的經紀公司抽成比是15%左右的,但是李準奕希望 簽約年份短一些,所以最後抽成比提到了20%,讓YJ公司多拿一些。不過當初的這個代價在後來也被證實是值得的,還好籤約年份夠短,不然尹英俊當初賣李準奕的合約還可以標更高的價碼。
一般來說,新人的經紀公司抽成是15%到25%左右,能夠把經紀公司的抽成壓到10%一下,那就是頂級藝人了。所以說,姜虎東對於9。8%的抽成比是十分滿意的。
在“奕家族”,李準奕是沒有經紀公司抽成的,因為這就是他的公司。這也是為什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