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一米八,臉膛有些黑,給人的感覺像是一個壯漢!當這個男人來KTV的時候,那些*爭相恐後地想要陪他。
“慧敏,讓給我吧,我會讓他知道——什麼是*兩重天!”
“哎呀,客氣什麼呀,你這麼漂亮他肯定會點你的!”
孫慧敏已經成為這裡的頭牌,許多男人來這裡都是為了一睹她的芳華,說是“芳華”,其實是想要嚐嚐頭牌的味道!而老闆娘曉得孫慧敏的價值,於是趁機抬高價格,狠狠地宰那些嫖客。
其實在KTV沒有所謂的贏家,只有輸家,孫慧敏也是。後來她染上毒癮,一天不吃海洛因就渾身上下不自在。KTV許多陪侍女都吸白粉,那個臺灣人根本不是什麼狗屁老闆,而是一個毒販子!孫慧敏時常用自己的肉體換點白粉吃,留下來的錢用來“血拼”。
都說孫慧敏墮落的——簡直就像流星一般高速墮落!她偶爾也覺得自己變了,變得不像自己,像一個婊子!過去在鄉下,她母親就曾說她是婊子!當時孫慧敏只有十二歲。大夏天她穿著一件男人穿的大汗衫,裡面空蕩蕩的。她母親說她是婊子完全因為孫慧敏的父親對這個女兒有所“偏愛”。她坐在床頭照鏡子,認真地看著自己。她覺得自己越來越俊,根本阻止不了這種“美”對她的侵蝕。後來她逐漸認為自己是個婊子、*,男人手掌裡的玩物。不知什麼原因促使她竟然給自己母親打了一個電話……
“媽,惠敏!”
“惠敏?你是惠敏?”
“是!”
她坐在窗臺,外面則是燈紅酒綠的大都市。打電話的時候,她一直看著窗外閃爍著的霓虹燈。來深圳一年,她已經完全熟悉這個城市、這個城市的男人,荷爾蒙以及怎樣才能活得更好!現在她屬於這個城市的中高收入階層,月收入幾萬元,而且她總能接到出手闊綽的大老闆模樣的人,小到十幾歲,老到六十幾歲的什麼客人她都敢接,正因為如此,她才能為“花魁”。坐檯女之所以能做到“花魁”,完全是自己敢於“奮鬥”的結果。
她給母親打電話完全是故意的,她只想再聽聽她的母親在電話裡罵她“婊子”,藉以清醒一下頭腦!
“你弟弟讓車壓死了,你知道不?”孫慧敏的母親已經泣不成聲。
“知道……”
“惠敏吶,你快回家吧!外面太危險了,還是家裡好!”
“媽!我想回去……但是……”
“你現在在哪?”
“深圳!”
“明天我坐車接你回家!”
一聽到“家”,孫慧敏竟然也哭了起來。過去她是個戀家的女孩,不愛出門,過去上學、十幾裡山路硬騎著腳踏車每天往回趕,不論颳風下雨。總之當她聽到“家”,她才想到自己身處異地、而且過著根本就不是人過的生活。不知是緊張還是懺悔,她結束通話了電話。一個人呆呆地看著窗外……
車來車往,深圳真是個大都市!在這裡只能用“大”和“貴”來形容。在這家KTV整個包間只喝酒不玩女人,一宿下來也要幾千塊。如果是嫖宿的,一場下來怎麼也要幾萬塊!孫慧敏曾經遇到過一個大老闆,這個大老闆是個香港人,大概有五十歲,但是頭髮已經花白。孫慧敏同他在一家五星級酒店過了一夜,他給了她一萬塊小費,眼眨也不眨!她也已經習慣開口要小費,當然有一些“吝嗇”的,玩一夜頂多給幾百塊小費。
她戴上耳機聽起音樂,她喜歡民歌,尤其是自己家鄉的民歌。一首《瀏陽河》竟被唱流行、搖滾的反反覆覆改了許多遍,難聽之極……孫慧敏正在聽《瀏陽河》,但是她從來沒有去過那條河。
大概到了晚上11點,女老闆在外面敲了敲門:“有客人點你,405包間,打扮好了快點過去,那些人有點不耐煩了!”
她沒有吱聲,以前也是這樣。她擦了擦眼淚,剛才施的濃妝都已經花了,只能重新再化妝。她脫下*吊帶裙,換上一件開叉到腰部的紅色旗袍!她的這間房子極其簡單,除了一張床,地上丟得到處都是極其性感的衣服。這些衣服十分廉價,都是地攤貨。偶爾遇到那種看“氣質”的客人,她們就要換上旗袍、晚禮服之類的衣服。所謂“眾口難調”對於孫慧敏這些坐檯女而言也是如此。
十分鐘後,她打扮得像換了一個人,腋下噴了名牌香水,脖子上帶著粉紅色的珍珠項鍊——似乎與紅色旗袍相得益彰。
“快點吧,客人等急了!”女老闆繼續催促道。這個女老闆綽號“劉扒皮”,外號是一個東北女孩起的,意思是這個女老闆總能從她們身上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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