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第2/4 頁)
可能一呼吸都是魚腥味吧?
她暗暗發誓,以後再也不買魚了,以後只做他喜歡吃的東西。
可是——
她望著便利貼,看到他寫“最喜歡吃的——沒有”,又忍不住狐疑,“你沒有最喜歡吃的東西嗎?”
樓犀俊容上波瀾不驚,搖了搖頭,沉聲說道,“如果有人曾經因為出任務餓過七天七夜,只能吃樹葉充飢,那麼這世界上的任何食物再拿到他面前,都是一樣的,所以沒有喜不喜歡一說。
葉星辰的表情忽然僵住,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她終於知道他為什麼會胃不好了。
樓犀扯了扯唇,又平靜地說道,“不只是我一個人,那一次是我和陳舟一起,我們兩個回來後恨不得想吞掉一頭牛。”
陳舟。
葉星辰的心又是一酸,可憐的思思。
想到景颯對她提出的那個要求,她不禁為之憤怒了!
不是因為吃醋,不是因為嫉妒,只僅僅是因為心疼,為思思心疼,為樓犀心疼。
他只是想盡心盡力地保護和愛護思思,怎麼會這麼難?
她發誓,以後一定要給思思還有他更多更多的關心,更多更多的愛!
葉星辰沒有察覺,自己剛剛想到了“愛”這個字。
她伸手取下另外一張便利貼,拿起筆,望著他,誠摯地問道,“你最喜歡什麼顏『色』?”
“紅『色』。”
因為他最熟悉的顏『色』是綠『色』,所以視覺反差。
她微笑著記下,又問,“最喜歡什麼歌?”
樓犀微微蹙眉,好像沒有,沉默了片刻,說道,“應該是李宗盛的歌吧。”
當兵那年去西藏,那裡交通和文化都相對閉塞,新兵營裡只有他是北京的,多傑興沖沖地跑過來問他,你見過李宗盛嗎,他去北京開演唱會了!
他搖頭說不知道,多傑無比失望,然後整日整日在他耳邊哼著李宗盛的歌,他聽得不厭其煩,完全不懂為什麼會有人喜歡那種不俗不雅的歌詞,還有那種拖泥帶水的曲調。
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
走吧走吧,人生難免經歷苦痛掙扎。
走吧走吧,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家。
……
直到多傑犧牲之後,他為其整理遺物時,才從他的日記裡發現,多傑曾經喜歡他一個家鄉的女孩,但那個女孩考了大學,去了北京,那種山溝溝裡飛出去的金鳳凰自然不可能再回來,然後多傑失戀了,開始狂『迷』李宗盛,他說,李宗盛試圖用最簡單的詞曲,告訴人們愛情的道理。
比如他曾經為某個女歌手寫詞,裡面有這樣一句:愛從不容許人三心兩意,遇見渾然天成的交集,錯過多可惜。
心中那一處柔軟的地方被觸動,樓犀忽然奪過葉星辰手中的筆,在便利貼上快速下了幾個字,然後“啪”的一聲黏在冰箱門上,轉身離去。
葉星辰被他突如其來的動作弄得發懵,扭頭望向冰箱門,瞧見那張便利貼上這樣寫著——
最喜歡的事——帶思思回家吃你做的飯。
葉星辰呆怔了幾秒後,心臟猛然一跳,胸口驀地泛起一種無法用言語形容的甜蜜感。
◎ ◎ ◎
思思住院已經一個多星期了,她的情況逐漸穩定下來,手術的日子也隨後敲定,在某個星期日的上午。
因為要籌備十一軍演的事情,樓犀這段時間一直很忙,週休也都取消了,但星期六的晚上,他還是特意從部隊裡趕了回來,這一晚,他必須陪著思思。
病房裡,一燈如豆,思思睡得正安穩。
葉星辰守候在病床邊上,看了一會兒,然後輕輕起身,蹲下來輕手輕腳地從床頭櫃裡取出一個小塑膠袋,裡面裝的是紅豆,舒嬈的老家有這種說法,把紅豆裝在錦囊裡,然後放在枕頭下面,可以驅邪避害,就當她『迷』信好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她又取出提前準備好的錦囊,抓了一小把紅豆裝進去,然後拿起針線將錦囊的封口縫起,也不知道是太緊張了,還是怎麼的,一丁點大的錦囊,也不需要縫多久,她竟然連連出錯,手指被紮了好幾下。
“沒事吧?”樓犀抓過她的手,沉聲問道。
“沒事沒事,馬上就好了。”葉星辰抽回自己的手,繼續縫著,很快,全部縫好了,她高興地將小錦囊捧在手心裡,篤定地說道,“思思睡了這個就會平安無事了!”
樓犀望著她,知道這是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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